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卷四(3)(3 / 3)

在我看來,趙襄子對豫讓有過一次不殺之恩,並誇他為義人、賢人,也算得一位知己,他若殺了趙襄子,便是不義之人,若歸屬趙襄子,亦是不義之人,報恩與報仇擰在一起,可見,無論他怎麼做都有悖於“士”的標準,那麼他為什麼還要繼續行刺?在趙襄子看來,豫讓有一次行刺的表現就足夠了,自己有了一次寬宏大量的表示也足夠了:“子之為智伯,名既成矣”,“寡人赦子,亦已足矣”。所以當豫讓再次行刺時,趙襄子便有些不耐煩了,他當然不會想到豫讓也有他的苦衷,他不知道正是他的所謂寬赦,把豫讓推進了複仇的牛角尖,作為一名刺客,豫讓隻能把行刺進行到底。

豫讓再次行刺的結果注定了要“失敗”,且看他臨終前的慷慨陳辭:“臣聞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義。前君已寬赦臣,天下莫不稱君之賢。今日之事,臣固伏誅,然顧請君之衣而擊之,焉以致報仇之意,則雖死不恨。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人是殺不了了,於是退而求其次,要殺人家的衣服,且是“拔劍三躍而擊之”,在這一刻,行為藝術家豫讓的行為藝術達到高潮,從形式上完成了他的“死士”之旅。即便這樣,趙襄子還“大義之”。他自殺了,趙國誌士還“皆為涕泣”。由此可見,豫讓的行為藝術當時確實達到了預期的效果。要是拿到現在,他的這一表演肯定沒有市場,不光引人發笑,還會有人罵他傻×。

豫讓,可能是最早為行為藝術獻身的人,這位行為藝術的先驅,以他的死完成了對“義”的詮釋。

聶政:為殺而殺

豫讓是“為知己者死”,聶政是“為知己者用”。豫讓視智伯為知己,是因為智伯給他“國士”的待遇,那麼聶政是因為什麼引嚴仲子為知己的呢?簡單地說,就是因為金錢,因為素不相識的嚴仲子不遠千裏給他送來了“黃金百溢”。從這點看,這兩位同時代的刺客倒有共通之處。

我這樣說也許有點俗,也有點損,事實上人家聶政並沒有收下嚴仲子送來的錢,單從這一點看,他的風格要比我們當代的某些漫天要價的殺手高多了,人心不古由此可見一斑。既然聶政沒被收買,為什麼還要鋌而走險,走上替人行刺的不歸路呢?因為嚴仲子發掘並放大了他的人生價值。聶政本來就是一個在逃的殺人犯,一個“降誌辱身”混跡於市井的屠夫,忽一日有人上門拜望/送禮,還誇他“義甚高”,怎麼不令他受寵若驚?雖然聶政當時並未慷慨應允,而是以老母需奉養為由,推說“政身未敢許人也”,但是內心深處已被嚴仲子征服。所以,當老母辭世後,聶政立刻找到嚴仲子門上,主動要求“為知己者用”。原來嚴仲子是從兩個方麵打動了這位勇敢之士:一是嚴仲子乃“諸侯卿相”,卻能禮賢下士,親自拜會一個小小的屠夫;二是因為聶政“未有大功可以稱者”,嚴仲子卻能親自送上黃金百溢,真乃“深知政也”。“夫賢者以感忿睚眥之意而親信窮僻之人”,聶政從精神上得到了極大滿足,既然人家這樣看得起他,他還有什麼理由拒絕?“仲子所欲報仇者為誰?請得從事焉!”——你的仇人是誰?讓我去幹掉他!不問緣由,不問善惡,隻問是誰,隻管去殺,這就是知己之用!

就因為人家給他戴了個高帽子,屠者聶政就豁出了身家性命,甘願為之獻身,這樣的刺客與屠夫何異?人家明明就是衝著你是亡命之徒來找你的,人家明明就是來收買你的生命的,為什麼你還感激涕零,把那不懷好意的人視為知己,視為恩人?難道這樣的殺手腦子裏都缺水?難道真的像武俠小說寫的那樣,殺手們隻是為殺人活著?

荊軻:誰是英雄?

五刺客中,荊軻是最後一位,也是最出名的一位。雖然他失敗了,卻被看作失敗的英雄,榮耀身後兩千年。先前隻知道那“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複還”的悲壯,知道他與秦王拚死逐鬥時的激烈,而讀過《史記》之後,才知道了荊軻些許底細,才知道在未成英雄之前,荊軻不過是一個掛劍遊蕩的投機分子。在榆次,蓋聶一瞪眼就把他嚇跑了;在邯鄲,魯句踐一聲怒叱他就“嘿而逃去”;隻是到了燕國,這位“逃跑大俠”才算找到了感覺,和殺狗的屠夫及樂手高漸離交上了朋友,成天和他們喝酒耍鬧。“酒酣以往,高漸離擊築,荊軻和而歌於市中,相樂也,已而相泣,旁若無人者。”這就是荊卿,接著太史公話鋒一轉,又說他雖然愛喝酒,但為人“沈深好書”,有點像知識分子,在各諸侯國遊曆時,結交的都是些“賢豪長者”,燕國處士田光先生也對荊卿另眼相看(“善待之”),認為他“非庸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