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吏治不好,孔方兄當道,賢能失勢。加上僧多粥少,一個官位之後排著一溜候補之人,一般官吏如果沒有關係沒有金錢,很難進步。州縣官員本來升遷的空間不大,如此一來,晚清州縣官職更是雞肋,如不出意外永無出頭之日。
然而,王政之基在州縣。晚清各項政令最終都要基層的州縣官員去落實。州縣官員承擔了越來越大的工作量,支撐著清王朝踉踉蹌蹌地繼續前行。一個負責的州縣官員必然是異常忙碌的。除了傳統的錢糧、刑名、文教和迎來送往外,他們還是晚清“新政”的貫徹者、落實者。遠在北京朝廷的袞袞諸公,號召富國強兵,要練新軍辦實業學習西方,每一個口號每一項政策都夠地方官員忙的。比如朝廷要求各省編練新軍,每省預定兩個鎮(師)。為了編練兩個鎮的新軍,就要創辦軍校、輜重後勤,還要裁撤舊軍安置舊人,哪一筆都是不菲的開支。但朝廷隻給任務,沒撥資金,要各州縣自籌。又比如朝廷廢科舉辦新學,原本是好事,但同樣隻考核各縣要完成的“辦學目標”,卻不告訴如何汰舊立新,更沒有撥款,一味把壓力和包袱甩給基層官員。再比如創辦近代工業,學西方辦圖書館、博物館和慈善機構等,朝廷也都“有章可循”,考核標準曆曆在目,卻不問新事物如何與基層的舊結構、舊事物銜接……晚清政策顯得相當浮躁,急於與傳統劃清界限,像是中國社會上浮著的一層油脂。1901年後的新政和1906年的立憲等改革,更像是王朝上層的一場自娛自樂。
雖然執行的是“新政”,清史稿中殉節的諸位州縣官員卻都是“舊人”,沒有一個新式學生,沒有一個留洋的海歸。很多人走的是“讀書——當官”的老路。新政甫起,他們的擔子日益沉重。中央集權的思路沒有變,曆代朝廷對州縣權力的限製越來越大,州縣官員“自選動作”的空間其實很小。晚清的朝廷更是集權,凡是有利可圖的,比如鹽政、比如路權,都收歸國有,凡是繁瑣的、無利的則甩給州縣。但是要完成改革任務、達到考核要求,州縣官員必須擁有更大的財權、事權。遺憾的是,沒有。這就意味著他們必須戴著枷鎖起舞,各顯神通,甚至走旁門左道來完成自己都不甚理解的任務。
上層的種種政策,對基層社會也有巨大的影響。士紳階層千百年來,在官府和百姓之間發揮著中轉調劑作用。改革讓他們眼花繚亂,讓他們利益受損。他們看到的是,種種利權被官府收走,自己卻沒分沾改革成果。清王朝讓百姓承擔改革成本,卻任由一小撮人霸占了改革的成果。也許,清末改革最大的成果就是提高了百姓的權利意識。接觸的新事物雖然有限,卻讓他們知道了“權利”二字,增加了鬥爭意識和技巧。我們會發現,在革命爆發前的幾年,各地爆發的百姓維權鬥爭日益增多。自然,維穩的壓力也落在了州縣官員頭上。他們一邊要推行激發維權鬥爭的政策,一邊不得不降低姿態來與士紳階層對話。如此反複,結果往往是士紳階層不僅對朝廷失去了信心,對原本親近的父母官也疏遠了。
州縣官員就在上下壓力之間的夾縫中,艱難維持著地方的運作。而這夾縫越來越小,官越來越不好當。我傾向於相信,是傳統知識分子入世濟民的信念和古老的“父母官”心態,推動著晚清州縣官員肩負著不相稱的重擔踉蹌前行。
同樣,他們在革命變亂中付出生命代價的舉動,與其說是“殉節”,更像是在恪守州縣長官保境安民的職責——盡管他們對安定、對百姓利益的認知可能有問題。
四川是蒙受革命破壞較大的省份。革命爆發時,亂軍湧入石堤厘局(抽取商稅的機關),逼索稅款。負責厘局的曹銘拒絕交錢,被亂軍紮了十餘刀,也沒有泄露錢在哪裏。亂軍走後,鄉紳們來看他,曹銘指出稅金埋藏的地窖所在,看著鄉紳們點驗完畢才閉上眼睛。曹銘的“殉節”,未必是對清王朝的愚忠,更像是忠於職守。清史稿說曹銘是浙江上虞人,讀書出身,但沒有功名,從給他人當幕僚開始,憑著苦勞一步步升遷。他負責的厘局地處川、黔、楚三省要道,收入頗豐。前任都貪汙中飽,曹銘卻絲毫不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