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輯 哲學簡述(2 / 2)

哲學與科學

從西方學術史看,科學是哲學的衍生物。後來,科學獨立為與哲學並行的學科。科學與哲學有互動關係。科學產生知識,哲學產生思想。馬克思主義認為,哲學也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現代西方哲學中有科學哲學,是專門研究有關科學的理論。這種理論研究了科學的曆史,為科學總結了許多理論模型,但這也隻是解釋了科學,並不是可以指導科學。哲學是人類了解世界的一種特殊方式,是使人崇高起來的一門學問。

從某種意義上說,哲學不具有或很少具有“現世”用途。有人認為,離開哲學,各門學科也可以發展得很好,或者會更好。哲學並不關注各門學科中實例、概念或定理的具體內容,它所關注的,是這些具體科學的“基本常識”,或是其中被人們慣常使用因而視作理所當然的概念、準則、定律等。這包括:促使它們出現的原因是什麼,它們在哪些範圍上有效,它們的權威是由什麼來得到保證的,它們是否已經是這門具體學科中所要求的足夠的基本前提,它們對人有什麼意義,等等。以及將這些疑問運用於哲學自身。

因此,物理學研究物體現象、結構和運作規律,尋求一種解釋現象的客觀最優方法;而形而上學要求對規律的有效性以及最優方法何以成立做出說明。知識多被視為經驗以及方法的整合;而知識論關注的是知識自身是否可以獲得、是否可以劃界以及是否具有意義。數學利用邏輯形式來研究數量、結構以及模型;而邏輯學則關注那保證推理有效的威權是什麼、邏輯推理的可靠性和完備性。社會學試圖以某種普適定律來概括並預測人類群體或其中個體的行動;而倫理學則更加關心這些行為的自由度與道德責任的相關性、其內在動機、意義所在以及如何使人們的行為朝向一個最優的趨勢發展。政治學關注權力的轉移;而政治哲學對權力何以能夠出現並成立更加關心。藝術向人們展現美的魅力,卻不曾說明這魅力的由來;而美學則追問美的本質和意義。

哲學與宗教

數千年來,哲學家們一直為神是否存在的問題所困擾,證明或證偽最高存在的研究不計其數。然而並非所有宗教都相信存在一個無所不在的神。有的堅持認為存在不同的神,有的認為沒有神。不以神為中心的宗教對哲學家提出了各種挑戰。

從公元5世紀羅馬帝國衰亡到文藝複興初現曙光,西歐的文明火炬一直把持在基督教的手中。隨著基督教統治整個歐洲,哲學家們努力尋求把哲學和神學結合起來,並且改造古希臘思想以便反映基督教信仰。關於上帝的存在,早期哲學史上就出現過不同的論證,這些論證至今仍有各式各樣的變種。

文藝複興以後,才出現把哲學從神學和宗教教義中分離出來成為單獨學科的思想。到17世紀,哲學家才自認為他們自己不同於神學家。甚至啟蒙運動也沒有使哲學完全割斷與宗教及神學的聯係,特別是在西方哲學家們的道德和倫理著作都是與基督教緊密相連時。盡管區分哲學和神學是如今極普遍的做法,但在不少哲學研究中,宗教仍然是一個核心論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