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附錄 中國曆史研究法補編(5)(1 / 3)

(三)專傳

(四)合傳

(五)人表

(一)列傳 列傳這個名稱,係由正史中采用下來。凡是一部正史,將每時代著名人物羅列許多人,每人給他作一篇傳。所以叫做列傳。列傳的主要目的雖在記敘本人一生的事跡,但是國家大事、政治狀況、社會情形、學術思想,大部分都包括在裏邊。列傳與專傳不同之點:專傳以一部書記載一個人的事跡;列傳以一部書記載許多人的事跡。專傳一篇即翹全書;列傳一篇不過全書中很小的一部分。列傳的體裁與名稱,是沿用太史公以來成例,在舊史中極普通,極發達。列傳著法,具詳二十四史,各種體裁,應有盡有。至於其中有些特別技術的應用,下文再講。

(二)年譜 這種著作,比較的起得很晚,大致在唐代末年始見發達。現在傳下來的年譜,以韓愈、柳宗元二人的年譜為最古。年譜與列傳不同之點:列傳敘述一生事跡,可以不依發生的前後,但順著行文之便,或著者注重之點,提上按下,排列自由;年譜敘述一生事跡,完全依照發生前後,一年一年的寫下去,不可有絲毫的改動。章實齋記:“年譜者,一人之史也。”年譜所述,不外一個人曆史的經過。這種體裁,其好處在將生平行事,首尾畢見,巨細無遺。比如一個政治家的年譜,記載他小時如何,壯年如何,環境如何,功業如何,按年先後,據事直書。一個學者的年譜,記載某年讀什麼書,某年作什麼文,某年從什麼師,某年交什麼友,思想變遷,全可考見。一個發明家的年譜,記載他們如何研究,如何改良,如何萌芽,如何成熟,事功原委,一目了然。無論記載事業的成功,思想的改變,器物的發明,都要用年譜體裁,才能詳細明白。所以年譜在人的專史中,位置極為重要。

(三)專傳 專傳亦可以叫做專篇,這個名詞是我杜撰的,尚嫌他不大妥當;因為沒有好名詞,不妨暫時應用。我所謂專傳,與列傳不同。列傳分列在一部史中;專傳獨立成為專書。《隋書·經籍誌》雜傳一門,著錄二百餘部,其中屬於一人的專傳,如《曹參傳》一卷,《東方朔傳》八卷,《田丘儉記》三卷之類,亦不下十餘種,可惜都不傳了。現在留傳下來的,要算慧立所著《慈恩三》《藏法師傳》(即玄奘傳)為最古,全書有十卷之多,不過我所謂專傳,與從前的專傳,尚微有不同。《隋誌》諸傳已經亡失,其體裁如何,今難確指。傳就現存的《三藏傳》而論,雖然很詳博,但仍隻能認為粗製品的史料,不能認為組織完善的專書。大概從前的專傳,不過一篇長的行狀。近人著行狀,長至一二萬字的,往往有之。——隻能供作列傳的取材,不能算理想的專傳。我的理想專傳,是以一個偉大人物對於時代有特殊關係者為中心,將周圍關係事實歸納其中;橫的豎的,網羅無遺。比如替一個大文學家作專傳,可以把當時及前後的文學潮流分別說明。此種專傳,其對象雖止一人,而目的不在一人。擇出一時代的代表人物,或一種學問一種藝術的代表人物,為行文方便起見,用作中心。此種專傳,從前很少。新近有這種專傳出現,大致是受外國傳記的影響,可惜有精彩的作品還不多。列傳在曆史中雖不能說全以人物為主,但有關係的事實很難全納在列傳中。即如作《諸葛亮專傳》與作《諸葛亮列傳》便不同。作列傳就得把與旁人有關係的事實分割在旁人的傳中講,所以《魯肅傳》、《劉表傳》、《劉璋傳》、《曹操傳》、《張飛傳》都有諸葛亮的事,不能把所有關係的事都放在《諸葛亮列傳》中。若作專傳,那是完全另是一回事;凡有直接關係的,都以諸葛亮為中心,全數搜集齊來;甚至有間接關係的,如曹操、劉備、呂布的行為舉止,都要講清楚:然後諸葛亮的一生才能完全明白。作專傳又與作年譜不同。年譜很呆板:一人的事跡全以發生的先後為敘,不能提前抑後;許多批評的議論,亦難插入;一件事直接或間接的關係,更不能盡量納在年譜中。若作專傳,不必依年代的先後,可全以輕重為標準,改換異常自由;內容所包,亦比年譜豐富;無論直接間接,無論議論敘事都可網羅無剩。我們可以說,人的專史以專傳為最重要。

(四)合傳 合傳這種體裁,創自太史公。太史公的合傳,共有三種:

(1)兩人以上,平等敘列。如《管晏列傳》、《屈賈列傳》,無所謂輕重,亦無所謂主從。

(2)一人為主,旁人附錄。如《孟荀列傳》,標題為孟子苟卿而內容所講的有三騶子、田駢、慎到、環淵、接子、墨子、淳於髡、公孫龍、劇子、李惺、屍子、長盧、籲子等一二十人,各人詳略不同。此種專以一二人較偉大的人物為主,此外都是附錄。

(3)許多人平列,無主無從。如《仲尼弟子列傳》七十餘人,差不多都有敘述。如《儒林列傳》,西漢傳經的人,亦差不多都有敘述。

在《史記》中,合傳的體裁,有上列三種。後代的正史,合傳體裁,更為複雜。如《漢書》、《楚元王傳》有兩卷之多,楚元王交的傳何以會有那樣長?因為劉向劉歆都是楚元王幾代的子孫,本身的事情雖少,劉向劉歆的事情就很多,這種體裁,後來南北史運用得極廣。因為南北朝最講門第,即如江右王謝,曆朝皆握政權,皇帝盡管掉換而世家綿延不絕;諸王諸謝,父子祖孫,合為一傳,變成家譜的性質,一家一族的曆史可以由其中看出。此種合傳的方法,為著曆史的開了許多方便。許多人附見在一個人傳中,因一個重要的而其餘次要的都可記載下去。如《孟荀列傳》若不載許多人,那我們頂多隻知道孟苟,至於鄒衍的終始五德之說,我們就不曉得了。合傳體裁的長處,就是能夠包括許多夠不上作專傳而有相當的貢獻,可以附見於合傳中的人。其作用不單為人,而且可以看當時狀況。如《孟荀列傳》就可以看出,戰國時學術思想的複雜情形。此種體裁,章實齋最恭維。可合的人,就把他們合在一起。章氏並主張另用一種“人名別錄”。他所著《湖北通誌》屢用此法。敘某一件重要事情,把有關係的人通作一個別錄。比如《嘉定守城傳》,把守城時何人任何職分,陣亡的多少,立功的多少,統統列在別錄上。這種可為合傳體運用得最廣最大的一個例子。又如《複社名士傳》,先講複社的來源,次講如何始入湖北,又次調查湖北人列名複社者多少,以縣分之,最後又考明亡以後,殉難者多少,當遺老者多少,出仕清朝者多少。這種亦可為合傳體運用得最廣最大的一個例子。人物專史應當常用這種體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