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卷二(10)(1 / 2)

(3)於是,大公愛上良秀女兒的流言也就多起來了。其中有人說,畫《地獄變》屏風的事,起因就是女兒不肯順從大公,當然這種事是不會有的。

(4)在我們看來,大公……本來是對這女子的好意嘛,好色的說法,不過是牽強附會無影無蹤的謠言。

(5)這期間,有一種說法,說是大公要收她上房,她不肯依從。從此以後,大家似乎忘了她,再也沒人講她閑話了。

(6)大公為什麼要燒死良秀閨女?最多的一種說法,是大公想這女子想不到手,出於對女子的報複。可是我從大公口氣中了解到,好像大公燒車殺人,是作為對屏風畫師怪脾氣的一種懲罰。

雖是欲蓋彌彰,但是小說確是從未正麵交待崛川大公有何不軌,即使當“我”順著猴兒的拉扯,“見到不該見到的事”,也還是沒有明確那個讓他施暴未成的人是誰。“我是笨蛋,向來除了一目了然的事,都是不能了解的。”——此地無銀三百兩,所有的掩飾全都不攻自破。

再看畫師良秀與女兒的關係。那目空一切的良秀唯獨對獨生女“懷著極為深厚的情愛”——“愛得簡直跟發瘋似的”:(1)女兒是性情溫和的孝女,可是他對女兒的愛,也不下於女兒對他的愛。寺廟向他化緣,他向來一毛不拔,可是對女兒,身上的衣衫,頭上的首飾,卻毫不吝惜金錢,都備辦得周周到到,慷慨得叫人不能相信。

(2)良秀對女兒光是愛,可做夢也想不到給女兒找個好女婿。(呂譯:但是良秀疼愛女兒,僅僅是疼愛罷了。他壓根兒就沒想過,快些給女兒找個好女婿。)

(3)溺愛女兒的良秀一直在求大公放還他的女兒。(呂譯:良秀也一心掛念著親骨肉,一直在祈求女兒回到他身邊來。)(以上均)

(4)“我當是誰……哼,是你嗎?我想,大概是你。什麼,你是來接我的?來啊,到地獄來啊。地獄裏……我的閨女在地獄裏等我。”(良秀囈語,)

(5)“她在等,坐上這個車子啊……坐上這個車子到地獄裏來啊……(呂譯:等著你哪,就坐這輛車去吧!——坐上這輛車,到地獄裏去!——)”(良秀囈語,)

(6)最奇怪的是,在火柱前木然站著的良秀,剛才還同落入地獄般在受罪的良秀,現在他皺癟的臉上,卻發出了一種不能形容的光輝,這好像是一種神情恍惚的法悅的光。……似乎在他眼中已不見婉轉就死的閨女,而隻有美麗的烈火,和火中殉難的美女,正感到無限興趣地——觀看著當前的一切。奇怪的是這人似乎還十分高興見到自己親閨女臨死的慘痛。不但如此,似乎這時候,他已不是一個凡人,樣子極其威猛,像夢中所見的怒獅。

小說幾乎從來沒有讓良秀父女正麵相遇(生離),唯一的一次就是觀看火燒檳榔毛車(死別)。良秀似乎早有預感,似乎早就醞釀著一場大悲痛,似乎早就懷揣了甘下地獄的決絕。也許在他看來,活著的女兒是活在地獄裏,死亡對她來說反倒是最好的解脫。對一個父親來說,這樣的愛太殘酷,對一個藝術家來說,這樣的愛也太殘忍,無論怎樣選擇,對他都是折磨,他無能為力,他無可奈何。

因此,畫師良秀與崛川大公的衝突全都集中在小女侍身上。大公把他女兒提拔為小女侍時,他“大為不服”,當場向大公“訴苦”,後來良秀幾次三番地請求大公“放還”他女兒,大公的眼光則一次比一次冷淡。

(1)別的府邸不說,侍奉崛川大公的人,不管你當老子的多麼疼愛,居然請求放還,這是任何一國都沒有的規矩。

(2)在我們看來,大公不肯放還良秀女兒,倒是為了愛護她,以為她去跟她那怪老子一起,還不如在府裏過得舒服。

(3)總而言之,就為了女兒的事,大公對良秀開始不快了。正在這時候,大公突然命令良秀畫一座《地獄變》的屏風。(以上均)

可以說,他們是在爭奪對小侍女的“愛護”權,不知“規矩”的良秀終於把大公一點點激怒了,“懲罰”已經不可避免,與其說讓他畫《地獄變》,不如說是讓他自我煎熬。這是崛川大公給良秀留下的機會,給良秀女兒留下的機會,同時也是給他自己留下的機會。這個機會何其漫長!良秀畫到約莫八成畫不下去了,變得神情“陰鬱”,感情“脆弱”,這位高傲的畫師,竟然“常常獨自掉淚”、“滿眶淚水”!難道真是因為屏風畫得不順利?而另一邊,他的女兒,“也不知為了何事,漸漸地變得憂鬱起來”,她“忍淚含悲”,“原本就帶著愁容的這位白皙靦腆的姑娘,更變得睫毛低垂,眼圈黝黑,顯出分外憂傷的神情了”。難道真是因為想念父親?不是,都不是,這父女二人分明是覺察到惡魔逼近了,危險正在靜悄悄地降臨。而這時崛川大公卻沒出場,代替他出場的隻是一個人匆匆跑去的腳步聲,隻剩下良秀的女兒臉色通紅通紅,衣衫淩亂,顯得“分外豔麗”,她的“美麗”第一次暴露在月光中——最後又消散在火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