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讓13~15歲少年的行為變得文明(3 / 3)

不論是哪一種原因,喜歡恃強淩弱和欺負他人的行為,對孩子身心成長都會造成障礙。例如,別人不會喜歡和他交往,漸漸地他會失去參與群體的機會,變得孤獨,沒有朋友,在心理上受到的傷害是很大的。而他用自己幼稚的想法去判斷,以為隻要把別人製服,令別人害怕,就可以使別人不得不幫他做事、與他來往,於是暴力行為會漸趨嚴重,所以父母有必要幫助孩子克服這些心理障礙。

從這個角度來看,孩子的行為等於他正向你發出尋求“愛”的信息。如果父母隻懂得責罵,隻會產生負麵作用,因為孩子的判斷能力還很脆弱,根本分不清自己的行為是對還是錯。責備與懲罰隻會使他更加肯定自己的想法,以為父母真的不再喜歡他了,內心更難受,更不滿。所以,父母的愛是孩子的良藥,多給他一些關懷與愛護才是切實可行的治療方法,不論家裏情況是否有變,父母都不應該忽略了孩子的感受。

此外,人性中本來具有攻擊性,一般來說,13歲以上的孩子,尤其是男孩子,很希望可以領導者,愛發號施令,對事情有決策權。如果不適當地壓抑,不讓他正常地發揮出來,就會演變成對別人的攻擊。所以,到了這個年齡,父母應鼓勵孩子多參與群體活動,如足球、籃球、學會組織、群體遊戲等,讓他們可以從中施展自己領導、爭取、進攻的能力。給他擁有他想要的東西,以滿足孩子自然發展的想像力與情緒。

另外,要想辦法阻止孩子的侵略行為,與孩子約定,和其他孩子玩,要一起分享自己的東西,不可吵架、打架;同時教導他如何分配玩具,有困難時,如何以和平方式解決或求助大人。大人在處理這些孩子糾紛時,一定要表現公正,不可偏幫任何一方,才能取信於孩子;讓他覺得大人處理得很好,信賴大人的方法,並樂意學習。當孩子欺負別人時,立即要加以阻止,並以平和的口吻,指出他的錯誤和告訴他原因。嚴重的要給予責備,但不能打孩子,免得孩子不服氣,以為大人可以打人、欺負人,而自己卻不可以。必要時,要將孩子與其他人分開一段短時間,讓他把情緒平伏下來。確定他已經恢複平靜後,才再讓他與其他人一起玩,免得孩子激動起來無法收拾。要記住,若要責備,必須前後一致,切忌每一次的處理方式都不同,一時責備他做錯了,一時又縱容他;這樣會把孩子弄糊塗,不知哪一種做法才是對的,以致屢改屢犯。

6.告誡孩子不要模仿殘疾人

孩子生活經驗淺,社交圈子亦狹小;再加上自我中心強烈,未必能照顧別人的感受。對於外觀和自己不一樣,或身體有缺陷的人,基於好奇心驅使下,往往會作出模仿的行為,如扮著別人一拐一拐地走路。

對於一個13歲~15歲的孩子,這實在是出於無心之失,但這種行為畢竟令當事人包括父母及殘疾者感到萬分難堪。父母必須向孩子當麵解釋清楚。為什麼不能學。如果事情是當著殘疾者麵前發生的話,最好鼓勵孩子向對方道歉,每個人都有同情心,向孩子好好解釋別人的苦處,讓他了解殘疾者的不幸和痛苦後,請他以後不要再學,孩子是會樂於接受的。

要讓孩子改掉這一毛病,必須培養孩子的同情心。

培養孩子的同情心,是治本方法。但同情心並非一朝一夕得來的,必須靠父母平日悉心訓練,才能養成。

①陪孩子了解殘疾兒童的痛苦

電視、報章等傳媒常有一些節目或專欄報導有殘疾或病童的生活狀況,並探討他們的內心世界,這些都是非常有意義的節目及文章,父母應注意這類節目,陪同孩子一起觀看,好讓他們了解殘疾人的痛苦,也更珍惜自己擁有的一切。

②讓孩子設身處地替別人想

看畢有關殘疾人的電視、新聞或故事時,可以讓孩子想一想:“如果我們把一隻手放在背後,隻準用一隻手工作,你想會如何?”“如果有人笑你,你會難過嗎?”讓孩子進一步替對方設想,並更了解對方的困難。

③培養孩子的同情心

在家裏讓孩子飼養一些小動物,可以在日常對動物的照顧中培養同情心。

④父母以身作則

父母本身富有同情心,肯幫助人,例如扶盲人過馬路,讓座給傷殘人士,以身作則,孩子自然會效仿。子女做了幫助別人的行為,當然要加以讚許。

⑤讓孩子感受被愛

人必須有被愛的經驗,才懂得把愛和別人分享,並去愛別人。父母給予子女充分關懷及愛心,孩子身心得到平衡發展及成長,才懂關懷及體諒別人。

⑥鼓勵孩子多參與社區活動

讓孩子參加服務社會團體,多熱愛社會上需要幫助的一群,了解另一種生活圈子內的朋友,學會了解及關懷別人。例如參加老人服務,參觀孤兒院、複康醫院等,都可令孩子對有困難的人作進一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