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章 美麗者自然美麗(8)(1 / 2)

一個民族的文化是靠人們在不斷地努力和實踐中代代承傳的。它不僅形成了民族文化的“現在時”,而且也是民族文化“過去時”的生動反映,當然也將在極大的程度上決定民族文化的“將來時”。文化的發展和演變就像一條連綿不斷的鏈條,似一條滾滾向前的河流,它的承傳性、連續性是非常重要的。文化的斷裂將對民族的發展產生根本性的影響,甚至在很多情況下會發生由於文化的斷裂而使民族消亡的悲劇。從這樣的意義來看,如何繼承先人創造的文化,並在民族文化的演進長河中做出積極的貢獻是我們極為重要的責任。但是,我們在對待民族文化的問題上卻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可以說,我們在經意和不經意之間輕薄了自己的先人。

曾經在一個相當長的時間裏,我們隻會用一種尺度來衡量文化,即政治的尺度。我們不善於對文化現象進行文化的分析,隻知道用與某種文化現象有關的人的政治身份來斷定文化的價值。凡是持某種政治立場的人,他的文化行為和成就就予以肯定,而持與此相反的政治立場的人,其文化成就就予以否定。這種極其簡單的價值判斷雖然省事,卻培養了我們一種不善於麵對事物複雜狀態的思維習慣,養成了我們用二極對立非此即彼的簡單模式來判斷事物的“潛規則”,使我們不再願意堅持實事求是的學風,不再願意花費更多的精力去了解事實的本來麵目,而在不自覺中陷入了某種便宜行事的慣性之中。

這種便宜行事的一個非常突出的表現就是在得出結論之前,不去做實事求是的分析考證,而是根據自己的主觀印象說事。比如曾經因為政治的原因就一切否定胡適,認為他是“國民黨”的幫凶,而在今天,還有人因為同樣的原因就一味地肯定胡適,把他奉為圭臬,動輒以胡適為絕對標準。因為魯迅曾說過“一個也不寬恕”的憤激之語,就認為魯迅心胸褊狹,不能容人。

其實事實又是怎樣呢?胡適對國民黨的批評並非“小罵大幫忙”式的“幫凶”,也不是輕描淡寫式的“作秀”。他對國民黨的批評曾經引起了國民黨的強烈反應。比如二十世紀的中期著名的“雷震事件”等。

而魯迅真的不寬恕任何人嗎?一個也不寬恕隻是表明了他的一種戰鬥姿態,而並非他為人處事的準則。比如傅東華、魏建功、成仿吾,甚至包括把他從自己買的八道灣舊宅中驅趕出來的周作人等等,這些和他發生過激烈論爭的人他並未嫉恨。魯迅到底寬恕了什麼人,沒有寬恕什麼人,我們並沒有認真的研究就根據一句話對他做出了判斷。可見這種“印象”式的結論是多麼的不可靠。

對具體事件發生的曆史背景、語境不去做認真深入的研究了解,而僅僅根據自己的一知半解就輕率地得出結論,也是我們失去文化判斷準確性的一個重要原因。仍以魯迅為例,好多人認為他樂辯好鬥,筆不容人,卻很少去分析了解那些離我們越去越遠的論爭發生的背景和環境。事實是,魯迅是常常在被動的情況下才加入論爭的。如與陳西瀅,與狂飆社,與創造社等等,均是如此。我們說魯迅從沒有挑起過論爭,恐怕不對。但如果說魯迅愛,或者總是挑起論爭那就大錯特錯了。魯迅說過好多狠話,他那些“罵”人的話多有成為“經典”而為人所熟知。

但如果我們去認真研究一下具體的語境,就對魯迅的憤激可以了解了。比如有人暗示他拿“盧布”,這在當時的情況下絕不是個人品格的問題,而是關係到人的“生命”的問題。

如果拿“盧布”被確認,就是蘇聯特務,死罪是肯定的。在文化的層麵上論爭,而拿政治來陷害,至少也是影射,魯迅反應之強烈也就可想而知了。如此看來,我們在對待人事上還有許多艱難的工作要做。切不是如我們表麵看到的那樣簡單。以卑劣的,至少也是低劣的心理來理解文化現象,從而得出荒唐的結論也是我們在文化認知上的一大誤區。如林徽因,很少有人去宣傳、研究她在文化領域諸多方麵的貢獻和建樹,卻有很多人熱衷於她與徐誌摩之間的感情。非常可笑的是還有人能根據蕭紅的一篇懷念魯迅的文章就“研究”出魯迅與蕭紅之間的情愛關係。我們已經在輕薄先人的歧途上走得太遠,以至於在不經意之間洋洋得意地露出了自己可笑的卑劣尾巴。從這樣的結論中已經使世人非常生動地看到了我們內心世界那些難以對人言說的心態,使人們認識到我們熱衷的居然是一些難登桌麵的東西。它們不僅不能證明我們的學術水平,反而展露了我們內心的陰暗,或者客氣地說,是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