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附會 自己有一種思想,或引古人以為重,或引過去事實以為重,皆是附會。這種方法,很帶宣傳意味,全不是事實性質。古今史家,皆不能免。例如提倡孝道,把大舜作個榜樣,便附會出完廩浚井等等事實來。想提倡夫婦情愛,便附會出木巳梁哭夫的事實,一哭會把城牆哭崩了。愈到近代,附會愈多。關於政治方麵,如提倡共和政體,就附會到堯舜禪讓,說他們的“詢於四嶽”,就是天下為公,因說我們古代也有共和政治,民主精神。關於社會方麵,如提倡共產製度,就附會周初井田,是以八家為井,井九百畝,每家百畝,公田百畝,因說我們古代也講土地國有,平均勞逸,這種附會,意思本非不善,可惜手段錯了。即如堯舜禪讓,有沒有這回事,尚是問題;勉強牽合到民主政治上去,結果兩敗俱傷。從事實本身說,失卻曆史的忠實性;從宣傳效力說,容易使聽的人誤解。曹丕篡漢時,把那鬼混的禪讓禮行完之後,他對人說,“舜禹之事,吾知之矣。”假使青年學子誤解了堯舜“詢於四嶽”,以為就是真正共和,也學曹丕一樣說,“共和之事,吾知之矣”,那可不糟透了嗎?總之,我們若信仰一主義,用任何手段去宣傳都可以,但最不可借史事做宣傳工具。非惟無益,而又害之。
(三)武斷 武斷的毛病,人人都知道不應該,可是人人都容易犯。因為曆史事實,散亡很多,無論在古代,在近代,都是一樣。對於一件事的說明,到了材料不夠時,不得不用推想。偶然得到片辭孤證,便很高興,勉強湊合起來,作為事實。因為材料困難,所以未加審擇,專憑主觀判斷,隨便了之。其結果就流為武斷了。固然,要作一部曆史,絕對不下斷案是不行的。斷案非論斷,乃曆史真相。即如堯、舜禪讓,究竟有沒有這回事,固極難定;但不能不搜集各方麵的意見,擇善而從,下一個“蓋然”的斷案。但是不要太愛下斷案了。有許多人愛下判斷,下得太容易,最易陷於武斷:資料和自己脾胃合的,便采用;不合的,複刪除;甚至因為資料不足,從事偽造;晚明人犯此毛病最多。如王弇州、楊升庵等皆是。
忠實的史家對於過去事實,十之八九應取存疑的態度。即現代事實,亦大部分應當特別審慎,民國十五年來的事實,算是很容易知道了。但要事事都下斷案,我自己就常無把握,即如最近湖北的戰事,吳佩孚在漢口,究竟如何措施?為什麼失漢陽,為什麼失武勝關?若不謹慎,遽下斷案,或陷於完全錯誤,亦未可知。又如同學之間,彼此互作傳記,要把各人的真性格描寫出來,尚不容易;何況古人,何況古代事實呢?所以曆史事實,因為種種關係,絕對確實性很難求得的時候,便應采取懷疑態度,或將多方麵的異同詳略羅列出來。從前司馬光作《資治通鑒》,同時就作考異,或並列各說,或推重一家。這是很好的方法。
總而言之,史家道德,應如鑒空衡平,是什麼,照出來就是什麼,有多重,稱出來就有多重,把自己主觀意見鏟除淨盡,把自己性格養成像鏡子和天平一樣。但這些話,說來雖易,做到真難。我自己會說,自己亦辦不到。我的著作,很希望諸君亦用鑒空衡平的態度來批評。
乙 史學
有了道德,其次要講的就是史學。前人解釋史學,太過空洞,範圍茫然,無處下手。子元、實齋雖稍微說了一點,可惜不大清楚。現在依我的意見,另下解釋。
曆史範圍,極其廣博。凡過去人類一切活動的記載都是曆史。古人說,“一部十七史,何從說起?”十七史已經沒有法子讀通,何況由十七而二十二而二十四呢?何況正史之外,更有浩如煙海的其他書籍呢?一個人想將所有史料,都經目一遍,尚且是絕對不可能之事;何況加以研究組織,成為著述呢?無論有多大的天才學問和精力,想要把全史包辦,絕無其事。我年輕時,曾經有此種野心,直到現在,始終沒有成功。此刻隻想能夠在某部的專史,得有相當成績,便躊躇滿誌了。所以凡做史學的人,必先有一種覺悟,曰:貴專精不貴雜博。
孔子說:“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我們做學問,切勿以為“一物不知,儒者之恥。”想要無所不知,必定一無所知。真是一無所知,那才可恥喲。別的學問如此,史學亦然。我們應該在全部學問中,劃出史學來;又在史學中,劃出一部分來:用特別興趣及相當預備,專門去研究它。專門以外的東西,盡可以有許多不知;專門以內的東西,非知到透徹周備不可。所以我們做史學,不妨先擇出一二專門工作,作完後,有餘力,再作旁的東西。萬不可以貪多。如想做文學史,便應專心研究,把旁的學問放開。假使又嫌文學史範圍太大,不妨再擇出一部分,如王靜安先生單研究《宋元戲曲史》之類。做這種工作,不深知詩史詞史,或可以;對於本門,則務要盡心研究,力求完備。如此一來,注意力可以集中,訪問師友,既較容易,搜集圖書,亦不困難,才不至遊騎無歸,白費氣力。有人以為這樣似太窄狹,容易拋棄旁的學問,其實不然。學問之道,通了一樣,旁的地方就很容易。學問門類雖多,然而方法很少。如何用腦,如何用目,如何用手,如何詢問、搜集,養成習慣,可以應用到任何方麵。好像攻打炮台,攻下一個,其餘就應手而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