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武昌起義爆發,湖南最先響應。省會長沙被革命軍占領,全省震動。清朝的湖南衡永郴桂道道台通令各縣籌款上繳,預作鎮壓革命的準備。下屬的嘉禾縣知縣鍾麟接到命令,大哭一場後,召集士紳說:“我到任好幾年了,無德於民。如今造反紛起、朝廷危急,請在位諸位殺了我,向百姓謝罪。這樣如能讓縣城免於兵禍,我死無所恨!”
作為清朝兩千名基層知縣中的一員,鍾麟很清楚此時此刻縣裏的困境。他籌不了幾塊錢,也募不了幾個兵,拿什麼去鎮壓革命?鍾麟能做的,就是以退為進,打悲情牌逼士紳們表態支持官府鎮壓起義。他知道士紳們不會殺了他,也不希望士紳們真的響應革命。
然而,士紳們的態度並不像鍾麟希望的那般。
在場的士紳“皆相顧錯愕”。他們雖然沒有讚同革命,但也沒有支持官府,更沒有答應出錢出人,而是“好語慰之”。士紳們大致勸鍾麟不必尋死覓活的、不要擔心之類的,然後就散了。麵對突如其來的革命,他們選擇了觀望。對鍾麟來說,這是可怕的觀望:觀望意味著不效忠,說明士紳們對朝廷的失望。
何永清是該縣的典史,宦海沉浮多年,縣裏的胥吏、差役們都敬畏他,算是本縣的實權人物。士紳們認為他能穩定住局勢。更重要的是,知縣鍾麟是旗人,何永清是漢人,符合當時“排滿”的革命標準。於是,有士紳就來遊說他:“知縣大人是旗人,革命軍恐怕容不下他。如果革命蔓延到本縣,我們願意擁戴你主持新政府。”但是,何永清決心效忠清王朝,謝絕了士紳們的好意,發誓與鍾麟一起死守嘉禾,抵抗革命。
革命之火迅猛燃燒。嘉禾縣眼看不能幸免。何永清無計可施,痛哭之後,把官印掛在身上,上吊自殺了。11月11日,距離武昌起義爆發整整一個月後,嘉禾也爆發了起義。革命軍圍攻縣署,鍾麟端坐堂上,服下金屑自盡。嘉禾縣“光複”,士紳們鹹與維新去了。
鍾麟、何永清的事跡,被收入《清史稿·忠義十》之中,成為傳統的忠臣義士的典範。清亡民興的變亂中,為清朝殉節的官吏並不多。但清史稿的修撰者還是搜羅了數以百計的殉節者,全都記載在這一卷中。細讀此卷,發現多數殉節者是陣亡、自盡的八旗子弟。他們的死難,能否稱為“殉節”是存疑的。同一卷中出現了革命過程中,旗人被“剖心臠割死”、“縛於樹,支解死”、“剁屍如泥”等記載,“旗人皆自危,頗有無故被殺者”。因此,很多死難旗人是被動遇害,或者是在民族矛盾極端激化的大環境中因恐懼而自殺的。
死難官員的事跡,才是真正的殉節。《清史稿》的記載也更詳細。但在死難官員中,文官按察使(三品)以上、武官參將(三品)或者協統(旅長)以上的屈指可數,就是道台、標統也少見,多數是鍾麟、何永清那樣的州縣官員。
這些州縣殉節者,是帝王政治體製下的失敗者。他們幾乎有著相同的仕途特點:起點低、級別低、關係差,長期得不到提升,很多人注定要在小官下僚的職位上退休終老。比如何永青是四川新津的普通漢人,沒有家庭背景,沒有科舉功名,花錢買了一個典史的官職,被分配到湖南任職,代理過州同知、吏目等小官,始終沒有升遷;殉節的山西同知陸敘釗,順天大興的漢人,沒有功名,從小從軍西北,因功被保薦為知縣,分配山西當了22年州縣官。《清史稿》一再說他治官“有聲”、“得民”,治理得“縣境晏然”,但就是得不到提升;殉節的浙江蘭溪知縣黃為熊,是江西德化的漢人,有舉人功名,但沒考上進士。清朝每六年在長期考不上進士的舉人中,挑選一批人當官,稱之為“大挑”。黃為熊就被挑中出任知縣,分配到浙江後代理過於潛、東陽、蘭溪等縣知縣。清史稿說他政績斐然,處理了成百上千的積案、清剿幹淨了蘭溪縣的盜匪,還興學重農,廣受褒獎,但就是一直沒有實授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