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二(3 / 3)

識是怎麼發生呢?佛典有一句最通行的話:

眼色為緣,生於眼識。

這句話幾乎無論哪部經典都有,真算得佛家基本的理論,意思說是“眼睛與外界的顏色相緣,才能發生所謂眼識者”。省略說,便是“根塵生識”(眼、耳、鼻、舌、身、意名六根,色、聲、香、味、觸、法名六塵)。這句話怎麼講昵?《順正理論》(卷十)說:

眼、色、識三俱起時,眼不待二,色亦如是,識生必托所依所緣故眼識生,故眼識生要待餘二。……然彼所依複有二種:一是和合所依,謂識。二是相離所依,謂眼。或識是彼親密所依,眼根是彼係屬所依,所緣即是彼所取境,故彼生時必待三法,眼及色為緣生於眼識者,謂眼與色和合為緣生於眼識。……

說眼根,我們或者可以想象他獨立存在。說色塵,我們或者可以想象他獨立存在。至於能了別顏色的眼識,一定要麵上的眼睛和外界的顏色起了交涉時才能發生,但了別顏色的並不是麵上眼睛,乃是眼睛的識。比如瞎子,或睡覺的人,或初死的人眼睛雖然如故,卻不了別顏色,因為他沒有了眼識,耳、鼻、舌、身識可以類推,所以說“識從三和合生”。前五識的性質大略如是。

意識是什麼?用現在的話講,可以說,意識是心理活動的統一態。一方麵,“無對色”專靠意識了別他,是意識特別的任務。一方麵,前五識所了別的“有對色”也靠意識來整理他、保持他,是意識總攬的任務。初期佛法,僅提綱領,所以泛言意識,後來把意識內容愈剖析愈精細。《成實論》(卷五)說:

心、意、識體一而異名,若法能緣,是名為心。

《順正理論》(卷十一)說:

心、意、識三,體雖是一,而訓詞等義類有異,謂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別故名識。

《順正》是小乘著作,雖未立六、七、八識等名目,其義實與後來大乘唯識家相通。集起的心即第八識,思量的意即第七識,了別的識即第六識。

為什麼要立出這許多異名,有這許多分析呢?《大智度論》(卷三十六)說:

心有二種:一者念念生滅心,二者次第相續心。

又說:

前意已滅。雲何能生後識?答曰:意有二種:一者念念滅,二者心次第相續。

當時未將識分析立名,所以或名為意,或名為心,其實所指隻是一物。我們的心、意、識,有隨滅和相續兩種狀態,是確的。試稍加內省工夫,自然察覺,這兩種狀態,本來是一件東西的兩麵。但據粗心或幼稚的哲學家看來,那“念念生滅心”,刹那不停,新陳代謝,容易看出他無常不實,所以公認他是心理上所研究的對象,會給他“意識之流”或其他名目。至於“次第相續心”,他遞嬗的變化很微細,不易察見。表麵上像是常住的,而且他又能貯藏過去的經驗,令他再現,很像總持我身心的一個主宰,像是能有一切、能知一切的主人翁,所以一般人的常識乃至一部分哲學家,多半起“我思故我存”等妄見,認這個為“自我”。據佛法看來,其實不過五蘊中之一蘊。《顯揚聖教論》(卷一)引佛說(出《解深密經》):

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

阿陀那識即阿賴耶識,亦名第八識,他是次第相續心的集合體,能將刹那生滅心所積經驗執持保藏。因為執藏且相續故,常人把他構成自我的觀念,其實他與前六識相依相緣,並不能單獨存在,所以佛家將他和諸識通為一聚,名為識蘊。

若要了達識相,非把《唯識》、《瑜伽》諸論真真讀通不可。我既沒有這種學力,隻能粗述大概,說識蘊的話止於此。

佛說五蘊,不外破除我相,因為常人都妄執五蘊為我。《成實論》(卷十)說:

《韋陀》中說:“冥初時,大丈夫神色如日光,若人知此,能度生死,更無餘道。小人則小,大人則大,住身窟中。有坐禪入得光明相,見身中神如淨珠中縷。”如是等人,計色為我。粗思維者,說受是我,以木石等中無受故,不知受即是我。中思維者,說想是我,以苦樂雖過,猶有想我心故。細思維者,說行為我。……深思維者,說識為我,是思雖過故,猶有識我心故。

色、受、想、行、識,本是心理活動過程由粗人細的五種記號,常人不察,往往誤認他全部或一部是我。最幼稚的思想,以為軀殼中住有個靈魂,如《韋陀》所說:“身中神如淨珠中縷。”數論派所謂“神我”正指這種境界。中國方士講的什麼“元神出竅”,基督教講的什麼“聖靈複活”,都屬此類。其實他們的“身中神”,就佛法看來,不過“法處所攝之無表色”,不過五蘊中之一種事實,認這種色相為我,可笑可憐已極。進一步的,稍為用有些內省工夫認心理過程中之“受、想、行”為我,最高的認“識”為我,所謂“我思故我存”一類見解,內中尤以認“識”為我者最多,如前所引《雜集論》所說:“世間有情,多於識蘊計執為我,餘蘊計執我所。”就佛法看來,他們指為觀察對象之“第一我”(阿賴耶識)與他們認作能觀察的主體之“第二我”(末那識),不過時間上差別之同質的精神作用,一經徹底研究,則知一切自我活動,皆“唯識所變”而已。《成實論》(卷十)說:

五陰中,我心名為“身見”,實無我故。說緣五陰,五陰名身,於中生見,名為身見。於無我中而取我相,故名為見。

“身見”兩字說得最好。“於無我中而取我相”不過一種錯覺,把錯覺矯正,才有正覺出來。

何以見得“身見”一定是錯覺呢?隻要懂得“蘊聚”的意義,便可以證明。《順正理論》(卷三)說:

言聚,離聚所依,無別實有聚體可得。如是言我,色等蘊外,不應別求實有我體,蘊相續中假說我故。如世間聚,我非實有。

“離聚所依,無別實有聚體可得”這句話怎麼講呢?《大智度論》(卷三十六)所引比喻,可以互相發明。他說:

諸法性空,但名字,因緣和合故有。如山河、草木、土地、人民、州郡、城邑名之為國,巷裏、市陌、廬館、宮殿名之為都,梁、柱、椽、棟、瓦、竹、壁、石名之為殿。……離是因緣名字則無有法,今除山河、土地因緣名字更無國名,除廬、裏、道、陌因緣名字則無都名,除梁、椽、竹、瓦因緣名字更無殿名。……

這種道理很易明白。如聚了許多樹,不能沒有個總名,假定如此如此便名為林。聚了許多兵官兵卒,不能沒有個總名,假定如此如此便名為師、為旅。樹是林名所依,兵是師旅名所依,離了樹和兵,哪裏別有林、師旅等實體?五蘊相續的統一狀態假名為我,亦複如是。

蘊即是聚,前已說過。然則五聚之無常相、無實體,較然甚明。比如說某處森林,森林雖曆久尚存,那組織成林的樹已不知多少回新陳新謝,五蘊的相,正複如此,漸次集積,漸次散壞,無一常住。所以《成實論》(卷十)說:

是五陰空,如幻如炎,相續生故。

《雜阿毗曇心論》(卷二)亦說:

一切有為法,生住及異滅,輾轉更相為。

所謂人生,所謂宇宙,隻是事情和事情的交互,狀態和狀態的銜接,隨生隨住,隨變隨滅,隨滅複隨生,便是五蘊皆空的道理,也便是無我的道理。

然則佛家講無我有什麼好處呢?主意不外教人脫離無常、苦惱的生活狀態,歸到清淨輕安的生活狀態。無常是不安定、不確實的意思,自然常常惹起苦惱。清淨是純粹真理的代名,佛家以為必須超越無常,才算合理生活,合理便是清淨。《隨相論》(卷下)說:

有生有滅,故名無常。有為法有生滅故,不得是常。生即是有,滅即是無,先有後無,故是無常。生何故非常生,滅何故非常滅,而言生滅是無常耶?解言:生壞於滅,故滅非常。滅複壞生,故生亦無常。相違性故名苦,五陰是苦聚,恒違逆眾生心令其受苦。……所以恒違逆眾生心者,由所緣境界非真實故,違逆生苦。

我們因為不明白五蘊皆空的道理,誤認五蘊相續的狀態為我,於是生出我見。因我見便有我癡、我慢,我癡、我慢的結果,不唯傷害人,而且令自己生無限苦惱。其實這全不是合理的生活,因為“他所緣境界非常真實,違逆眾生心”。人類沉迷於這種生活,鬧到內界精神生活不能統一,長在交戰混亂的狀態中,所以如此者,全由不明真理,佛家叫他“無明”。我們如何才能脫離這種無明狀態呢?要靠智慧去勝他,最關鍵的一句話是“轉識成智”。怎麼才轉識為智呢?用佛家所設的方法,虛心努力研究這種高深精密心理學,便是最妙法門。

我很慚愧我學力淺薄,不知道所講對不對?我熱心盼望諸君和海內佛學大家指教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