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得到武昌方麵消息甚多,因警察幹涉,一律削去,閱者恕之。”這下可不得了了,讀者很自然浮想聯翩:警察禁止刊登的是什麼新聞呢?是不是清軍一敗塗地了,不讓刊登呢?這天窗開得,還不如不開呢!警察又一次跑到報社,請求編輯們:有什麼新聞您就照常刊登吧,隻要不是胡編亂造的就行。於是,《國風日報》有恃無恐,鉚足了勁刊登武漢前線的消息。民政部的禁令形同虛設了。
官辦的和外國報紙,則尋求通過正常途徑突破禁令。10月14日,外城巡警總廳給民政部回了一個申文,說禁令下達後,12日夜間《京師公報》等就來稟報,說接到禁令時,報紙已經排印,懇請照常發行。巡警總廳予以拒絕。但是13日、14日市麵上發行的各家報紙,如《帝國日報》、《政報》等,還是登載了武昌起義的消息。《憲報》等八家報紙更是給巡警總廳去函,指出“現在京師人心皇皇,若本國報紙一律停載此事,則民間謠諑紛出,益屬可慮”。“報館等公同決議”,“所有關係軍事秘密不敢登載並由同業確實調查情形,凡確係謠傳不為刊登外,所有確切消息,似應一律照登為便。所以息浮言而維大局者,亦即在此。”總之,各家體製內的報紙也都要求刊登起義消息。巡警總廳搬出《大清報律》來,查報律第十二條:“外交、海陸軍事件,凡經該管衙門傳諭禁止登載者,報紙不得揭載。”該條款專指軍事,而陸軍部關於“暫緩登載”的範圍太廣,總廳專門詢問民政部:“是否專禁記載軍事抑係全禁關於鄂省亂事之處?”
不等民政部回函,外城巡警總廳廳丞在10月15日又給民政部去函,說當天《帝京新聞報》來函稱:14日《北京報》報社的朱淇麵見了陸軍部副大臣壽勳,直接詢問為什麼要禁止刊登起義消息。當時陸軍部大臣蔭昌去武漢前線了,壽勳就是陸軍部的最高長官了。麵對媒體人士的詢問,壽勳否決要禁止媒體刊登武漢的消息,而是為了“禁止謠言而已”。為此,壽勳當即派司員赴民政部說明情況,要求“變通辦理”,“並不一律禁止登載”。得到壽勳的回答後,《北京報》14日開始刊登起義新聞。如此一來,巡警總廳夾在媒體和陸軍部之間,裏外不是人。總廳廳丞大為惱怒,特意去函民政部,“尚乞速示”,要求盡快給個解釋。
民政部也覺得詫異,當天就去函陸軍部詢問:到底怎麼回事?不是你們讓我下令禁登的嘛,怎麼又反悔了呢?這讓民政部的工作很難做。
16日陸軍部回文說:“此次鄂省匪亂事起倉猝,不免謠言紛起,本部為鎮定人心起見,是以谘請貴部將關於此次鄂省匪徒倡亂情事傳諭各該報館暫緩登載在案。”但這並非禁止一切前線新聞,陸軍部認為如果消息確實,能夠製止謠言傳播、維持大局,“原可準其登載”。至於具體如何變通、如何加以製限,“應由貴部酌核辦理”。陸軍部把自己裝扮成寬容大度的模樣,把責任和工作都推給了民政部。
民政部也不是吃素的,在18日複文陸軍部:“貴部既準變通辦理,其辦法限製,權限攸關,自應仍由貴部酌核見複,以便轉飭遵辦。”一記猛射,民政部把球踢回給了陸軍部。這種既負責任又得罪人的事,陸軍部的老滑頭們自然不會真的去做。之後,陸軍部始終沒有商量出如何刊登起義新聞的具體標準、具體方法來,沒有給民政部回文。民政部樂得一個清閑,對此不聞不問。武昌起義的新聞禁令,就消失於無形之中了。
在各家媒體的陽奉陰違、軟磨硬泡之下,在各個衙門的相互扯皮、推脫搪塞之下,北京城內的新聞戰,以各家媒體全勝、官府夾著尾巴退卻而告終。事實上,起義發生後,革命的消息在京城就不曾被封鎖住,越傳越廣,起到了很好的革命宣傳作用。老百姓們追蹤起義消息,莫名地興奮;達官貴人們則倉皇失措,紛紛準備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