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子(1 / 2)

《老子》以為宇宙間事物之變化,於其中可發現通則。凡通則皆可謂之為“常”。常有普遍永久之義。故道曰常道。所謂:“道可道,非常道。”

孔子之時,據《論語》所載,有“隱者”之徒,對於孔子之行為常有譏評。孟子之時,有楊朱之徒,持“全生保真”之學說。此即後來道家者流之前驅也。後來道家者流,分為老莊二派。道家之有老莊,猶儒家之有孟荀也(《老子》一書出在孟子後,辯論甚多,茲不詳舉)。

古代所謂天,乃主宰之天。孔子因之,墨子提倡之。至孟子則所謂天,有時已為義理之天。所謂義理之天,常含有道德的唯心的意義,特非主持道德律之有人格的上帝耳。《老子》則直謂“天地不仁”,不但取消天之道德的意義,且取消其唯心的意義。古時所謂道,均謂人道;至《老子》乃予道以形上學的意義。以為天地萬物之生,必有其所以生之總原理,此原理名之曰道。故《韓非子·解老》雲:“道者萬物之所以成也。”《老子》雲:“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老子》第二十五章)道之作用,並非有意誌的,隻是自然如此。故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道即萬物所以如此之總原理,道之作用,亦即萬物之作用。但萬物所以能成萬物,亦即由於道。故曰:“道常無為而無不為。”(《老子》第三十七章)道為天地萬物所以然之總原理,德為一物所以然之原理,即《韓非子》所謂“萬物各異理”之理也。

《老子》曰:“孔德之容,惟道是從。”(《老子》第二十一章)又曰:“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是以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第五十一章)《管子·心術上》雲:“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生得以職道之精。故德者,得也,其謂所得以然也。以無為之謂道,舍之之謂德。故道之與德無間,故言之者無別也。”此解說道與德之關係,其言甚精。由此而言,則德即物之所得於道而以成其物者。《老子》所雲“道生之,德畜之”,其意中道與德之關係,似亦如此,特未能以極清楚確定的話說出耳。“物形之,勢成之”者,呂吉甫雲:“及其為物,則特形之而已,……已有形矣,則裸者不得不裸,鱗介羽毛者,不得不鱗介羽毛,以至於幼壯老死,不得不幼壯老死,皆其勢之必然也。”形之者,即物之具體化也。物固勢之所成,即道德之作用,亦是自然的。故曰:“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老子》以為宇宙間事物之變化,於其中可發現通則。凡通則皆可謂之為“常”。常有普遍永久之義。故道曰常道。所謂:“道可道,非常道。”(《老子》第一章)自常道內出之德,名曰常德。所謂:“常德不忒,複歸於無極。……常德乃足,複歸於樸。”(《老子》第二十八章)至於人事中可發現之通則,則如:“取天下常以無事。”(《老子》第四十八章)“民之從事,常於近成而敗之。”(《老子》第六十四章)“天道無親,常與善人。”(《老子》第七十九章)凡此皆為通則,永久如此。吾人貴能知通則,能知通則為“明”。《老子》中數言“知常曰明”,可知明之可貴。“知常”即依之而行,則謂之“襲明”(《老子》第二十七章)。[馬夷初先生雲:“襲、習古通。”(見《老子校詁》)]或謂為“習常”(《老子》第五十二章)。若吾人不知宇宙間事物變化之通則,而任意作為,則必有不利之結果。所謂:“不知常,妄作,凶。”(《老子》第十六章)

事物變化之一最大通則,即一事物若發達至於極點,則必一變而為其反麵。此即所謂“反”,所謂“複”。《老子》雲:“反者道之動。”(《老子》第四十章)又雲:“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老子》第二十五章)又雲:“萬物並作,吾以觀複。”惟“反”為道之動,故“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正複為奇,善複為妖”(《老子》第五十八章)。惟其如此,故“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老子》第二十二章)。惟其如此,故“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惟其如此,故“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惟其如此,故“天之道其猶張弓歟,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老子》第七十七章)。惟其如此,故“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老子》第四十三章)。“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老子》第七十八章)。惟其如此,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老子》第四十二章)。凡此皆事物變化自然之通則,《老子》特發現而敘述之,並非故為奇論異說。而一般人視之,則以為非常可怪之論。故曰:“正言若反。”(《老子》第七十八章)故曰:“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乃至於大順。”(《老子》第六十五章)故曰:“下士聞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為道。”(《老子》第四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