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方有逃兵,彼方也有逃兵。自2003年美伊交戰以來,就有媒體多次報道美軍官兵休假後不歸隊,或者擅離職守,甚至有人脫下軍裝、穿上阿拉伯長袍當了逃兵。據披露,目前駐伊美軍逃兵總數已超過五千人。在這些逃兵中,還出現了兩個逃得更“離譜”的人,一個是十八歲的布蘭登·休伊,一個是二十五歲的傑裏米,他倆不僅逃離了即將開往戰場的部隊,而且還在加拿大尋求避難,甚至現身說法,在媒體麵前公開指責布什政府發動的伊拉克戰爭違反了國際法。布蘭登·休伊說:伊拉克戰爭“完全是建立在謊言上的一場戰爭。如果不願意參加這場戰爭,我認為,(逃往)加拿大也可以是一個選擇”。傑裏米則說:“我認為在伊拉克發動戰爭違反了國際法,因為並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我不會參與這場戰爭。”
也許這就是逃兵的尊嚴吧。無論失去耳朵的伊拉克逃兵,還是失去祖國的美國逃兵,他們失去的已很多,唯獨沒有失去尊嚴。你可以罵他膽小鬼賣國賊,但你不能罵他沒有良知,不能罵他沒有人性,不能罵他沒有寬廣博大的愛。
但是,誰肯給逃兵應有的尊嚴呢?對於怕死的逃兵,似乎怎麼處置都不為過。就拿美國來說,按照軍事法,在戰時逃離戰場,通常會罪加一等,嚴重者還可能被判處極刑。最近,美軍事法庭即以擅離職守罪判處卡米洛·梅希亞——一名據稱出於“反戰”動機失蹤的美軍上士——一年監禁。美國國內的輿論普遍認為,一旦戰爭結束,強硬的美國軍方定會找這些逃兵秋後算賬,其中首當其衝的就是那兩名逃到加拿大的士兵。但是,人類畢竟在前進,人們對“逃兵”的態度也較之從前寬容。在電影《冷山》中,逃兵英曼不就被塑造成了一個正麵的“英雄”形象嗎?與一百三十年前的美利堅合眾國相比,與六十年前的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相比,2004年的梅希亞沒有像英曼那樣死在同胞的槍口下,休伊和傑裏米也沒有像安德烈那樣變成難見天日的野人,至少他們的生命沒被隨意剝奪,像傑裏米還可以與妻子兒子在異國團聚。
1998年6月29日,克林頓在北京大學演講,引用了胡適先生的一段話:“現在有人對你們說:‘犧牲你們個人的自由,去求國家的自由!’我對你們說:‘爭你們個人的自由,便是為國家爭自由!爭你們個人的人格,便是為國家爭人格!’”(胡適:《介紹我自己的思想》,載於《再讀胡適》(歐陽哲生編),大眾文化藝術出版社2001年版,第161頁。胡適的這段話經克林頓引用後,再英譯漢,失去了許多原來的滋味,成了這個樣子:“有些人對我說,為了國家的自由你必須犧牲自己的個人自由。但我回答,為了個人自由而奮鬥就是為了國家的自由而奮鬥。為了個性而奮鬥就是為了國民性而奮鬥。”)這位〖JP+1〗美國總統拉出北大前校長當然不純乎跟北大學子套近乎,大概最終目的還是為了進行自我表揚,販賣他的自由理念。不過我們倒可以拿這段話來理解美國逃兵,胡適還說:“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來的!”或者可以問問克林頓,梅希亞、傑裏米是不是在為國家爭自由,是不是為國家爭人格?他們是不是在努力不當“奴才”呢?盡管這種奮鬥可能會被判為“個人”的、違例的,然而自從萊克星頓的槍聲響起,“違例”便造就了一個狂飆突進的民族,正是因為有了不斷逃出、勝出的“個人”,其國民性才得以提高,公民的自由精神才得以升華。也正因這種文化背景,才會出現“勇敢”的逃兵。
人類會徹底結束爭鬥嗎?麵對這個令人悲觀的問題,我們還要滿懷期待。在那次演講中,克林頓曾提出“必須享有心靈上的自由”,而胡適也曾說過,“我們現在講的‘自由’,不是那種內心境界,我們現在說的‘自由’,是不受外力的拘束壓迫的權利。是在某一方麵的生活不受外力限製束縛的權利”(胡適:《自由主義》,載於《再讀胡適》,第211頁。)。所謂內心與外力,應當是相輔相成的,所以胡適又多次提出:“容忍比自由更重要”,“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不單個人要有“大膽懷疑的自由”,社會也應有對異己“容忍的氣度”。(胡適:《容忍與自由》,載於《再讀胡適》,第265頁。)所以,我們亦無妨認為,“逃兵”也有權力追求自由,至少有權力保護自己的生命,或者再往前延伸:一個人,應當有選擇戰與不戰的自由,應當有對社會倫理、集體意誌進行判斷的自由,進而具有中立乃至規避的自由。
五
至此,才終於接近了我要尋找的借口:做一個中立的人,帶著容忍,帶著愛,自由地活在世間。這時,弗雷澤在《冷山》扉頁摘引的兩句話也玄機乍現:“很難相信,在靜謐的樹林和微笑的田野間,生物正無聲地進行著可怕的戰爭。”
“人問寒山道,寒山路不通。”
一句出自英國進化論者達爾文,一句來自中國唐代詩僧寒山。通過東西方兩位先賢,弗雷澤無非是在為他的小說破題:可怕的戰爭無所不在,詩境中的寒山卻幾乎無路可循。這樣想去不免令人無奈,然而,我還是願意帶著幻想和感恩,活著並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