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 子(2 / 2)

以同一理由,荀子論禮之起源雲:“禮起於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製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能窮乎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荀子·禮論》)蓋荀子以為“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故不能不注重禮以矯人之性也。

禮之用除定分以節人之欲外,又為文以飾人之情。此方麵荀子言之甚精。荀子亦重功利,與墨子有相同處。但荀子對於情感之態度,與墨子大不相同。墨子以其極端的功利主義之觀點,以人之許多情感為無用無意義而壓抑之,其結果為荀子所謂“蔽於用而不知文”。荀子雖亦主功利,然不如墨子之極端,故亦重視情感,重用亦重文。此可於荀子論喪祭禮中見之。荀子論喪禮雲:“喪禮者,以生者飾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事死如生,事亡如存(據郝懿行校),始終一也。……故喪禮者,無它焉,明死生之義,送以哀敬而終周藏也。……事生,飾始也。送死,飾終也。終始具而孝之事畢,聖人之道備矣。”(《荀子·禮論》)

衣衾棺槨,皆“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理智明知死者之已死,而情感仍望死者之猶生。於此際專依理智則不仁,專依情感則不智,故“大象其生以送其死”,則理智、情感兼顧,仁而且智之道也。

荀子論祭禮雲:“祭者,誌意思慕之情也。忠信愛敬之至矣,禮節文貌之盛矣,荀非聖人,莫之能知也。聖人明知之,君子安行之,官人以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為鬼事也。……卜筮視日,齋戒修塗,幾筵饋薦告祝,如或饗之。物取而皆祭之,如或嚐之。……哀夫敬夫,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狀乎無形影,然而成文。”(《荀子·禮論》)因生人主觀方麵對死者有“誌意思慕之情”,故祭之。然其所祭之對象,則“無形影”,隻“如或饗之”“如或嚐之”而已。一方麵鄭重其事以祭祀,一方麵又知其為“狀乎無形影”“然而成文”。喪祭禮之原始,皆起於人之迷信。荀子以其自然主義的哲學,與喪祭禮以新意義,此荀子之一大貢獻也。

荀子有《正名》。孔子言“正名”,欲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孟子言:“無父無君,是禽獸也。”孟子正人之名而排無父無君者於人之外,是亦孟子之正名主義也。不過孔孟之正名,僅從道德著想,故其正名主義,僅有倫理的興趣,而無邏輯的興趣。猶之蘇格拉底之“以歸納法求定義”,亦原隻有倫理的興趣也。柏拉圖講概念,其倫理的興趣,亦較其邏輯的興趣為大。至亞裏士多德始有純講邏輯之著作。荀子生當“辯者”正盛時代,故其所講正名,邏輯的興趣亦甚大。

上文謂《墨經》及《荀子·正名》皆擁護常識,駁辯者之說。《正名》所講之知識論與《墨經》大致相同,茲不具述。

荀子對於當時諸家學說,俱有辯駁。《荀子·正名》更就正名之觀點,將當時流行彼所認為誤謬之學說,分為三科。其第一科為惑於用名以亂名者,第二科為惑於用實以亂名者,第三科為惑於用名以亂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