張學良其實根本就不認識胡蝶,後來他有事到滬,曾有人欲介紹胡蝶與他相見,張婉言謝絕:“如果這樣,謠言豈不得到證實?”
“見到大批撤下來的軍隊,知是沈陽失守……我是在事變之後方始到達北平的。”胡蝶後來回憶說,“世間荒唐的事情還真不少,沈陽事件發生的時候,我那時還跟明星公司攝影隊一起逗留在天津,沒有踏入北平一步……後來為拍《自由之花》到北平時,已是九一八事變約一周,未料此行會引起一段莫須有公案。”(《胡蝶回憶錄》,新華出版社1987年8月版)
據當時的北平新聞報道說,9月下旬,影星胡蝶隨上海明星股份有限公司導演張石川等40餘人,來北平拍攝《自由之花》《落霞孤鶩》和《啼笑姻緣》三部影片的外景。胡蝶一行出車站時,受到熱情觀眾的包圍,盛況空前。據稱,劇組將在中山公園、北平公園、頤和園等處拍攝外景。
他們在北平忙碌了一個多月。離京前,梅蘭芳在家中宴請了洪深、張石川、胡蝶等20餘位攝製人員,席間,梅大師曾言:“九一八”那天晚上,張學良在戲院看我的演出。其意不難詳查。而胡蝶他們對此言並未在意,可能是忙昏了頭,對於那幾天外界的傳言竟一無所知。他們回到上海已是11月下旬了。胡蝶到家時發現氣氛不對,母親眼睛紅紅的好像剛剛哭過,父親也在生氣,她問怎麼回事?父親把一摞報紙摔過來:“你在北平幹什麼事我們不知道呀,你自己看看吧!”胡蝶看到那些報紙上的大字標題是:《紅顏禍國》《不愛江山愛美人》《東三省就是這樣丟掉的》,再看內容,不由大呼:“這根本不是事實,全是造謠!”
明星公司的潘有聲、張石川、洪深等看到了這些文章也很氣憤,到胡蝶家裏慰問,說:“決無此事!”他們想在報紙上澄清,又怕“越描越黑”,等等再說吧。但很快又在《時事新報》上出現了馬君武的《哀沈陽》詩,並登有胡蝶的照片,輿論一時紛紛揚揚,對胡蝶的指責不絕於耳。他們感到這無論對胡蝶本人還是對電影公司都是一種巨大的傷害,不能再沉默了,於是決定立即在報端澄清事實,以正視聽。就在馬君武詩發出次日,《申報》連續在11月21日、22日刊登《胡蝶辟謠》的啟事,張石川、洪深等人的啟事也同時登出,為胡蝶作證。
同事們亦都為無辜的胡蝶作證,澄清事實;23歲的胡蝶,柔弱的肩上何以承受如此沉重的誣陷?唯一能做到的大概就是辟謠了。她的啟事吻合了她胸襟開闊、寬厚待人的一貫性格,尤其可貴的是胡蝶能認識到這是日本的“宣傳陰謀”,目的是“侮辱我中華官吏和國民”,“欲毀張副司令之名譽,冀阻止其回遼反攻”,能看破這一點,就足見她的見識非同一般。
馬君武的《哀沈陽》見報後,還有人曾力主胡蝶訴諸法律,與馬對簿公堂,然而她依然心態平和,不想在個人事體上糾纏,再為緋聞推波助瀾。她說:“對於個人生活瑣事,雖有訛傳,也不必過於計較,緊要的是在民族大義的問題上不要含糊就可以了。”按說,胡蝶在這件事上是最冤枉和無辜的,但她表現出的冷靜的洞察力和寬闊的胸懷令人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