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掛在我的臉上。
夜色掛在我的腰上。
夜色像一雙新草鞋,左右搖晃。
沉默不響。
夜色中花朵,麵龐不詳。
夜色中的愛情,開在遠方。
夜色中我的母親,生我之前。
她是鄰村的一個姑娘。
夜色啊,這張大席。
總有一天它要把我埋葬,把世界埋葬。
夜色啊,這張大紙。
總有一天它要比我、比我的鼻子更荒涼。
——《小歌:夜色》(《短歌行》之一)
在傍晚,我愛上鴿子,炊煙,和白玉蘭。
我愛上鴿子的飛翔,炊煙的溫暖。
和心平氣和的白玉蘭。
我愛上炊煙上升,鴿子臨近家園。
白玉蘭還和往常一樣。
一身寧靜站在我的門前。
在夜色中,在平原的月亮升起之前。
它們分別是:一位老人對大地的三次眷戀。
一個少年在空中的三次盤旋。
和一個處女對愛情的沉默寡言。
——《傍晚的三種事物》
詩人不單純是夜色的欣賞者,還自覺地化為夜色的一部分,夜色不再是一片混沌,而是一派安詳,仿佛正是借了夜色的點染,人的情感才愈加清晰,人與自然的關係才更密切。江非筆下的自然從來不是孤立無援的,他眼中的風景也不是那種遠離塵囂的世外桃源,他蘸著日常生活的汗水和灰塵寫景狀物,所以總能流露出世俗的、民間的滋味來,讓你覺得所有的渺茫與滄桑都在近旁,那就是你的呼吸,你的命運,那些荒草、淤泥、墓碑、麥地、樹林、河流,都與你須臾不可分離。“打開房門,我努力的伸開十指/雨水從天上落下來/偶爾,我也會抓住眼前,溫暖的一滴”(《在一些壞天氣裏》)。就是這樣,江非站在生養自己的土地上,對每一種鄉野風物都投以關懷的目光,繪製出一幅幅純淨淺淡的水墨畫,我們可以看到,平墩湖不是詩裏的風景,也不是照片上的布景,而是讓江非置身其中的真實的生活場景,正是這種置身於真實的“在場”狀態,才使江非的詩衝淡而不空洞,輕逸而不虛無。
三、農民之子
當然,在更大程度上,江非乃是一位農民之子。這是現實,也是宿命,不論他是否想過擺脫,不論他是否寫詩,“出身”都將影響他的生存方式和話語方式。尤其當江非有過幾年的“在他鄉”、“非農民”的經曆,當他重返故鄉,重新操持農事,並繼續寫詩,成為一名“準農民”、“準詩人”,他所關注的就不再限止於鄉間的生活場景,更在於鄉村生活本身,在於“農民兄弟”本身。這就使江非避開了浮光掠影之式,避免成為一名“行吟”詩人,而自覺地停住腳步,沉下心來,做一名熱愛土地的農民。這樣的寫作是一種自我發現,也是一種“自審”,是由“絕望”走自“逍遙”的過程。所以江非不但要“寫下落日、麥子,和收割一空的麥田”,“寫下鄉村公路上的汽車、車轍/和他們偷偷運走的土豆和花朵”(《我在傍晚寫下落日》),不但要歌唱泥土、莊稼和春天,還要“寫泥土與莊稼的死”,“寫春天與葵花的死”,“寫河流與鏡子的死”(《塵埃》),不但要讓稻田遭受落日的“審判”(《平墩湖》),讓沙子“自殺”,還要“願這些莊稼心想事成”,“願那些沙子在公路上度過一生”(《公路曲》),因此,無論拿什麼做“引子”,江非總要把它收歸到平墩湖,去寫那裏的人,那裏的生存,以農民之子坦然而又堅忍的胸懷,表達出對本鄉本土的無限深情。
作為農民之子,江非本能地發現了“勞動”的真實麵目。“上帝的歸上帝,愷撒的歸愷撒”,同樣的,江非也把勞動還給了勞動,他甚至不必多修飾什麼,隻需把“勞動”原原本本地說出來,就找到了詩歌的源頭。
劈柴的那個人還在劈柴。
他已經劈了整整一個下午。
那些劈碎的柴木。
已在他麵前堆起了一座小山。
可他還在劈。
他一手拄著斧頭。
另一隻手把一截木樁放好。
然後,掄起斧頭向下砸去。
木樁發出哢嚓撕裂的聲音。
就這樣,那個劈柴的人一直劈到了天黑。
我已忘記了這是哪一年冬天的情景。
那時我是一個旁觀者。
我站在邊上看著那個人劈柴的姿勢。
有時會小聲喊他一聲父親。
他聽見了。
會抬起頭衝我笑笑。
然後繼續劈柴。
第二天,所有的薪柴。
都將被大雪覆蓋。
——《劈柴的那個人還在劈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