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對方那裏聽到留言後,說聲“請讓我複述一遍”,並把聽到的內容重複一遍就行了。此時,對於容易弄錯的數字與人名,應采用特別一點的表現方式,例如,將江先生讀作“帶三點水的江先生”之類的小措施,就十分起作用,很容易讓對方明了。有必要確認一下約定的時間是上午還是下午,免得出錯。
盡可能親自接電話
有可能親自接的電話,就不要麻煩別人。商務往來比較多的人,可請秘書代為處理電話,也可以本人不在時使用錄音電話。不過本人在場時,一般是不合適使用錄音電話哄人的。
萬一需要用錄音裝置時,則必須使自己預留的錄音友好,謙恭。通常,預留的錄音應為:“你好!這裏是某某公司某某部。本部門工作人員現在因公外出,請您在信號聲音響過之後留言,或者留下您的姓名與電話號碼,我們將盡快與您聯絡。謝謝,再見!”
代接電話要迅速轉達
代接電話時,講話要有板有眼。被找的人如果就在身旁,應告訴打電話者:“請稍候!”然後立即轉交電話,不要抱著惡作劇或不信任的態度,先將對方“調查一番”,尤其是不允許將這類通話擴音出來。
被找的人如果尚在別處,應迅速過去尋找。不要懶於行動,連這點“舉手之勞”都不願意做,蒙騙對方說“人不在”,或是大喊大叫“某人找某某人”,鬧得“世人皆知”,讓他人的隱私“公開化”。
倘若被找的人不在,應在接電話之初立即相告,並可以適當地表示自己可以“代為轉告”的意思。不過應當先講“某人不在”,然後再問“您是誰”或“您有什麼事情”,切勿“本末倒置”過來。省得讓打電話者疑心:他要找的人正在旁邊,可就是不想搭理他。
表示自己可以“代為轉告”的意思時,應當含蓄一些。例如:“需要我為您效勞的話,請吩咐!”不要一開口就問“你有什麼事情,盡管告訴我,我一定會轉告”。隻有在比較熟的人之間,才可以直接詢問:“您有留言嗎?”“要不要我告訴某某人,一回來就打電話給您。”
代接電話時,對方如有留言,應當當場筆錄下來。之後,還應再次複述一次,以免有誤。
要告知當事人返回的時間,但不可將當事人的行蹤
當對方打電話來找的人不在時,如果隻回“此人已外出”,對方可能會感到為難。要告訴對方:“此人現在已外出,預計×點回來。”
對方或許會說“那麼,我過會兒再打電話來”。此時,如果隻簡單地說聲“知道了”,是不太恰當的。應該禮貌地問一句:“他回來後,請他給您回電話,您看這樣好嗎?”這樣對方有一種受重視的感覺。
還要注意,不要輕易對外透露本公司職員的行蹤。遇到這種情況,隻要告知對方他要找的人已經外出,采用盡量保密職員外出地點,由自己公司打電話給對方的策略。
當然,遇到當事人的家人打來電話、有緊急事的時候,又另當別論。但基本上應以不向外透露自己公司職員的去向為原則,這一點應當牢記。
對於投訴電話,不要感情用事
通過電話來處理客戶的投訴,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投訴客人一般怨氣極大,情緒激動,因此,即使是資深職員,也會時常慘遭失敗。
在投訴的電話中,對方通常都會非常憤怒,而你不能受此影響,自己也變得意氣用事,應始終保持冷靜。首先對對方說“似乎是我們公司處理不當,在此我謹向您表示歉意。不知您能不能將詳細的情形告訴我?”以承認責任在己方的態度來接待對方,然後再仔細地傾聽對方的牢騷,摸清狀況,以便給出對策。
即使是經常打來的投訴電話,也不能在對方正在說話的時候,插話說“啊!是這麼回事”,以此來打斷對方。這樣隻會使對方更加怒不可遏。
在充分聽取對方的陳述之後,最為重要的是要真誠地向對方道歉,並且說明今後將要采取的措施。當你自己不能處理時,應請上司來接聽。此時要注意,不要讓對方產生接電話者像走馬燈一樣換個不停的感覺,那樣他會認為公司想敷衍了事,不重視此事。
最後,如果將你的姓名告訴給對方,並訂出切實可行的期限,對方就會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