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5歲兒童聽覺的發育
4歲的兒童能辨別爸爸、媽媽、爺爺、奶奶等親人的說話聲或腳步聲。比如,可以把長輩們的聲音錄到收錄機裏,然後放給孩子聽,讓他分辨。用同樣方法,也可以把各種動物的叫聲,各種車輛起動或行駛的聲音,以及風聲、雨聲等各種聲音錄下來,讓孩子分辨。
4歲的兒童能辨別一些差別更細微的聲音,比如,家庭成員的呼吸聲。先把孩子的眼睛蒙上,然後,由父母或爺爺、奶奶中的一人走到孩子的身後,孩子能聽呼吸聲,判斷是誰。
4歲的兒童也可以通過“捉迷藏”一類的遊戲,鍛煉方位聽覺能力和聽覺的靈敏度,並把聽覺和運動反應密切聯係起來,做出迅速運動反應的能力。
(3)4~5歲兒童觸摸覺的發育
幼兒觸摸覺的發展同視覺、聽覺一樣,都從新生兒開始,但是通過觸摸感覺精確地分辨物體的粗細、軟硬、輕重的能力,則是從幼兒期逐步發展起來的。比如,3~4歲的兒童,用兩手平托兩個同樣體積而重量不同的小盒子,他們往往認為兩個盒子一樣重;而5~6歲的兒童則可確切指出哪一個盒子更重些。當然,如果兩個盒子的重量差別太大,3~4歲的兒童也會有感覺。
(4)4~5歲兒童空間知覺的發育
空間知覺包括方位知覺、距離知覺和在二者基礎上形成的立體知覺。
兒童空間知覺的發展遵循以下一些規律:①先學會分辨上、下,然後學會分辨前、後,最後學會分辨左、右。一般地說分辨上、下最容易,較難的是前、後,最難的是左、右;②兒童對空間方位的辨別,是從以自身為中心過渡到以其他客體為中心的。
兒童空間方位知覺的發育,一般認為3歲左右可以辨別上和下,4歲左右可以辨別前和後,5歲左右可以開始以自身為中心辨別左和右,6歲左右達到完全正確地辨別上、下、前、後。在良好的教育下,可以做到以自身為中心辨別左和右。
4~6歲兒童由於還沒有很好地掌握測量距離的尺度,一般不能準確地估計距離,他們隻能對那些在生活中通過反複練習早已成習慣的、熟悉的較近距離做出正確判斷。
(5)4~5歲兒童時間知覺的發育
兒童時間知覺的發展落後於空間知覺的發展。有關研究認為5歲兒童的時間知覺依然極不準確,也不穩定,同時根本不會用標誌時間的標尺,6歲兒童同5歲幼兒差不多,隻是對短時距(3″,5″)知覺的準確度和穩定程度略有提高。
從掌握時間觀念的狀況看,3~4歲兒童開始理解什麼是早晨、白天、晚上,但是尚不能掌握一些有相對意義的時間概念,如“今天”、“昨天”、“明天”。4~5歲兒童可以較好地運用“早晨”和“晚上”,“白天”和“夜裏”等一些詞彙,正確辨別“今天”、“昨天”和“明天”,但是對於距離當前較遠的一些時間概念,如“前天”、“後天、“一周前”、“一周後”等,仍難於掌握。5~6歲兒童逐漸理解一周生活中所涉及的一些時間單元,但尚不能掌握表示很短或很長的時間的時間概念,如幾秒、幾年等。
4.4~5歲兒童的心理發育
從4歲到6歲這一時期,這是兒童正式進入學校以前的一個時期,所以叫學前期。又因為這是兒童進入幼兒園時期,所以又叫幼兒期。
這一時期,是在前一時期發展的基礎上,在新的生活條件和教育條件的影響下發展起來的,其心理發育呈現如下特點。
(1)渴望獨立與能力不足之間的矛盾
我們知道,嬰兒出生以後,在一定的社會生活和教育條件下,經過三年的時間,已從一個軟弱無能的個體發展到能夠直立行走,廣泛操縱物體,進行初步的言語交際,並且能從事一些最初步的遊戲活動。就在這樣發展的基礎上,兒童進入了學前時期。
進入學前時期的兒童,由於身心各方麵的發展,初步產生了參加社會生活的願望。同時,由於考慮到兒童獨立生活能力的增長,成人也對兒童提出了比以前更高的要求,開始要求兒童獨立地擔負某些簡單的職責,如自己穿衣、吃飯、收拾玩具、當值日生等等。開始要求兒童從事於一些力所能及的社會生活活動。
這就是說,學前兒童開始了新的需要,即渴望參加成人的社會實踐活動,特別是勞動和學習活動的需要。
但是,另一方麵,我們也會看到,學前兒童的能力還是非常有限的,他還不能很好地掌握自己的行動,他的知識經驗還非常缺乏,還不能很好地控製自己,使自己的行為服從於比較遠大的目的。因此,就在兒童渴望獨立參加社會實踐活動這種新的需要跟從事獨立活動的經驗及能力水平之間產生了重大的矛盾。這是學前期兒童心理上的主要矛盾。而遊戲活動就是解決這一矛盾的主要活動形式,在遊戲活動中,兒童心理的主要矛盾逐步得到解決,從而也就推動兒童心理不斷向前發展。
(2)心理過程的具體形象性和不隨意性
學前兒童由於知識經驗的貧乏,由於言語還不夠發展,因而主要是以直觀表象的形式來認識外界事物。當然,學前兒童也在不斷形成一般表象和低級的概念,他們已能對事物進行分析、綜合、抽象、概括,從而進行初步的邏輯思維。但是無論如何,這些概念和邏輯思維都具有很大的直觀形象性的特色。他們一般不能給事物下抽象的定義,而隻能下功用性的定義。例如,花是好看的,果實是好吃的,椅子是可以坐的東西等等。學前兒童也能掌握數的概念和進行計算,但是同樣需要直觀形象的不斷支持和強化,否則就會有很大的困難。
同時,也正由於學前兒童知識經驗的貧乏和言語的不夠發展,兒童還不能經常有意地控製和調節自己的行動,一般心理過程都帶有很大的隨意性,心理活動也帶有很大的不穩定性。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學前兒童還是受外界印象的調節支配的,很容易受外界新穎事物的吸引而改變自己的心理活動,有目的有係統的獨立思考能力很差。當然,在整個學前時期內,在教育影響下,這種特點正在逐漸發生改變。一般說來,從中班開始,特別是到了大班的時候,兒童的各種心理過程的隨意性和穩定性都在不斷地增長著。學前兒童心理過程的隨意性和穩定性的不斷增長,就為兒童進入學校學習準備了重要條件。
(3)個性傾向得到初步發展
嬰兒的行為主要是受直接作用於他的事物所支配的,把這些事物挪開了,心理活動也就隨之而停止或改變。到了學前時期,由於兒童在教育影響下,皮質抑製的迅速發展和言語係統的初步發展,因而行為的自覺性就逐漸發展起來,能逐漸使自己的行為服從較遠的目的,這就為形成兒童最初的個性傾向提供了主要條件。這種最初的個性傾向在人的一生中都會保留它的痕跡,因而在人的心理發展上具有一定的作用。幼兒教育工作者和父母們應當從兒童很小的時候起,就培養兒童良好的個性品質、道德行為,使兒童的個性從一開始就能沿著正確的道路向前發展。
5.哪些因素能影響兒童的生長發育
兒童的生長發育自始至終受到遺傳和環境兩大類因素的影響。遺傳決定兒童生長發育的潛力,環境則決定這種潛力能否得到充分發揮。遺傳和環境因素間又是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如環境中的放射線汙染可以影響染色體結構;而某些遺傳基因的改變(如苯丙酮尿症)可幹擾營養物質的吸收,對小兒生長產生不利影響。
(1)遺傳因素
人體每個細胞核裏都有23對、46條染色體。其中除一對性染色體外還有22對常染色體。染色體一半來自母親,一半來自父親;故對子女的遺傳影響,雙親基本相等。染色體由DNA分子組成,上麵按堿基對的不同排列蘊藏著大量遺傳信息,即基因。兒童的身高就是極其複雜的發育現象,受多個基因團控製。在生長過程中多個基因團共同起作用;但在對身高生長突增與最終身高的調控方麵,不同基因組在不同時期發揮影響。從基因控製的複雜性可知,籠統認為父母高,孩子也高;父母矮,孩子也矮的看法並不全麵。父母身材都高,其高基因遺傳給子女的可能性固然大,但也可能父母都隱含著矮基因,而恰巧都將這些基因遺傳給子女並在其染色體上形成優勢組合,使孩子長不高。反之,矮個父母也可能將其隱含的高基因遺傳給子女,使子女的身高明顯超過自己。遺傳影響使許多小兒在記憶力、智力、創造力上明顯超過同齡兒,或者在音樂、繪畫、運動技巧等方麵有天賦。盡早發現這些兒童,創造良好環境使其遺傳潛能充分發揮,對培養優秀人才有積極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