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三(2 / 3)

又案:據《本書》在涼州停月餘日,在瓜州停月餘日(卷一葉九、葉十),度五烽及莫賀延磧約須半月(頁十二至十五),抵高昌計應在十一月。高昌王挽留說法一月餘(頁十六至十八),去高昌當在歲杪。

貞觀二年(六二八)三十三歲。經阿耆尼等國,二三月之交,度蔥嶺,至素葉城,謁突厥葉護可汗。遂度鐵門,經睹貨羅等國至迦畢試,在彼中夏坐。複經健陀羅等國,逾印度河至迦濕彌羅。

案:阿耆尼至素葉一段,本非通路,師所以迂道行此者,全為謁葉護可汗。蓋蔥西諸國,時方服屬突厥,非得葉護許可不能通行也。葉護晤師後月餘即被殺。

又案:本年行程,似達迦濕彌羅而止,沿路滯留之時日大略如下:

在屈支國,因淩山雪路未開,淹停六十日。

在素葉城,與葉護周,旋約十日。

在活國,因遇篡亂,淹留月餘。

在梵衍那都城,巡禮聖跡,經十五日。

在迦畢試之沙落迦寺,坐夏約兩月餘。

在犍陀羅國,巡禮聖跡,約十日。

大約一年光陰,半數淹歇,半數征行,行程約萬裏而弱,其所曆如下:

阿耆尼至屈支七百餘裏。

屈支至跋祿迦六百裏。

又西北行三百裏,到蔥嶺北隅之淩山。

又西北行五百餘裏,至素葉城。

素葉西行四百餘裏,至千泉。

西北行五百餘裏,至颯秣建。

又西三百餘裏,至屈霜你迦。

又西二百餘裏,至喝捍。

又西四百裏,至捕喝。又百餘裏,至伐地。

又西五百裏,至貨利習彌伽。

又西三百餘裏,至羯霜那。

又西南二百裏,入山。山行三百餘裏,度鐵門,至睹貨羅。

自此數百裏,至活國及縛喝國。

自縛喝經揭職等國,入大雪山,行六百餘裏,至梵衍那。

由梵衍那度黑山,至迦畢試。

由迦畢試東行六百餘裏,至濫波。

南百餘裏,至那揭喝。

又東南行五百餘裏,至健陀羅。

由健陀羅北行六百餘裏,人烏仗那。

過信度河,至叉始羅。

東南山行五百餘裏,至烏剌屍。

又東南度鐵橋,行千餘裏,至迦濕彌羅。

貞觀三年(六二九)三十四歲。在迦濕彌羅之闍那因陀羅寺,從僧稱法師學《俱合》、《順正理》、因明、聲明諸論。

案:《傳》於迦濕彌羅條下雲:“如是停留,首尾二年,學諸經論。”當是去年到,今年年杪行,首尾合兩年也。迦濕彌羅為說一切有部根據地,故師久淹,盡受其學。

貞觀四年(六三〇)三十五歲。由迦濕彌羅,經半笯蹉,至磔迦,停一月。就龍猛弟子長年學經、《百論》、《廣百論》。至至那仆底,住四月(?)就調伏光學《對法論》、《顯宗論》、《理門論》。至闍爛達那,住四月,就旃達羅伐摩學《眾事分毗婆沙》。過屈路多等國,至祿勒那,從闍耶氌多,住一冬半春,學經部《毗婆沙》。

案:傳文於至那仆底條下雲:“住十四月。”(卷二頁二十一)如此合以磔迦之一月,闍爛達那之四月,祿勒那之一冬半春,已費去兩年。然細按行程,師非以貞觀五年到那爛陀不可(詳次年)。竊疑此“十”字為衍文,雖無他證,且以理斷耳。經部與有部勢力維鈞,故留祿勒那稍久。

貞觀五年(六三一)三十六歲。春半由祿勒那渡河東岸,至秣底補羅。就德光論師弟子蜜多斯那學有部《辯真論》,曆半春一夏。過婆羅吸摩等國,至羯若鞠闍,住三月,從毗離耶犀學各種毗婆沙。經阿逾陀、憍賞彌、合衛等國,以歲暮(?)抵摩竭陀入那爛陀寺,參禮戒賢大師。

案:那爛陀為奘師遊學之目的地,戒賢為其傳法本師,故此行應以抵那爛陀為一結束。《行狀》記戒賢問師:“汝在路幾年?”答曰:“過三年,向欲四年。”(《本書》作“答雲三年”,蓋舉成數耳。)然則抵那爛陀決當在本年秋冬間也。

又案:迦濕彌羅至摩揭陀,曆程略如下:

由迦濕彌羅西南行七百裏,至半鮁磋。

又東南行七百餘裏,至磔迦。

東行五百餘裏,至至那仆底。

東北行百四五十裏,至闍爛達那。

又東北行七百餘裏,至屈露多。

又南行七百餘裏,至設多圖廬。

又西南行八百餘裏,至波裏夜咀羅。

東行五百餘裏,至秣菟羅。

又東北行五百餘裏,至薩他濕伐羅。

又東行四百餘裏,至祿勒那。渡河東岸,則為秣底補羅。

從秣底補羅北行三百餘裏,至婆羅吸摩捕羅。

又東南行四百餘裏,至醯掣怛羅。

又南行二百餘裏,渡殑伽河,至毗羅刪拏。

又東行二百餘裏,至劫比他。

西北行二百裏,至羯若鞠闍。

東南行六百餘裏,渡殑伽河,南至阿踰陀。

東行三百餘裏,渡殑伽河,北至阿耶穆佉。

西南五百餘裏,至情賞彌。

東行五百餘裏,至鞞索迦。

東北行五百餘裏,至室羅伐悉底(即舍衛)。

東南行八百餘裏,至劫比羅伐窣堵。

東行經荒林五百餘裏,至藍摩。又五百餘裏,至婆羅痆斯。

從此順殑伽河東下減千裏,至吠合厘。

遂南渡殑伽河,至摩竭陀。

由迦濕彌羅,直造摩竭陀,路程本可減此之半,師因往磔迦、至那仆底、祿勒那等處就學。又劫比羅伐為佛生地,室羅伐悉底、憍賞彌、波羅痆斯、吠舍厘等皆佛教曆史因緣最深之地,師欲先行遍曆,乃定居向學,故皆迂道而往也。

貞觀六年至九年(六三二——六三五)三十七至四十歲。在那爛陀寺從戒賢大師受《瑜伽師地論》,聽講三遍,每遍九月而訖。又聽《順正理論》一遍,《顯揚論》、《對法論》各一遍,《因明》、《聲明》、《集量》等論各二遍,《中論》、《百論》各三遍。其《俱舍》、《婆沙》、《六足》、《阿毗曇》等,已曾於迦濕彌羅諸國聽訖,至此更尋繹決疑。凡留寺經五年。

案:奘師西遊動機,原因對於本國攝論宗諸師所談法相有所不慊,乃欲深探其本。換言之,即對於無著、世親一派之大乘學欲為徹底的研究,《瑜伽師地論》即其最主要之目的品也。戒賢大師,全印耆宿,世親嫡嗣,期頤之年(《續傳》雲年百有六歲),久謝講席,至是特為師開講至五年之久,師之宿願可謂全達,而茲行真不虛矣。

又案:傳文於那爛陀條下“凡經五歲”,隻能作經五個年頭解,不能作滿五年解(理由詳後),故爛陀留學,應截至貞觀九年為止。

貞觀十年(六三六)四十一歲。自本年後,南遊巡禮,並訪餘師,本年在伊爛拏,從如來密、師子忍二師學薩婆多部(即說一切有部)之《毗婆沙》、《順正理》諸論。

貞觀十一、十二年(六三七——六三八)四十二歲至四十三歲。此兩年間,遍曆印度東部、南部、西部數十國,欲渡海往僧伽羅(即錫蘭島),因彼中喪亂而止。中間在南懦薩羅從一精通因明之婆羅門,讀《集量論》。在馱那羯磔迦,從蘇部底、蘇利耶兩僧,學大眾部根本阿毗達磨。

此兩年中所曆國及其裏程如下:

從伊爛拏順殑伽河南岸東行三百餘裏,至瞻波。

東行四百餘裏,至羯朱嗢祇羅。

自此東度殑伽河,行六百餘裏,至奔那伐彈那。

又東南行九百餘裏,至羯羅拏蘇伐剌那。

從此東南出,至三摩吒。

由三摩吒折而西行九百餘裏,至耽摩栗底。又西南向烏茶(裏數未記),隔海望僧伽羅。

自此西南大林中行一千二百餘裏,至恭禦陀。

複西南行大荒林一千四五百裏,至羯陵伽。

自此折而西北一千八百餘裏,至南憍薩羅。

複折而東南行九百餘裏,至案達羅。

從此南行千餘裏,至馱那羯磔迦。

更西南行千餘裏,至珠利耶。

從此南經大林行一千五六百裏,至達羅毗荼之建誌補羅城,與僧伽羅隔海相望。奘師遊跡,南極此城。

自達羅毗荼折西北而歸,行二千餘裏,至建那補羅。

從此西北經大林行二千四五百裏,至摩訶剌侘。

又西北行二千餘裏,渡耐秣陀河,至跋祿羯咕婆。

又西北二千餘裏,至摩臘婆。

由摩臘婆行三百餘裏,至契吒。

又西南行五百餘裏,至蘇剌侘,為西印度之極南境。

由蘇剌佗北返,西北行七百餘裏,至阿難陀補羅。

又東北行千八百裏,至瞿折羅。

又東南行二千八百餘裏,至鄔闍衍那。

又東北行千餘裏,至擲枳陀。

複折而西北行九百餘裏,至摩醯濕伐羅補羅。

從此複經瞿折羅,至阿點婆翅羅,共行二千餘裏,至狼揭羅,為西印度之極西境,更西則波斯埃。

從狼揭羅東北行七百餘裏,至臂多勢羅(此處應經阿吒厘,傳文疑有錯簡,說詳下)。

又東北行三百餘裏,至阿軬荼。

又東行七百餘裏,至信度。

又東行九百餘裏,渡河東岸,至茂羅三部廬。

又東北行七百餘裏,至缽伐多羅,此為北印度境,與迦濕彌羅接壤矣。

貞觀十三至十四年(六三九——六四〇)四十四至四十五歲。此兩年皆在缽伐多羅,就正量部學根本阿毗達磨及《攝正法論》、《教實論》等,十五年下半年(?)返摩竭陀,參禮本師戒賢,複從低羅擇迦寺僧般若跋陀羅學因明、聲明。

貞觀十五年(六四一)四十六歲。在摩揭陀,入杖林山,從勝軍論師學《唯識抉擇論》,旁及《意義理論》、《成無畏論》、《不住涅槃論》、《十二因緣論》、《莊嚴經論》等,兼問瑜伽、因明等疑。旋返那爛陀,戒賢命師為眾講《攝大乘論》及《唯識抉擇論》。時大德師子光在寺中講《中》、《百論》,破瑜伽義,師妙嫻《中》、《百》,又善瑜伽,和會二宗,謂不相背,乃著《會宗論》三千頌,論成,呈戒賢及大眾,無不稱善。

案:勝軍為安慧弟子,亦學於戒賢,傳稱其“自大小乘論、因明、聲明,爰至外籍群言、四吠陀典,天文、地理、醫方、術數,無不究覽根源,窮盡枝葉”。蓋當時一最通博之學者也。奘師瑜伽之學,受自戒賢,唯識之學,受自勝軍。在師遊印收獲中,二者價值,未容軒輊。傳稱從勝軍學,“首末二年”,或去年杪已入杖林山矣。

又案:會通瑜伽、般若兩宗,實奘師畢生大願。觀其歸後所譯經論,知其盡力於般若,不在羅什下也,惜梵本《會宗論》未經自譯耳。

貞觀十六年(六四二)四十七歲。上半年,師蓋在那爛陀寺。時師學業已圓滿成就,便思東歸,戒賢亦勸其行。值有順世外道來寺論難,師破之。烏荼國有小乘般若氌多謗誹大乘,師作《製惡見論》破之,聲名益起,鳩摩羅王、戒日王相繼禮請,師應其聘。其年臘月,戒日開大會於曲女城,與會者有十八國王,各國大小乘僧三千餘人,那爛陀寺僧千餘人,婆羅門及尼乾外道二千餘人。設寶床,請奘師坐為論主,稱揚大乘,序作論意,即有名之《真唯識量頌》是也。仍遣那爛陀沙門明賢讀示大眾,別令寫一本懸會場門外示一切人,若其間有一字無理、能難破者,請斬首相謝,如是經十八日,無一人能難。

案:本《傳》對於奘師在印行跡,皆失記歲月,推曲女之會,記雲:“法師自冬初共王逆河而進,至臘月方到會場。”(卷五、頁六)最明了矣。然則此究何年之臘月耶?據師以貞觀十九年正月歸至長安,而途次於闐,先行上表,上表後尚留於闐八個月,其抵於闐當在十八年春夏之交。而由缽羅耶迦抵於闐,計程亦須有一年,則缽羅返旆,決當為十七年夏間事,而曲女開會,必在十六年之臘月無疑矣。故吾儕可以曲女之會作定點,認貞觀十六年冬為奘師遊學生涯之結束,循此逆推其在印或居或行之歲月,當可了然,雖然有難焉者。蓋以傳中所記經曆年月之數,殊不足以敷分配,試專就其安居就學時言之,計:

在迦濕彌羅,學一切有部經論首末二年。

在磔迦,從長年學經、《百論》等一月。

在至那仆底,從調伏光學《對法》等論十四月。

在闍爛達那,從月胄學《眾事分毗姿沙》四月。

在祿勒那,從闍耶毱多學經部毗婆沙一冬半春。

在秣底補羅,從密多斯那學有部《辯真論》半春一夏。

在羯若鞠闍,從毗離耶犀學毗婆沙三月。

以上留學那爛陀以前事。

在那爛陀,從本師戒賢受學凡經五歲。

在伊爛拏,從如來蜜等學毗婆沙停一年。

在南憍薩羅,學《集量論》月餘。

在馱那羯磔迦,學大眾都根本毗曇停數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