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說,專製主義政治下的中國百姓,生活最為悲慘,最為可憐。古代猶太人屢遭外族侵擾,生活顛沛,無所駐足,所以他們信仰上帝,希望同上帝的訂約而得到拯救。中國人自古以來卻沒有這樣的上帝信仰,他們把拯救的希望放在明君和清官身上,企望統治者發善心,施仁政,使他們少受痛苦,少遭磨難。但實際上,幾千年的中國曆史,人們所看到的嚴酷事實是,昏君遠遠多於明君,貪官遠遠多於清官。這是中國人的一大悲劇。他們企望明君與清官,但此種思想同時又是昏君和貪官孳生的肥土沃地。因為對明君與清官的企望,所體現的不是人們對自身人格的看重和對自身平等能力的信任,而是將自己放在人格的低位態,以祈求救主的心理將自己的命運交付別人來主宰。說到底,這是一種地道的奴隸心態,或日奴隸人格。
又由於對明君與清官的企望,在現實中不免落空,所以中國人又常常在走投無路的生死線上,揭竿而起,用暴力推翻原有的昏君與貪官。我們讀一部人類文明史,很容易發現,中國農民的起義次數之多,規模之大,對社會經濟與文化破壞之巨,是任何一個民族都不曾有的。這倒不是因為中國人生而就有一種反骨,更不能說明他們的鬥爭精神強於其他民族,而是說明中國人幾千年來所遭遇的壓迫之苦是任何民族都不曾有過的。他們慣於逆來順受,慣於做小民草民,慣於把自己的命運交給統治者去掌握。隻是在無可生存的情況下,他們才會起來,試圖推翻昏君與貪官,並希望他們的暴力行為能夠重造明君與清官。所以,他們推翻一個王朝,又原模原樣地建立起另一個王朝。或者說,他們砸碎一副枷鎖,又原模原樣地重新打造一副套在自己身上。這其中的根本原因在於,他們隻是反貪官反昏君,卻意識不到怎樣去鏟除孳生貪官與昏君的土壤。
也就是說,對於小民百姓來說,揭竿而起隻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如果不是生存受到嚴重的威脅,他們是不會鋌而走險的。起義雖可打倒貪官,推翻昏君,但小民所付出的代價更大。第一,農民起義並非一定能夠成功,絕大多數的情況下都會被統治者血腥鎮壓下去;第二,起義的直接後果是田園荒蕪,饑荒頓至,白骨遍野,而這種打擊,受害者首先就是小民們自己,而不是昏君與貪官。即是說,如果沒有不道德的社會製度和不道德的昏君與貪官,就不會給小民百姓帶來這循環式的災難與苦痛。
翻開中國幾千年的曆史,看看君主們是怎樣的窮奢極欲,看看官史們是怎樣搜刮掠奪,再看看小民百姓們是怎樣的煎熬與呻吟,我們實在沒有勇氣承認,儒家的道德理想主義有多少落實,更沒有理由認定,這種空中樓閣式的精神烏托邦思想能給目下的中國社會有多少幫助。君不見,時處20世紀的中國人,我們屢屢嚐到的,不正是這種道德理想主義所帶來的苦果?
(二)道德立國如何可能
在原始狀態,人類本無道德可言。道德是文明人的創造。隨著財富的增多和社會等級的出現,文明社會的人最感頭疼的就是人與人的關係如何妥善處理的問題。因為財富增多,必然導致人們對財富的貪欲;社會等級的階梯式發展,必然導致人們想躋身上流社會。如是,又導致社會爭鬥不可避免。文明人有一種極矛盾的心態。一方麵,他們都想滿足自己的私欲,並不惜在社會的爭鬥中將自己弄得疲憊不堪,另一方麵,他們又希望社會和諧,希望有一種東西能夠保證自己的生活得以安寧,不致於時時處在你爭我奪的動蕩狀態。
為實現後一個目的,文明人發明了一種極寶貴的東西,即道德。道德既可理解為一種社會性的規約,又可理解為個體良心良知的自我認定,但目的卻是同一的,即保障社會能夠在相對穩定的秩序裏發展。沒有道德的文明社會,是不可想象的一種社會。可以說,人類隻要存在剩餘產品,存在等級差別,存在美與醜的差別,就必然需要道德,需要人的善心與善行。如果不是這樣,那麼人類就會連野獸也不如,終日處在廝殺、狂暴與叫囂之中。
但這並不是說,道德於社會和諧秩序的維護是萬能的。其原因如前文所說的,道德作為非強製性的東西,畢竟是軟弱的,很容易被非道德的動機所擊敗。也就是說,沒有道德的文明社會不可想象,僅僅依靠道德來維護秩序的文明社會同樣是不可想象的。
這裏直接關涉著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的問題。千百年來,這一問題一直困擾著哲人們,似乎是一個無解的人文難題。因為,如果說人性本惡,那麼就難以解釋人類為什麼有善心和善行;如果說人性本善,那麼又難以解釋為什麼人類有惡念和惡行,為什麼一部文明史是血與火的曆史。
顯然,按照上述思路爭辯下去,始終不會有結果的。
實際上,人性原本無所謂善亦無所謂惡。善是教育的結果,惡是社會環境的產物。這一點,我們可以從兩方麵得到證明。其一,善惡是文明的伴生物。原始人既無所謂善,也無所謂惡,他們的群體生活完全受製於自然法則。其二,善惡是社會環境與文化規範的產物。剛出生的嬰兒,既不知何者為善,也不知何者為惡。他們成年之後的善行惡作,並非是他們生而就有的,完全是因為周圍的文化對他們的薰染所致。
孟子說:“人皆有不忍之心,……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①(①《孟子·公孫醜上》。)孟子這一表述,常常被性善論者所援引。事實上,見小孩落井而援之以手,能否稱為善舉,大可值得商榷。善心善行並非僅僅體現於對別人是否有所幫助,而主要是此種幫助是否有損於自己利益的可能。見小孩落井而援之以手,是件輕而易舉的事情,且是人作為生物中的一個類所固有的本能。此種事情,非獨人類可以做到,其他動物也可以做到。在動物界,許多動物都有保護小動物的本能。就小孩落井一事而論,衡量一個人是否有善心,主要看他援之以手是否對自己的利益構成傷害。如果他意識到有可能危及到自己的生命安全而援之以手,便是善心與善行。否則,就算不上。
如果說人性既非本善又非本惡,那麼人類的善與惡又從何而來的?
答案是:人性隻是具備既趨善又趨惡的一種潛在因素,而並非包含著善的種子或惡的種子。因為,如果人性本善,那麼它所成就的就應該隻能是善心與善行,而不可能有惡念與惡行;相反,如果人性本惡,那麼它所成就的就隻能是惡念與惡行,而不可能有善心與善行。但實際上,人類社會既有善心善行,又有惡念惡行,百分之百的善人是沒有的,百分之百的惡人也找不出。就是說,即便在一個人身上,也同時具備善惡兩種品性。如此看出,人性本善或人性本惡兩種說法都是不成立的。正如卡爾·馬克思所言,絕沒有抽象的人性,人性是曆史的產物,文化的產物。人之初(包括個體和人類全體)是無所謂善惡的,他赤身裸體來到這個世界,就好像一張白紙,既可描繪出色彩絢麗的圖畫,也可弄得汙七八糟,黑糊糊的一片。
正因為人之初無所謂善惡,所以人一落到這個世界上就麵臨著善惡兩種力量的夾擊。但這又並不是說,善的力量與惡的力量是均等的,也不是說,善心與惡念是同時產生的。從人的生活實踐與理論兩方麵看,惡產生於善之前,且始終占著主導地位。這是因為,人是有意識和欲望的,餓了想吃,凍了想穿,溫飽問題基本解決之後,又想吃好的,穿好的。所以我們很容易發現這樣一種帶普遍性的現象,沒有受過道德薰陶的小孩,都是自私的。而且,我們還可發現這樣一種帶普遍性的現象,善與美曆來被認為是人類所追求的兩大目標,故有“盡善盡美”的境界,但人類對此二者的追求,卻是有等差的。追求美(不含精神美,精神美實則為善)遠勝於追求善。生活中的美,有女色之美,居室之美,服飾之美,藝術之美,食品之美,等等。這些美實際上與善是對立的,追求這些美勢必損害善。人類許多惡念惡行實則都是根源於對這種種美的追求。
但是,我們肯定惡相對於善的原初性和主導性,同人性本惡的說法又是有區別的。因為惡的產生,並非根源於人類生活的基本需求,而主要是超出基本需求的種種欲望。餓了想吃,凍了想穿,並不為惡,隻是想吃好的穿好的並用各種非道德的手段而實現這一目的,才是惡。而人超出基本需求的欲望,不是生而有之的,而是由社會環境所造成。而且,文明人的種種惡端,其動因還有著複雜的文化因素。比如穿衣服一事,現在的有錢人家喜歡鬥富,買名牌衣服。其實,名牌衣服主要在一個“名”字,並不是穿起來特別舒服。又如玩古董,就實用意義上說,古董是沒有多少價值的,有的甚至不美,但富翁們卻不惜重金收藏,目的或為炫耀自己的富有,或為附庸風雅,真正將其作為文物而收藏的卻是很少。
文明人的可取之處是,他們既有惡端,又有善行。惡雖然占著主導地位,但善的力量同時又可在一定程度上限製惡的膨脹。惡根源於社會文化的刺激,善產生於社會文化的規範。人的善心絕非像性善論者所認為的那樣為生而有之,而是道德教育的結果。道德教育的渠道是多方麵的,有長輩的言傳身教,有整個社會早先形成的文化規範的教化。如果沒有道德教育,很難設想人一定會從善。而且,善與非善,本來就是一對曆史範疇,且具有民族性。比如兄妹結婚的善惡問題,就沒有一個普遍的規範。古代埃及人視之為善舉,古代中國人卻視之為惡端,稱作“亂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