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附錄 中國曆史研究法補編(5)(3 / 3)

(二)一件事情或一生性格有奇特處,可以影響當時與後來,或影響不大而值得表彰的,我們應該為他們作專傳。譬如《史記》有《魯仲連傳》,不過因為魯仲連曾解邯鄲之圍。誠然,以當時時局而論,魯仲連義不帝秦,解圍救趙,不為無關;但是還沒有多大重要。太史公所以為他作傳,放在將相文士之間,完全因他的性格俊拔,獨往獨來,談笑卻秦軍,功成不受賞。像這樣特別的性格,特別的行為,很可以令人佩服感動。又如《後漢書》有《臧洪傳》,不過因為他能為故友死義。洪與張超但屬戚友,初非君臣。張超為曹操所滅,洪怨袁紹坐視不救,擁兵抗紹,為紹所殺。袁紹、張超、臧洪在曆史上俱無重大關係,不過臧洪感恩知己,以身殉難,那種慷慨凜冽的性格,確是有可以令人佩服的地方。再如《漢書·楊王孫傳》,不記楊王孫旁的事情,專記他臨死的時候,主張裸葬:衣衾棺槨,一概不要,還說了許多理由;後來他的兒子覺得父命難從,卻拗不過親友的督責,隻得勉強遵辦。他的思想,雖沒有墨子那樣大,然比墨子還走極端,連桐棺三寸都不要,不管旁人聽否,自己首先實行,很可以表示特別思想,特別性格。幾部有名的史書對於這類特別人,大都非常注意。我們作史,亦應如此。偉大人物之中,加幾個特別人物,好像燕窩魚翅的酒席,須得有些小菜點綴才行。

(三)在舊史中沒有記載,或有記載而太過簡略的,我們應當為他作專傳。這種人,偉大的亦有,不偉大的亦有。偉大的,旁人知道他正史上亦曾提到過,但不詳細,我們應當為他作傳。譬如墨翟是偉大人物,《史記》中沒有他的列傳,僅附見於《孟荀列傳》,不過二十幾個字。近人孫仲容根據墨子本書及其他先秦古籍,作《墨子列傳》及《年表》。這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又如荀子是偉大人物,雖有《孟荀列傳》,但是太過簡略。清人汪中替他作《荀子年表》,胡元儀作《荀卿子列傳》。這亦是很好一個例。皆因從前沒有列傳,後人為他補充;或者從前的傳太簡略,後人為他改作。這類應該補作或改作之傳,以思想家文學家等為最多。例如王充、劉知幾、鄭樵……等,在他們現存的著作中,便有很豐富的資料,足供我們作成極體麵的專傳。另有許多人,雖沒有什麼特別偉大,但事跡隱沒太什,不曾有人注意,也該專為他作傳表彰。例如唐末守瓜州的義潮,賴有近人羅振玉替他作一篇傳,我們才知道有這麼一位義士名將。又如作《儒林外史》的吳敬梓,前人根本不承認這本書有價值,書的作者更不用說了。近人胡適之才替他作一篇傳出來,我們才認識這個人的文學地位。這些都是很好的例。總之,許多有相當身份的人,不管他著名不著名,不管正史上沒有傳或有傳而太過簡略,我們都應該整篇的補充,或一部分的改作。

(四)從前史家有時因為偏見,或者因為挾嫌,對於一個人的記載,完全不是事實。我們對此種被誣的人,應該用辯護的性質,替他重新作傳。曆史上這類人物很多,粗略說起來,可以分下列三種:

(1)完全挾嫌,造事誣蔑。這類事實,史上很多。應該設法辯護。譬如作《後漢書》的範曄,以叛逆罪見殺;在《宋書》及《南史》上的《範曄本傳》中,句句都是構成他的真罪狀,後人讀起來,都覺得曄有應死之罪,雖然作得這麼好的一部《後漢書》,可惜文人無行了。這種感想,千餘年來深入人心。直到近代陳澧(蘭甫)在他的《東塾集》裏麵作了一篇《申範》,大家才知完全沒有這回事。當時造此冤獄,不過由幾位小人構煽,而後此含冤莫雪,則由沈約一流的史家挾嫌爭名,故為曲筆。陳蘭甫替他作律師,即在本傳中,將前後矛盾的語言,及各方可靠的證據,一一陳列起來,證明他絕無謀反之事。讀了這篇之後,才知道不特範曄的著作令人十分讚美,就是範曄的人格也足令人十分飲佩。又如宋代第一個女文學家,填詞最有名的李清照(易安),在中國史上,找這樣的女文學家,真不易得。她填詞的藝術,可以說壓倒一切男子。就讓一步講,亦在當時詞家中算前幾名。她本來始終是《金石錄》的作者趙明誠的夫人,並未改嫁。但因《雲麓漫鈔》載其《謝綦崇禮啟》,濫采偽文,說她改嫁張汝舟,與張汝舟不和,打官司,有“猥以桑榆之末影,配茲駔儈之下才”等語,宋代筆記遂紛紛記載此事。後人對於李易安,雖然很稱讚她的詞章,但瞧不起她的品格。到近代俞正燮在他的《癸巳類稿》中有一篇《易安居士事輯》,將她所有的著作,皆按年月列出,證明她絕無改嫁之事,又搜羅各方證據,指出改嫁謠言的來曆。我們讀了這篇以後,才知道不特易安的詞章優美,就是她的品節,亦沒有可訾的地方。這類著述,主要工作全在辨別史料之真偽,而加以精確的判斷。陳、俞二氏所著,便是極好模範。曆史上人物,應該替他們作《洗冤錄》的,實在不少。我們都可以用這種方法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