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 子(3 / 3)

【注】“神秘主義”一名,有種種不同的意義。此所謂神秘主義,乃專指一種哲學,承認有所謂“萬物一體”之境界。在此境界中,個人與“全”(宇宙之全)合而為一,所謂人我內外之分,俱已不存。普通多謂此神秘主義必與唯心論的宇宙論相關連。宇宙必為唯心論的,宇宙之全體,與個人之心靈,有內部的關係;個人之精神,與宇宙之大精神,本為一體,特以有後起的隔閡,以致人與宇宙,似乎分離。佛家所說之無明,宋儒所說之私欲,皆指此後起的隔閡也。若去此隔閡,則個人與宇宙複合而為一,佛教所說之證真如,宋儒所說“人欲盡處,天理流行”,皆指此境界也。不過此神秘主義,亦不必與唯心論的宇宙論相連。如莊子之哲學,其宇宙論非必為唯心論的,然亦注重神秘主義也。中國哲學中,孟子派之儒家,及莊子派之道家,皆以神秘境界為最高境界,以神秘經驗為個人修養之最高成就。但兩家之所用以達此最高境界、最高目的之方法不同。道家所用之方法,乃以純粹經驗忘我;儒家所用之方法,乃以“愛之事業”(叔本華所用名詞)去私。無我無私,而個人乃與宇宙合一。如孟子哲學果有神秘主義在內,則萬物皆備於我,即我與萬物本為一體也。我與萬物本為一體,而乃以有隔閡之故,我與萬物,似乎分離,此即不“誠”。若“反身而誠”,回複與萬物為一體之境界,則“樂莫大焉”。如欲回複與萬物為一體之境界,則用“愛之事業”之方法。所謂“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以恕求仁,以仁求誠。蓋恕與仁皆注重在取消人我之界限;人我之界限消,則我與萬物為一體矣。此解釋果合孟子之本意否不可知,要之宋儒之哲學,則皆推衍此意也。

如孟子哲學中果有神秘主義,則孟子所謂浩然之氣,即個人在最高境界中之精神狀態。故曰:“其為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而無害,則塞於天地之間。”(《孟子·公孫醜上》)至於養此氣之方法,孟子雲:“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行有不慊於心,則餒矣。我故曰:‘告子未嚐知義,以其外之也。’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也。……”(《孟子·公孫醜上》)

此所謂義,大概包括吾人性中所有善“端”。是在內本有,故曰:“告子未嚐知義,以其外之也。”此諸善“端”皆傾向於取消人我界限。即將此逐漸推擴,亦勿急躁求速,亦勿停止不進[“而勿正”,焦循《孟子正義》引《〈詩(終風)序〉箋》及《莊子(應帝王篇)釋文》謂“正之義通於止”]。“集義”既久,則行無“不慊於心”,而“塞乎天地之間”之精神狀態,可得到矣。至此境界,則“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誌與民由之,不得誌獨行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