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卷四(3)(2 / 3)

正是:無賴因無賴得天下,英雄因英雄失天下。其後劉邦和項羽即如是。

專諸:行貨的下場

伍子胥勸吳王僚伐楚,吳公子光說他“欲自為報私仇也”,伍子胥則看出公子光“有內誌,未可說以外事”,所謂“內誌”,就是殺吳王僚取而代之。伍以公掩私,光則以私掩私,二人的出發點都是自己。既各有所圖,就可達成“一致”,互為利用,伍子胥要利用吳國報家仇,公子光要利用伍子胥得到吳國,為了各自的目的,他們走到一起來了。

在他們兩人中間,專諸成了工具。伍子胥把專諸送給公子光,專諸替公子光殺了吳王僚。且聽專諸行刺前所作的一番利害分析:“方今吳外困於楚,而內空無骨鯁之臣,是無如我何?”也就是說,他抓住了吳國處於內憂外困的“絕好時機”而大功告成,於是公子光成了吳王,伍子胥成了權臣,專諸成了烈士。私心的力量是強大的,為成一己之私,他們對國家興亡已全然不顧。私與私聯合成的“公”是可怕的,私與私媾和出的“同”是可怕的,他們對外稱公義,對內稱同誌,繞來繞去還是繞不過一個“私”!

公子光對專諸頓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聽聽,說得多感人啊,說著“我就是你”,目的卻是讓人家去死。可專諸也不是傻瓜呀,他為什麼就聽從伍子胥的,聽公子光的,心甘情願去獻身呢?個中原因太史公也沒交代,但最後有一句“闔閭乃封專諸之子以為上卿”,莫非專諸拚了命就是為了給兒子換個官做?若為此,或還說得過去。如果僅為名,我隻能當他是傻蛋:明擺著伍子胥公子光隻是把他當成了“行貨”。這樣的刺客也夠可憐的。

豫讓:行為藝術

豫讓是一個執著的刺客。

最初豫讓追從範氏、中行氏,但“無所知名”,後來“去而事智伯”,智伯“甚尊寵之”。後來智伯被趙襄子等人誅殺,豫讓的複仇事業也便悄然開張。

“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為報仇而死,以報智伯,則吾魂魄不愧也。”從豫讓的話裏可以看到,在未行動之前,他已判定自己“必為……而死”,這樣才可“報智伯”,至於“報仇”與否,反倒不怎麼重要,他需要的隻是一死。

第一次行刺,豫讓看中了廁所,更名改姓為“刑人”,在那臭烘烘的地方等著趙襄子如廁,誰知趙襄子心眼太多,識破了他的企圖,這當口豫讓隻有死的份了,然而趙襄子偏偏沒有成全這位刺客的美意,反而誇他為義人、賢人,“卒釋之去”——把他放了。

不過,趙襄子的寬赦並未熄滅豫讓複仇/赴死的欲念。有人勸他佯裝歸服趙襄子,騙取信任後再“為所欲”。可是豫讓卻給自己劃了一道底線,他不願做一個“懷二心以事其君”的卑鄙小人,他要做個讓“天下後世”那些“為人臣懷二心以事其君者”感到羞愧的正人君子。天下——空間、後世——時間,難得豫讓將複仇/死難之事思慮得如此闊大,再聯係到他“漆身為厲(癩),吞炭為啞……行乞於市”的舉動,直覺得豫讓是一位很有頭腦的行為藝術家,對他來說行刺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自殘肉體,是他的拒絕和堅守。

很難想象豫讓扮作乞丐會有接近趙襄子的機會,當然也很難想象他埋伏在趙襄子“所當過之橋下”會有什麼奇跡,暴露是必然的,這次“行刺”的結果又是未曾出手便成囚。在趙襄子眼裏,豫讓的執迷不悟有些不可理喻了,所以他沒有再一次予以表揚,而是不無嘲諷地提起了陳年舊事:想當年範氏、中行氏可都是被智伯滅掉的,你非但沒為他們報仇反而“委質”於仇人智伯,現在為什麼單單非要為智伯報仇?假如這時豫讓不開口,他的表演可能會更有深度,誰知他偏偏說出了理由,這一說不要緊,使得這位行為藝術家大大跌份了:範氏、中行氏眾人遇我,我故眾人報之;智伯國士遇我,我故國士報之。說來說去,原來還是為了他自己,看來如果智伯沒有給他開小灶,他也會毫不猶豫地委質於趙襄子。他的做人原則何嚐不是“有奶便是娘”的實用主義?這也叫義?這也叫賢?說到底,不過私心而已。他的是非標準就是自己的榮辱得失,給他好處的就是好,對他好的就是好,不管那“好”有什麼背景和緣由。在這點上,一千多年後的武鬆正是以豫讓為榜樣的,那“施恩”略施恩惠,就把這位打虎英雄收伏了,就能攛掇著他去打人行凶。這也叫“義舉”?這種為一人計的報恩、報仇,豈不可悲、可怕?沒有白吃的午餐,所謂“施恩”,明擺著帶有目的性、功利性,一方麵是“施”,一方麵是“恩”,施恩者在給予之前就已預算好了回報,隻是為了獲得加倍的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