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黑格爾的存在論(2 / 3)

其一,“絕對精神”的“第一性”並不等同於我們平時所理解的空間概念上的“第一性”。通常我們所講的第一、第二是基於“空間順序”的理解。比如說一支隊伍,小王排第一,小趙排第二,校長排第三——這都是我們基於已有的生活經驗和空間觀念對它們的空間位置所進行的一種理解。但是,黑格爾邏輯學說中的“絕對精神的第一性”並不能就此機械地被理解為:作為真理的“絕對精神”是機械地排在客觀感性事物的前麵或者僅僅是空間地位優先於客觀感性事物的。當然,任何與此類似的理解都是站不住腳的。黑格爾所講的“絕對精神的第一性”中的“第一性”是一個抽象的說法。

其二,“絕對精神”的“第一性”並不等同於我們平時所理解的時間概念上的“第一性”。我們平時所講的時間概念上的第一性,並不難理解。隻要有一種事物,它的出現在時間上先於任何事物,那麼,它就具有時間意義上的第一性。但是,這裏我們所講的“絕對精神”的“第一性”,並不能這樣機械地理解。並不是說,黑格爾所講的這個“絕對精神”或者“純粹概念”在時間上先於任何感性知覺中的感性事物。

總而言之,這裏所講的“第一性”是抽象的“第一性”,它更表現在“絕對精神是‘潛伏’於世間萬物的表象下麵的真理”這個“潛伏”的概念上。

黑氏“存在論”

黑格爾的邏輯學包括存在論、本質論和概念論三個部分。存在論是黑格爾邏輯學的基礎。黑氏“存在論”有範疇的直接性和理念的潛在性兩大主要特點。這兩大特點從根本上決定了黑氏“存在論”的根本性質。

黑格爾的邏輯學包括存在論、本質論和概念論三個部分。這其中,存在論是黑格爾邏輯學的基礎。在這裏,為了敘述得更加明確,也為了理解起來更加方便,我們暫且把黑格爾的存在論稱為“黑氏‘存在論’”。

黑氏“存在論”有兩大主要特點:

1、範疇的直接性。這裏的範疇指的是黑氏“存在論”裏所講的所有範疇。而其“直接性”則指的是黑氏“存在論”裏的所有範疇是直接“呈現”出來的。它的“表現”不需要通過任何其他事物作中介就可以自行完成。當然,這裏所講的“呈現”和“表現”並不等同於我們平常所講的“呈現”和“表現”。另外,就黑氏“存在論”裏所有範疇個體之間的關係來講,它們彼此的存在既是獨立的,又是彼此聯係的,還可以彼此“轉換”。就這些個體範疇之間的“轉換”來講,它們的“轉換”是辯證運動的;是直接性的“轉換”;是一個直接性範疇直接取代或者消滅另外一個直接性範疇的過程。

2、理念的潛在性。這裏所講的理念是黑氏“存在論”裏所有的具體理念以及絕對理念。“潛在性”則是這些具體理念和絕對理念的一種存在狀態,它們的存在雖然是如上所講的那樣,是直接的,是不需要任何中介事物來作為載體的存在,但它們的存在還隻是一種潛伏狀態。也許,正因為它們是絕對的理念、純粹的概念、絕對的真理,它們的各種特性以及發展的各個方麵便隻能潛伏於事物的“背麵”。

範疇的直接性和理念的潛在性是黑氏“存在論”的兩大特點,其實,它們一起從根本上決定了黑氏“存在論”所有範疇的根本性質。同時,它們也從某種意義上決定了黑氏“邏輯學”所要研究對象的兩大根本性質。

另外,黑氏“存在論”的內容大體包括質、量、度三個方麵。我們將在下麵的章節具體論述。

黑格爾所講的“質”,是“存在”的直接的規定性。某物體之所以被認為是某種物體,正是因為它本身的“質”。否則,某物體如果不具備規定它成為某種物體的“質”,那麼,它就不可能成為某種物體。黑格爾認為,“質”的發展分為“純粹存在”、“有限的存在”和“自為的存在”三個階段。“純粹的存在”是一個純抽象的概念,也可以用“純存在”、“純有”、“絕對存在”或者“絕對有”等一類詞來表述。它們是研究黑格爾“絕對精神”、“絕對存在”和“絕對概念”的開端,是黑格爾邏輯學的開始。“有限的存在”也稱“限有”,是具有“質”的規定性的存在;是“質”發展的第二個階段;是相對於“純粹的存在”較具體的存在。“自為的存在”就是“自有”,是相對於“純粹的存在”和“有限的存在”更加具體的存在,是“質”發展的最後一個階段。

“質”是黑氏“存在論”的內容的第一個方麵,是黑氏“存在論”的基礎性內容。

那麼,什麼是“質”呢?這裏所講的“質”並不是我們平常所理解的“質量”的“質”。黑格爾所講的“質”,是“存在”的直接的規定性。某物體之所以被認為是某種物體,正是因為它本身的“質”。否則,某物體如果不具備規定它成為某種物體的“質”,那麼它就不可能成為某種物體。舉個具體一點的例子,桃子之所以是桃子,正是由於它具備“桃子”這一類物體的“質”。蘋果不具備成為桃子的“質”,所以蘋果不可能成為桃子。當然,桃子也不具備成為蘋果的“質”,桃子也不可能成為蘋果。這裏所體現的就是“質”的規定性。

黑格爾認為,“質”的發展分為“純粹存在”、“有限的存在”和“自為的存在”三個階段。

1、純粹的存在

“純粹的存在”是一個純抽象的概念,也可以用“純存在”、“純有”、“絕對存在”或者“絕對有”等一類詞來表述。它們是研究黑格爾“絕對精神”、“絕對存在”和“絕對概念”的開端,是黑格爾邏輯學的開始。這裏的“存在”和“有”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我們通常所理解的“存在”和“有”。這裏的“存在”和“有”與“我的家是存在的”和“我有一個蘋果”中的“存在”和“有”是不一樣的。這裏講的“存在”和“有”是完全拋開具體事物的屬性來講的,是一個不與任何規定性和具體內容有關的純粹的抽象概念。我們理解的時候,隻能理解為“有”或者“存在”,至於它是什麼顏色、什麼形狀、什麼性狀、什麼樣的量度,甚至它具體是什麼東西,這都和“純存在”或者“純有”沒有任何關係。所以,“純粹的存在”是一個不可感覺、不可描述的純抽象的概念。

從前麵的內容我們已經知道,黑格爾的邏輯學的研究對象是世間萬事萬物的本質,即“絕對精神”(也即“絕對存在”、“絕對概念”等)。但是,“絕對精神”是一個抽象的概念,以什麼作為突破口來研究它呢?黑格爾認為,“純粹的存在”應該是邏輯學的開端。那麼,為什麼要以“純存在”作為邏輯學的開端呢?黑格爾認為,能作為邏輯學的開端的東西隻能是一種純粹的直接性的東西。任何間接性的東西都不能成為邏輯學的開端。因為,任何間接性的東西都是有規定性的東西,都是經由其他東西規定了的東西,連開端都無法作為,更不能稱之為邏輯學的開端。而“純存在”與之不同,它最大的特點就是“直接”,它不需要任何具體的東西來規定;不以任何東西為前提;不包含任何內容,所以具備成為邏輯學開端的最基礎的性質。所以,黑格爾把“純粹的存在”作為邏輯學的開端,並以此來作為研究世間萬事萬物本質的起點。

那麼,黑格爾又是怎樣以此為起點開始自己的研究的呢?

“有”和“無”

雖然邏輯學的起點是“純存在”,但是邏輯學的最終目標是要研究世間萬事萬物的本質和核心。這也就意味著,對邏輯學的研究不能在“純存在”上停滯不前。黑格爾認為,作為邏輯學開端的“純粹的存在”既然是個抽象的、不可感覺的、不可描述的、純粹的抽象的概念,那麼,“純粹的存在”也就是“無”,即“純有”的對方也就是“無”。因此,作為開端意義上的“有”(純有)和“無”是合二為一的,是沒有任何差別的。

但是不能就此以為,“有”和“無”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合二為一的。比如,經過對“有”和“無”的進一步發展,“有”和“無”的意義會發生顛覆性的變化。經過進一步發展後的“有”和“無”與作為開端意義上的“有”和“無”是不一樣的,不能把它們等同起來。經過進一步發展後的“有”和“無”已經不再是純粹抽象意義上的“有”和“無”,而應該是具體意義上的“有”和“無”了。更明確地講,經過進一步發展後的“有”和“無”是作為邏輯學開端意義上的“有”和“無”的一個具體的內容和一個具體的範疇。從作為純開端意義上的“有”和“無”到具體的“有”和“無”的轉變,是邏輯學上的第一個推演過程。正是因為這一推演,邏輯學的真正研究才因此變得明朗起來。

“變易”

黑格爾認為,不管是從“有”到“無”,還是從“無”到“有”,這個過程就是“變易”。“有”和“無”之間的邏輯就是“變易”;“有”和“無”之間的真理就是“變易”。這樣看起來,“變易”並不難理解,“變易”是個統一體,是“變易”兩端的統一,即“有”和“無”的統一。沒有“有”,就沒有“變易”;沒有“無”,“變易”也無從談起。

講到這裏,必須強調的一點就是,“變易”是黑格爾邏輯學的第一個具體的概念,始終貫穿於黑格爾的邏輯學體係,在黑格爾的邏輯學體係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同時,“有”、“無”和“變易”是黑格爾的邏輯學的第一組概念。它們雖然在黑格爾整個邏輯學體係的中處於最低級,但卻是黑格爾整個邏輯學體係出發點。沒有這一組概念的具體推演,就不會有整個黑格爾的邏輯學體係。

2、有限的存在

“有限的存在”也稱“限有”,是具有質的規定性的存在,是“質”發展的第二個階段,是相對於“純粹的存在”的較具體的存在。“限有”是對“純有”的否定,它不再是純粹抽象的、不可感覺的和不可描述的“純有”,而是具有一定規定性的“有”。例如:某物之所以是“限有”,是某物,是因為它具備了一定的規定其為該物的確定的規定性。當然,如果某物不具備其成為某物的規定性,那它就不具備成為“該物”的資格,就不能成為某物。

那麼,“限有”是從哪裏推演出來的呢?黑格爾認為,“限有”是“變易”的積極結果。這樣,“限有”也就和前麵我們所講過的“純有”既聯係起來,又區別開了。“純有”是絕對抽象的概念,是邏輯學的開端;“限有”是相對具體的概念,具有確定“質的規定性”的存在。“純有”是“限有”產生的基礎,“限有”是“純有”、“無”和“變易”的積極結果。當邏輯學從“純有”推演到“限有”時,“存在”就變得具體化了。

“有限”和“無限”

黑格爾認為,“有限的存在”並不像“純粹的存在”那樣是一個絕對抽象的、單一的存在。“限有”是整個係列的存在。邏輯學裏可以有無限個“限有”。這無限個“限有”可以是互相並列的、平行的,也可以是互相包含的、交叉的。這樣,邏輯就從“有限”過渡到了“無限”。

從“有限”到“無限”的推演過程,我們也可以看出,“有限”和“無限”實際上是統一在一起的、是不可分離的。黑格爾認為,“無限”不是絕對的對“有限”的否定,而是包含有“有限”的;“有限”又是“無限”的基礎,是“無限”的根,沒有“有限”,談“無限”是沒有任何意義的;沒有“有限”就沒有“無限”。“有限”和“無限”的這種辯證統一的邏輯關係是由它們彼此的內在的本性所決定的,是必然的。

3、自為的存在

“自為的存在”就是“自有”,是相對於“純粹的存在”和“有限的存在”更加具體的存在,是“質”發展的最後一個階段。當邏輯學從“純有”推演到“限有”,再到現在的“自有”時,邏輯學裏所講的“存在”也就真正地完成了。黑格爾認為,“自有”是完成了的質,是最高等的存在。

黑格爾認為,“自有”是“純粹的存在”和“有限的存在”的統一體,是“純有”和“限有”發展的必然結果。相對於“純粹的存在”,“自為的存在”是具體的;相對於“有限的存在”,“自為的存在”又是更加具體的。“純粹的存在”決定了“自為的存在”的內在屬性;“有限的存在”決定了“自為的存在”的外在屬性。當“純粹的存在”和“有限的存在”最終發展到“自為的存在”時,邏輯學才是有意義的。否則,邏輯學便如“鏡中花”、“水中月”,沒有任何現實的意義。

“自為的存在”有“一”、“多”和“斥力與引力”三個範疇。

黑格爾認為,“自為的存在”就是自己和自己相關,包含否定的自身聯係,就是一個自為存在著的東西。也就是說,在自己之外再沒有外在於自己的東西是一個自身的完整的存在。黑格爾進一步認為,“自為的存在”就是“一”。黑格爾對“一”的邏輯推演是從“一”的同一性開始的。黑格爾認為,“一”是單純的自身的聯係,是自己與自己的同一。在“一”自身之外,沒有其他東西與之對立。

但是,“一”的同一性並不能否認它自身的否定性。實際上,“一”是自身排斥自身的。所以,“一”自身是有區別的。由於自身對自身的排斥,“一”便推演到了另一個概念“多”。“多”就是“多數的一”。“多”是由“一”自身與自身的排斥造成的。

“一”和“多”之間的邏輯推演是由“引力”和“斥力”完成的。確切地說,“一”和“多”之間的邏輯推演是由“一”本身的“引力”和“斥力”完成的。“一”由於自身對自身的“斥力”產生“多”。但是,作為“一”自身對自身排斥的結果,“多”最終並沒有完全脫離“一”而存在。也就是說,“多”最終因為“引力”而不能完全或者絕對排斥掉“一”。舉一個相對具體的例子來講,“大蘋果”和“小蘋果”雖然是不同的蘋果,但是它們不管變成什麼樣子,都最終逃脫不掉它們成為“蘋果”的命運。“大蘋果”和“小蘋果”,它們都因為“蘋果”自身對自身的“斥力”使其相互之間存在區別,但是又因為“大蘋果”和“小蘋果”之間的“引力”而使其最終成不了“香蕉”或者“梨子”。再如,“青年人”、“中年人”、“老人”和“小孩”,他們雖然在具體意義上是不同年齡層次的人,但是從根本意義上講,他們都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