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史料之搜集與鑒別(4)(3 / 3)

(《魏誌·武帝紀》)            (《後漢書·獻帝紀》)

天子以公領冀州牧              曹操自領冀州牧

漢罷三公官置丞相以公為丞相         曹操自為丞相

天子使郗慮策命公為魏公加九錫        曹操自立為魏公加九錫

漢帝以眾望在魏乃召群公卿士使張音奉璽綬禪位 魏王丕稱天子奉帝為山陽公

此等偽跡昭彰,雖仍之不甚足以誤人;但以雲史德終不宜爾耳。

(二)有虛構偽事而自著書以實之者。此類事在史中殊不多覯。其最著之一例,則隋末有妄人曰王通者,自比孔子,而將一時將相若賀若弼李密房玄齡魏征李勣等,皆攀認為其門弟子,乃自作或假手於其子弟以作所謂《文中子》者,曆敘通與諸人問答語,一若實有其事。此種病狂之人,妖誣之書,實人類所罕見。而千年來所謂“河汾道統”者,竟深入大多數俗儒腦中,變為真史跡矣。嗚呼讀者當知,古今妄人非僅一王通,世所傳墓誌家傳行狀之屬,汗牛充棟,其有以異於《文中子》者,恐不過程度問題耳。

(三)有事跡純屬虛構,然已公然取得“第一等史料”之資格,幾令後人無從反證者。例如前清洪楊之役,有所謂賊中謀主洪大全者,據雲當發難時,被廣西疆吏擒殺。然吾儕乃甚疑此人為子虛烏有,恐是當時疆吏冒功,影射洪秀全之名以捏造耳。雖然,既已形諸章奏,登諸實錄,吾儕欲求一完而強之反證,乃極不易得。茲事在今日,不已儼然成為史實耶?竊計史跡中類此者亦殊不少。治史者謂宜常以老吏斷獄之態臨之,對於所受理之案牘,斷不能率爾輕信。若不能得確證以釋所疑,寧付諸蓋闕而已。

(四)有事雖非偽,而言之過當者。子貢雲:“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莊子雲:“兩善必多溢美之言,兩惡必多溢惡之言。”王充雲:“俗人好奇;不奇,言不用也。故譽人不增其美,則聞者不快其意;毀人不益其惡,則聽者不愜於心。”是故無論何部分之史,恐“真跡放大”之弊,皆所不免。《論衡》中《語增》、《儒增》、《藝增》諸篇所舉諸事,皆其例也。況著書者無論若何純潔,終不免有主觀的感情夾雜其間。例如王閩運之《湘軍誌》,在理宜認為第一等史料者也。試讀郭嵩燾之《湘軍誌’曾軍篇》書後,則知其不實之處甚多。又如吾二十年前所著《戊戌政變記》,後之作清史者記戊戌事,誰不認為可貴之史料?然謂所記悉為信史,吾已不敢自承。何則?感情作用所支配,不免將真跡放大也。治史者明乎此義,處處打幾分折頭,庶無大過矣。

(五)史文什九皆經後代編史者之潤色,故往往多事後增飾之語。例如《左傳》莊二十二年記陳敬仲卜辭,所謂“有媯之後,將育於薑,五世其昌,並於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等語。苟非田氏篡齊後所記,天下恐無此確中之預言。襄二十九年記吳季劄適晉,說趙文子、韓宣子、魏獻子,曰:“晉國其萃於三族乎”。苟非三家分晉後所記,恐亦無此確中之預言也。乃至如諸葛亮之《隆中對》,於後來三國鼎足之局若操券以待。雖日遠識之人,鑒往知來,非事理所不可能;然如此銖黍不忒,實足深怪。試思當時備亮兩人對談,誰則知者?除非是兩人中之一人有筆記;不然,則兩人中一人事後與人談及,世.乃得知耳。事後之言,本質已不能無變;而再加以修史者之文飾。故吾儕對於彼所記,非“打折頭”不可也。

(六)有本意並不在述史,不過借古人以寄其理想:故書中所記,乃著者理想中人物之言論行事,並非曆史上人物之言論行事。此種手段,先秦諸子多用之,一時成為風氣。《孟子》言“有為神農之言者許行”,此語最得真相。先秦諸手,蓋最喜以今人而為古人之言者也。前文述晁錯引“神農之教”,非神農之教,殆許行之徒之教也。豈惟許行?諸子皆然。彼“言必稱堯舜”之孟子,吾儕正可反唇以稽之曰,有為堯舜之言者孟軻也。此外如墨家之於大禹,道家陰陽家之於黃帝,兵家之於太公,法家之於管仲,莫不皆然。愈推重其人,則愈舉己所懷抱之理想以推奉之,而其人之真麵目乃愈淆亂,《韓非子》雲:“孔子墨子,俱道堯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謂真堯舜。堯舜不複生,誰將使定儒墨之誠乎?”是故吾儕對於古代史料,一方麵患其太少,一方麵又患其太多。貪多而失真,不如安少而闕疑也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