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附錄 中國曆史研究法補編(11)(2 / 3)

第三,年譜和傳不同:作傳不僅須要史學,還要有相當的文章技術;作年譜卻有史學便夠了。因為年譜分年,上年和下年不必連串;年譜分段,上段和下段不必連串;所以即使作者的文章並不優美,隻要通順,便綽綽有餘了。有誌史學的人,請來嚐試嚐試罷!

第六章 專傳的作法

專傳在人物的專史裏是最重要的一部分。曆史所以演成,有二種不同的解釋:一種是人物由環境產生,一種是人類的自由意誌創造環境。前人總是說曆史是偉大人物造成,近人總是說偉大人物是環境的胎兒。兩說都有充分的理由而不能完全解釋曆史的成因。我們主張折衷兩說:人物固然不能脫離環境的關係,而曆史也未必不是人類自由意誌所創造。曆史上的偉大人物倘使換了一個環境,成就自然不同。無論何時,何國的曆史,倘使抽出最主要的人物,不知作成一個甚麼樣子。所以他們作史,對於偉大人物的自由意誌和當時此地的環境都不可忽略或偏重偏輕。

中國人的中國史由哪些人物造成?因為抽出他來,中國史立刻變換麵目的人,約莫有多少?倘使我們作《中國通史》而用紀傳體作一百篇傳來包括全部曆史,配作一傳的人是那一百個?我們如要答複這些問題,不能不有詳細的討論:

南宋鄭樵似乎曾有偉大計劃,以《通誌》代替《十七史》:但是沒有成功,除了《二十略》以外,看的人便很少了。他為什麼失敗?隻因他太不注意紀傳了。我們翻《通誌》的紀傳看看,和《十七史》的有何分別,哪裏有點別識心裁?讀者怎麼不會“寧習本書,怠窺新錄?”其實我們要做那種事業,並非不可能,隻要用新體裁作傳,傳不必多而必須可以代表一部分文化,再做些圖表來輔助,新史一定有很大的價值。

我常常發一種稀奇的思想,主張先把中國全部文化約莫分為三部:

(一)思想及其他學說

(二)政治及其他事業

(三)文學及其他藝術

以這三部包括全部文化,每部找幾十個代表人,每人給他作一篇傳,這些代表須有永久的價值,最少可代表一個時代的一種文化。三部雖分,精神仍要互相照顧。各傳雖分,同類的仍要自成係統。這樣,完全以人物做中心,若作的好,可以包括中國全部文化在一百篇傳內。

這種方法也有缺點,就是恐怕有時找不出代表來:第一,上古的文化幾乎沒有人可以做代表的,因為都是許多人慢慢的開發出來。雖然古史留下不少的神話人物如黃帝、堯、舜、大禹、伊尹等,但都是口說中堆垛出來的,實在並不能代表一部分文化。所以我們要想在上古找幾個人代表某種文化是絕對不可能的。第二,中古以後,常有種種文化是多數人的共業,多數人中沒有一個領袖。譬如《詩經》是周朝許多無名氏的作品,在文化史上極有價值,但我們找不出一個可以做代表的人來。若因孔子曾刪《詩》就舉他做代表,未免太魯莽。又如《淮南子》是道家思想的結晶,在秦漢文化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但我們也找不出一個人做代表。若說是劉安編輯的書就舉他做代表,也未免不明事理。所以我們對於這種許多人的共業真是不易敘述。

上段講的缺點,第一種竟不能用人物傳,隻好參用文物的專史,作一篇《上古的文化》,敘述各種文化的最初狀況。第二種卻可用紀傳史中《儒林傳》、《文苑傳》、《黨錮傳》的體裁,把許多人平等的敘述在一篇合傳;如《詩經》不知作者姓名,則可分成若幹類,既叫他“某類的作者”,合起多類便可成一傳,便可包括此種文化。

我很希望作中國史的人有這種工作——以一百人代表全部文化,以專傳體改造《通誌》。試試看,一定有很大的趣味,而且給讀者以最清楚的知識。這種做法並也沒有多大奧妙,隻把各部文化都分別歸到百人身上,以一人做一代的中心,同時同類的事情和前後有關的事情都擺在一傳內,一傳常可包括數百年,我們即使不去改造《通誌》,單作一部《百傑傳》,也未嚐不可。

說起這種體裁的好處,最少也有二種:第一,譬如哲學書或哲學史,不是專家看來,必難發生趣味。假使不作哲學史而作哲學家傳,把深奧的道理雜在平常的事實中,讀者一定不覺困難而且發生趣味。因為可以同時知道那時的許多事情,和這種哲學怎樣的來曆,發生怎樣的結果,自然能夠感覺哲學和人事的關係,增加不少的常識。哲學如此,旁的方麵無不如此。專門人物普通化,專門知識普通化,可以喚起多數讀者研究學問的精神,注重曆史的觀念。

第二,事業都是人做出來的。所以曆史上有許多事體,用年代或地方或性質支配,都有講不通的:若集中到一二人身上,用一條線貫串很散漫的事跡,讀者一定容易理會。譬如鮮卑到中原的種種事實,編年體的《資治通鑒》不能使我們明了,《紀事本末》把整個的事團分成數部,也很難提挈鮮卑人全部的趨勢。假使我們拿鮮卑人到中原以後發達到最高時的人物做代表如魏孝文帝替他做一篇傳;凡是鮮卑民族最初的狀況,侵入中國的經過,漸漸同化的趨勢,孝文帝同化政策的厲行,以及最後的結果,都一齊收羅在內,就叫做《魏孝文帝傳》;那麼,讀者若還不能得極明了的觀念,我便不相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