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三觀的整個一生都浸淫在對血的認證網絡裏,血親關係的象征意義被凸顯得無以複加。如果許三觀就此“覺悟”也就沒有這樣一個獨特的故事了,許三觀的唯一性就在於他的“執迷”——他隻是也犯了一個“生活錯誤”,就心理平衡了,他拚上命維護著的,恰恰正是那個“別人的兒子”。大兒子得了肝炎(肝有造血、凝血之功,兒子患肝炎,是否暗示了“血”的衰竭?許三觀以“賣血”予以恢複,父子倆似乎間接地換了血,終將精神的血緣接通。),許三觀就連續賣血為其賺錢治病,他用自己的血證明了父子間血濃於水的親情。法國和比利時的報章以“人道”評價這部小說,或正立足於此。
由此,美國作家艾薩克·巴·辛格的短篇小說《傻瓜吉姆佩爾》倒值得一提,且不說語言風格,單是主旨也與餘華的小說有呼應之處。吉姆佩爾被人稱作傻瓜,他被人騙了一輩子,連同那個和他一起生活了二十年的妻子,也在臨死時告訴他,他們的六個孩子,沒有一個是吉姆佩爾親生的。可吉姆佩爾並沒有用欺騙回報世人,他隻是用他的方式善待著這個世界。辛格的故事沒有一點兒血腥味兒,帶來的震撼卻更易觸及心靈。餘華曾說他的小說“寫到了平等”。許三觀是一個“像生活一樣實實在在的人”,“他追求的平等就是和他的鄰居一樣,和他認識的那些人一樣。當他的生活極糟糕時,因為別人的生活同樣糟糕,他也會心滿意足。他不在乎生活的好壞,但是不能容忍別人和他不一樣”(餘華:《〈許三觀賣血記〉中文版自序》。)。這就是許三觀的平等?他以鮮血為代價,就是為了換取這樣的平等?許三觀的平等委實可行,簡直可以說他總在“不勞而獲”,他的惰性隻能依靠僥幸。
吉姆佩爾和許三觀,一個美國的基督徒和一個中國的送繭工人,他們都做過父親,他們都有一種博大的寬容,他們有不少相似,可他們又有本質的區別。
母題:父子互審
俄狄浦斯的悲劇從遠古流傳至今,從西方傳到東方,足可見人類的審父意識源遠流長,“弑父娶母”是那個“雙腳腫脹的人”總難逃脫的命運(“俄狄浦斯”的希臘文原意即“雙腳腫脹的人”)。在尤其講究父父子子的古老中國,殺父淫母之類的事雖時有發生,但多與宮幃之變、權力更迭有關。西方悲劇係命運使然,而東方悲劇非人為莫屬,僅以餘華的三部長篇小說觀之,亦可稍見端倪。
說《在細雨中呼喊》寫出了“父與子間的暴力與媾和的連環套”(〖JP3〗王德威《傷痕即景,暴力奇觀》,《讀書》1998年第5期,第118頁。)也許不無道理。故事的敘述者“我”,在其養父死後,重又回到“親生”父母身邊,可他感受到的是背離,他仿佛又開始了被領養的生活,似乎那一對不能生養的夫婦才是他的“真正”父母。“我”在尋父/失父的崎形的關係中成長,被遺棄、被拒斥,好像永遠都不是“家”的一員,長大成年後才得以逃避——遠走他鄉竟是最好的歸宿。
再看《活著》中的父子關係。福貴的父親作為一個封建家長,與不肖之子和解的契機與結果竟是家破人亡,仿佛末代的陰影已彰明昭著;徐福貴作為新時期的家長,與一派朝氣的兒子竟還是格格不入,直到兒子死了,他才“不能不看著兒子”。喪父去子的福貴成了一個孤獨的象征,他莫不就是茫茫大地上陰魂不散的“父親”?
《許三觀賣血記》更是為父子互審張目。許三觀不斷地懷疑、否認兒子,又不斷地被兒子“確認”,他需要一個這樣的兒子,兒子也需要一個這樣的父親。餘華把二者的關係處理得一波三折,父與子在困頓、饑餓的考驗中斷裂又重逢,在兒子的親生父親死後,許三觀終於用菜刀在臉上劃出了一道口子,他摸著流出來的鮮血向人宣布,誰敢再說大兒子不是他親生兒子,他就和人家動刀子。小說中兒子的心理尤其值得體察。文化革命中的許家也依例召開家庭批判會,兒子講到:他最恨的是當初不認他的親生父親,第二恨的是讓他抬不起頭來的母親;而他最愛的“當然是偉大領袖毛主席”,第二愛的就是三觀爸爸。“兒子”的話讓“父親”激動得流出淚來,沉浸在幸福中的許三觀反倒去問妻子:“誰說這孩子不是我親生的兒子?”
無論哪個“父親”,其實都在顯示一種威懾力,他們高高在上,成為過去和現代家庭中最頑固的堡壘。盧梭曾把家庭比作政治社會的原始模型:“首領就是父親的影子,人民就是孩子的影子。”([法]盧梭:《社會契約論》(何兆武譯),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9頁。)中國的禮治秩序就是親緣關係(親權)與政治統治(治權)疊加而成的,長期以來,子民們擁有的隻是同一個父親——他是萬歲爺,是老爺、父母官,而國人都是永遠長不大的孩子,千百年來,還有多少沒被扭曲的靈魂?餘華小說寫出了人性的多姿多彩,也折射出文化的反複無常。從他所創設的家庭背景中,不難找到宗法製度留下的蛛絲馬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