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何以必須擴充此善端?此亦一問題也。若依功利主義說,則人之擴充善端於社會有利,否則有害,此即墨子主張兼愛之理由也。惟依孟子之意:則人之必須擴充此善端者,因此乃人之所以為人也。孟子曰:“人之所以為人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孟子·離婁下》)人之所以為人,即人之要素,人之名之定義,亦即人之所以別於禽獸者也。人之所以為人者,即人之有人心。《孟子》雲:“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此為大人而已矣。”(《孟子·告子下》)亞裏士多德《倫理學》謂飲食及情欲乃人與禽獸所共有,人之所以別於禽獸者,惟在其有理性耳。“心之官則思”,能思即有理性也。能思之心為人所特有,乃“天之所以與我”者,所以為大體也。耳目之官,乃人與禽獸所同有,所以為小體也。若隻“從其小體”,則不惟為小人,且為禽獸矣。“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若聽其自然,則能“陷溺其心”(《孟子·告子上》),人之所以有不善者,即以此也。能思之心,所好者為禮義。故人必有禮義,乃為“從其大體”。從其大體,乃得保人之所以為人,乃合乎人之定義。否則人即失其所以為人,而與禽獸同。“人見其禽獸也,而以為未嚐有才焉者,是豈人之情也哉?”(《孟子·告子上》)
人性中皆有善端,如擴而充之,則人人皆可以為聖人,此人所皆可以自期許者也。至於人生中他方麵之成敗利鈍,則不能計,亦不必計。孟子曰:“若夫成功則天也,君如彼何哉,強為善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下》)又曰:“哭死而哀,非為生者也。經德不回,非以幹祿也。言語必信,非以正行也。君子行法以俟命而已矣。”(《孟子·盡心下》)此所謂天所謂命,皆指人力所無奈何之事,所謂“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致而致者命也”。
於此亦可知孟子所以反對利之故矣。孟子以為人皆有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四端。擴而充之,則為仁、義、禮、智之四德。四德為人性發展之自然結果,而人之所以須發展人性,因必如此方為盡“人之所以為人者”,非因四德為有利而始行之也。四德之行,當然可生於社會有利之結果,此結果雖極可貴,然亦係附帶結果。猶之藝術家之作品,固可使人愉悅,然此乃附帶的結果,彼藝術家之創作,則所以表現其理想與情感,非為求人悅樂愉快也。
不過孟子雖主張義,反對利,然對於義利之辨,未有詳細說明,故頗受後人之駁詰。惟孟子與墨者夷之辯薄葬之說,頗可顯其非功利主義之態度。彼雲:“蓋上世嚐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他日過之,狐狸食之,蠅蚋姑嘬之,其顙有泚,睨而不視。夫泚也,非為人泚,中心達於麵目。蓋歸反蔂梩而掩之,掩之誠是也,則孝子仁人之掩其親,亦必有道矣。”(《孟子·滕文公上》)又曰:“古者棺槨無度。中古棺七寸,槨稱之。自天子達於庶人。非直為棺美也,然後盡於人心。”(《孟子·公孫醜下》)墨家之攻擊儒家厚葬久喪,主節葬短喪,純從功利主義立論。而孟子則不純從功利主義立論。厚葬久喪,對社會固亦有利。“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此從功利主義立論以主張厚葬久喪者也。然孟子則但謂厚葬為“盡於人心”,此儒家之精神也。
孟子之所謂天,有時似指主宰之天,如“堯薦舜於天”之天。有時似指運命之天,如上所說者。有時則指義理之天。孟子因人皆有仁、義、禮、智之四端而言性善。人之所以有此四端,性之所以善,正因性乃“天之所與我者”,人之所得於天者。此性善說之形上學的根據也。孟子雲:“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盡心上》)心為人之“大體”,故“盡其心”“知其性”。此乃“天之所與我者”,故“盡其心”“知其性”,亦“知天”矣。孟子又雲:“夫君子所過者化,所存者神,上下與天地同流,豈曰小補之哉?”(《孟子·盡心上》)又雲:“萬物皆備於我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孟子·盡心上》)“萬物皆備於我”“上下與天地同流”等語,頗有神秘主義之傾向。其本意如何,孟子所言簡略,不能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