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曾國藩的人生哲學(1 / 3)

《後漢書》reference_book_ids\":[6867020903100713992]}]},\"author_speak\":\"code\":0,\"compress_status\":1,\"content\":\"  太平天國運動與為了鎮壓這場運動而組建的官方武裝部隊的故事,已將我們從現代世界帶入了中世紀式的環境。我們很難相信,克裏米亞戰爭與這場大運動的早期階段正是處在同一個時期,而美國的南北戰爭與日本的再生則與這場運動的晚期處於同一時段。然而,事實就是如此。但是,如果我們從那個時代歐洲與美國的精神世界步入曾國藩時代中國人的內心生活,我們便被領進了尼羅河、克裏特島、美索不達米亞峽穀作為文明中心的那些昏暗的古代。要弄清楚曾國藩的精神旅程是如何從童年時代推演到他與李鴻章聯合奏請皇帝把聰穎的年輕人派往海外,我們必須想象此人從孔夫子或柏拉圖的時代一直生活到維多利亞時代的中期。根據曾國藩的詩文、書信、奏疏與日記中存留的大量資料,為他編輯一份內心生活的傳略,一定是非常有趣的研究。僅用一個章節來展示所有可用的好材料,篇幅是太短了,但這至少可以讓我們看到那些生動的原則,它們指導著曾國藩的個人及家庭生活,決定著他對家鄉的風俗習慣采取何種態度。

曾氏家族的家係表可以回溯到中國曆史的發端,並且自孔子的時代就相當清晰了。曾國藩是從著名哲學家曾子算起的第70代人,而他的那位遠祖是孔大聖人最早的門徒之一。湖南的曾氏家族所衍生的那個支派在元朝定居於衡陽,於17世紀移居湘鄉,在這裏世代務農。[1]

[1] 《大事記》:卷一,第 1 頁。

他們當中無人引人注目,直到其祖父曾玉屏,曾國藩在其文章中通常稱呼他的另一個名字——星岡。他對孫兒施加了很大的影響,這種影響隨孫兒的年齡與日俱增。這位祖父年輕時好逸惡勞,但他聽說外人預言曾家將會毀在他的手上,他便沉下心來,成為熱情的模範農民與園丁。他懷著對祖先的深切敬意,首倡建立一座像樣的宗祠,他認為,在所有的神靈中,祖先的神靈最值得敬畏,因為他們的興趣和影響,無論好壞,都在家族之中,比那些更加遙遠的神鬼重要得多。[1]

曾國藩在這麼一位個性強大的長輩陪伴下成長,有了強烈的家族團結感。他的思想以家族為中心,他為了在兄弟和子侄中維護秩序井然的家庭生活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他的一些最著名的書信都與家事有關。其中有一封寫於他在京城升居高位時,獲悉祖父得了重病,他為自己在京城過著奢華的生活而其雙親卻在家辛勤勞作而懊悔,但他為幾位弟弟的孝行而高興。[2]他寫道:

諸弟仰觀父、叔純孝之行,能人人竭力盡勞,服事堂上,此我家第一吉祥事。我在京寓,食膏粱而衣錦繡,竟不能效半點孫子之職;妻子皆安坐享用,不能分母親之勞。每一念及,不覺汗下。

吾細思凡天下官宦之家,多隻一代享用便盡。其子孫始而驕佚,繼而流蕩,終而溝壑,能慶延一二代者鮮矣。商賈之家,勤儉者能延三四代;耕讀之家,謹樸者能延五六代;孝友之家,則可以綿延十代八代。我今賴祖宗之積累,少年早達,深恐其以一身享用殆盡,故教諸弟及兒輩,但願其為耕讀孝友之家,不願其為仕宦之家。諸弟讀書不可不多,用功不可不勤,切不可時時為科第仕宦起見。若能看透此層道理,則我欽佩之至。澄弟(國潢)每以我升官得差,便謂我是肖子賢孫,殊不知此非賢肖也。

[1] 《大事記》:卷一,第 1 頁下欄。

[2] 《家書》,1849 年 5 月 8 日。

曾國藩認為,家庭生活建立在孝敬父母與兄弟和睦的基礎上是最重要的,這種團結而純潔的家庭關係,一旦因仕途上升而失去其單純,就會遭到威脅。所以,他時常勸諭弟弟們不要放棄對農業的興趣,因為家人必須靠此為生。他說:

凡家道所以可久者,不恃一時之官爵,而恃長遠之家規;不恃一二人之驟發,而恃大眾之維持。我若有福罷官回家,當與弟竭力維持。老親舊眷、貧賤族黨不可怠慢,待貧者亦與富者一般,當盛時預作衰時之想,自有深固之基矣。[1]

[1] 1866 年 7 月 16 日的書信,當時曾國藩在總督及欽差大臣任上。

在另一封信中,曾國藩敲響警鍾,叫家人不要屈從於好逸惡勞、逃離儉樸生活的誘惑:

甲三、甲五等兄弟,總以習勞苦為第一要義。生當亂世,居家之道,不可有餘財,多財則終為患害。又不可過於安逸偷惰,如由新宅至老宅,必宜常常走路,不可坐轎騎馬。又常常登山,亦可以練習筋骸。仕宦之家,不蓄積銀錢,使子弟自覺一無可恃,一日不勤,則將有饑寒之患,則子弟漸漸勤勞,知謀所以自立矣。[1]

在曾國藩看來,最好的精神藥方就是牢記他們經曆過的艱難。他在1867年寫道:[2]

吾家現雖鼎盛,不可忘寒士家風味,子弟力戒傲惰。戒傲以不大聲罵仆從為首,戒惰以不晏起為首。吾則不忘蔣市街賣菜籃情景,弟則不忘竹山坳拖碑車風景。昔日苦況,安知異日不再嚐之?自知謹慎矣。

不過,曾國藩還有強烈的家族自豪感,同時希望家族成員們的言行永遠維護其已有的尊嚴。這意味著他們應該遠離低級官吏,以免其交往傷害在京城身處高位的長兄,也可避免他們濫用權力。當曾國荃考取秀才時,按照慣例,曾國藩理應寫信給主考官表示感謝,但他在家書中說他不願這麼做,因為那個官員聲名狼藉。他接著寫道:“我家既為鄉紳,萬不可入署說公事,致為官長所鄙薄。即本家有事,情願吃虧,萬不可與人構訟,令官長疑為倚勢淩人。”[3]

[1] 《家書》,1855 年 10 月 7 日。

[2] 《家書》,1867 年 2 月 8 日。

[3] 《家書》,1845 年 7 月 3 日。

這種行為不但會傷害家族的聲譽,還會導致京城的高官們因曾國藩親屬在家鄉的活動而給他記上汙點。[1]

然而,這種家族自豪感絕不意味著要不理睬鄉下那些低微的家庭。曾國藩總是熱衷於了解地方上發生的事情,即熟人當中的生老病死與嫁娶。他一直希望在家的親人們充分而謹慎地履行好鄰居的所有義務。他在1867年給大兒子的一封信中寫道:[2]

李申夫之母嚐有二語雲“有錢有酒款遠親,火燒盜搶喊四鄰”,戒富貴之家不可敬遠親而慢近鄰也。我家初移富圫,不可輕慢近鄰,酒飯宜鬆,禮貌宜恭。建四爺如不在我家,或另請一人款待賓客亦可。除不管閑事、不幫官司外,有可行方便之處,亦無吝也。

在家族內部,曾國藩非常認真地履行作為長子應負的責任。他的家書中充滿了對弟弟們的忠告,他清楚地表示不要弟弟們承擔他應負的責任。有一次他以責怪的語氣寫道:[3]“家中之事,弟不必管。天破了自有女媧管,洪水大了自有禹王管,家事有堂上大人管,外事有我管,弟隻安心自管功課而已,何必問其他哉?”稍後,也許是為了讓在家的親人們有更好的合作,他把家務管理交給曾國潢,告訴他長輩們建立了良好的家庭習慣,他必須讓後代永世傳承。[4]對於長兄控製權的字麵上的假設,弟弟們是根本無法接受的。曾國藩和弟弟們之間經常發生誤會,甚至發生爭吵,在某種程度上是因為他直言不諱。就曾國荃而言,兄弟之間的這種緊張關係更常發生,令人懷疑他們從未彼此諒解。

1841年曾國荃在其兄的北京寓所中念書時,兄弟間發生了爭執,直到父親寫信給曾國荃叫他回守本分,此事才告平息。[5]

[1] 《家書》,1846 年 1 月 29 日。

[2] 《家訓》(給兒子們的信),1867 年 1 月 3 日(據嶽麓書社《曾國藩全集》,此信寫於 1867 年 1 月 1 日,即同治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譯注)。

[3] 《家書》,1845 年 1 月 25 日。

[4] 《家書》,1847 年 8 月 28 日。

[5] 《家書》,1841 年 10 月 29 日與 12 月 1 日。

第二年曾國荃堅持要返回湖南,回家後他寫信給長兄抱怨他的嚴厲。曾國藩在回信中不厭其煩地指出作為長兄的責任,以及他為什麼要對弟弟們嚴格要求。[1]1844年曾國藩發牢騷,說他的指示和忠告會得到身邊所有人的執行,唯獨他的弟弟們不願從中受益。[2]1854年曾國藩在長沙的時候,與曾國潢發生了劇烈的衝突。後者來到大營,大大加重了曾國藩失意時遭受的不順。此後曾國藩寫信回家,叫所有的弟弟不許來營,而是待在家裏各盡其職。[3]或許就是這封信,令曾國荃覺得長兄阻塞了他的晉升之路。

[1] 《家書》,1842 年 9 月 1 日。

[2] 《家書》,1843 年 2 月 15 日。

[3] 《家書》,1854 年 5 月 12 日、5 月 16 日。

1856年,當清廷一方的局勢最為暗淡時,曾國藩被限製在江西一個狹小的地區,曾國荃在長沙堅持要招募勇丁。剛剛被任命為吉安知府的黃冕在那裏“找到”了他。當時吉安在太平軍手中,黃冕的任務是去打擊太平軍。他與曾國荃商量之後,發現對方非常精明。曾國荃對黃冕說:“方吾兄戰利,事無所須於我,我亦從未至營相視。今坐困一隅,我義當往赴。然苦無資力募勇。君但能治餉,我當自立一軍以赴國家之急。”[1]因此,通過這位知府,而非通過曾國藩本人,金陵的攻取者開始了他的軍事生涯。

曾國藩的這位弟弟似乎一生中都執著於跟長兄作對。從外人的角度來看,曾國藩似乎做了一位兄長該做的一切,甚至冒著被指控任人唯親的風險,繼續來維護一種不滿的情緒。他把攻打安慶的指揮權給了曾國荃,甚至在有可能威脅到清廷大局的時候,還容許這位弟弟繼續擔任攻打金陵的唯一指揮官。當上諭建議派曾國荃去杭州或上海時,他卻寧願留在這個能夠獲得更大榮耀的崗位上,曾國藩屈從於弟弟的心願,將李鴻章派往江蘇,將左宗棠派往浙江。[2]在極為危險的時候,曾國荃遭到忠王的可怕打擊,曾國藩雖然很想把李鴻章招來救援,但他最終還是遷就這位弟弟的心願,替他把事情掩飾過去。1864年,當上諭命令李鴻章前往金陵時,曾國藩不得不與弟弟爭論,要求他欣然地接受現實,但若非李鴻章善體人意,此事很難擺平。[3]盡管曾國藩一直力挺這位弟弟,曾國荃卻總是覺得長兄對自己有偏見,他真正關心的是國家與家族的聲望。有一次,曾國荃在信中建議兄弟之間說話不要相互抵觸,曾國藩在回信中寫道:“此言精當之至,足抵萬金。餘生平在家在外,行事尚不十分悖謬,唯說些利害話,至今悔恨至極。”[4]

[1] 《大事記》:卷一,第 12 頁上欄。

[2] 《大事記》:卷二,第 7 頁下欄、第 8 頁上欄。

[3] 《家書》:1864 年 5 月 21 日。

[4] 《家書》,1859 年 1 月 16 日(據嶽麓書社《曾國藩全集》,此信寫於 1859 年 1月 19 日,即鹹豐八年十二月十六日。——譯注)。

有關家庭的實務,祖父對曾國藩影響很大,曾國藩在1859年至1861年的許多信函中大多會談論一兩件這樣的事情。祖父教他們從事以8個字概括的8項基本家務,即“書、蔬、魚、豬、早、掃、考、寶”。“書者,所讀之書也,學業不可荒廢;蔬、魚、豬者,皆農事也;早者,起早也;掃者,掃屋也;考者,祖先祭祀,敬奉顯考、王考、曾祖考,言考而妣可該也;寶者,親族鄰裏,時時周旋,賀喜吊喪,問疾濟急,星岡公常曰人待人無價之寶也。”[1]

在另一封家書[2]中他展開了這種思考,認為他的兄弟子侄必須牢記“祖父星岡公之八個字,曰:‘考、寶、早、掃、書、蔬、魚、豬。’又謹記祖父之三不信,曰:‘不信地仙,不信藥醫,不信僧巫。’餘日記冊中又有八本之說,曰:‘讀書以訓詁為本,作詩文以聲調為本,事親以得歡心為本,養生以戒惱怒為本,立身以不妄語為本(即不扯謊也),居家以不晏起為本,做官以不要錢[3]為本,行軍以不擾民為本。’此八本者,皆餘閱曆而確有把握之論,弟亦當教諸子侄謹記之。無論世之治亂,家之貧富,但能守星岡公之八字與餘之八本,總不失為上等人家。”此外還有“三致祥”的秘訣,即“孝致祥、勤致祥、恕致祥”,最後一項由孔夫子的金科玉律來定義,即“己所不欲,勿施於人”。[4]

遲至1867年,他在一封家書中又重複了上述有關財富及實踐居家道德的理念,頗為有趣。[5]當時他寫信告訴家人,他無法將大筆款子寄回家裏。“自有兩江總督以來,無待胞弟如此之薄者。然處茲亂世,錢愈多則患愈大,兄家與弟家總不宜多存現銀。現錢每年足敷一年之用,便是天下之大富,人間之大福。家中要得興旺,全靠出賢子弟。若子弟不賢不才,雖多積銀積錢積穀積產積衣積書,總是枉然。子弟之賢否,六分本於天生,四分由於家教。吾家代代皆有世德明訓,惟星岡公之教尤應謹守牢記。吾近將星岡公之家規編成八句,雲:‘書、蔬、魚、豬,考、早、掃、寶,常說常行,八者都好;地、命、醫理、僧巫、祈禱、留客久住,六者俱惱。’蓋星岡公於地、命、醫、僧、巫五項人,進門便惱,即親友遠客久住亦惱。此八好六惱者,我家世世守之,永為家訓。子孫雖愚,亦必略有範圍也。”

[1] 《家書》,1860 年 5 月 19 日。有關其祖父生活方式的中文很難翻譯,措辭很恭敬,但有完全不同於我們西方的形式。

[2] 《家書》,1861 年 4 月 4 日。

[3] 在 4 月 14 日(應為 4 月 13 日。——譯注)的信中,他用“愛”字取代了“要”字,將為官的基本原則定為不愛錢。

[4] 同上,1861 年 4 月 13 日(應為 4 月 3 日。——譯注)。

[5] 《家書》,1867 年 1 月 11 日。

有些人認為曾國藩不過是往日觀念的代表人物,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他們會發現,隻要事關婦女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曾國藩就與傳統主義決裂了。誠然,他也具有正統的觀念,認為婦女應該從事紡織、縫紉、烹調等家務。他在京城時有一次寫信給祖父,為自己的妻子住得太遠、無法侍奉家中老人而抱歉。在另一封家書中,他指責已出閣的四妹沒有早起侍奉婆婆,反而躺在床上等待別人侍候。[1]他在長子結婚時寫信告誡,在新娘進入新家之後,要指導其勤於紡織與縫紉,下廚親手做飯,因為這是已婚婦女的主要職責。[2]在另一封信中他又叫兒子不要認為媳婦來自有錢人家,就可以免做這些家務。[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