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秦始皇以前的中國(2 / 3)

在各國的變法中,最成功、最徹底的是秦國的變法。

[1]塞繆爾·E.芬納:《統治史》(卷一),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4,第480頁。

[2]李根蟠:《從銀省山竹書〈田法〉看戰國畝產和生產率》,《中國史研究》1999年第4期。

第十章

法家的基本思路

在戰國變法中,最成功的一次是商鞅變法。

秦國本來在當時的各大國中是最落後的。秦人起源於甘肅天水一帶。荒涼的西北高原物產稀少,人民生活貧困。《漢書·刑法誌》這樣描述秦國:“其生民也狹隘,其使民也酷烈。”

商鞅變法在各國變法中的時間排序也是比較靠後的。在此之前,各國變法的主要內容基本相似,商鞅在很大程度上其實是一個抄襲者。我們對比一下商鞅變法和吳起變法,可以發現商鞅變法在許多方麵幾乎是吳起變法的翻版。

就說著名的“徙木立信”吧,分明就是抄襲吳起“車轅立信”的典故。原來吳起在魏國做將軍時,曾經在城北放了一根車轅,下令說,誰能把車轅搬到南門外,就厚加封賞。人們都感覺這簡直是個玩笑,半天沒人去動那根車轅。後來一個傻乎乎的士兵說這有何難,扛起車轅搬到了南門外。吳起當場賞賜給他大筆錢財,士兵們因此知道了吳起說話算數。商鞅效法吳起,在秦國都城的南門前也立了一根木柱,並承諾誰要是把木樁搬到北門,就給誰一大筆錢,由此拉開了他的改革大幕。這是對吳起變法毫不掩飾的簡單抄襲。

至於商鞅變法的其他方麵,和楚國變法也幾乎如出一轍。商鞅的一個最重要的舉措是把全國土地重新劃分成31個縣,建立了中央集權,如前所述,這種郡縣製改革是楚國首先實行的。商鞅還取消世卿世祿,獎勵軍功,鼓勵耕戰,發展生產……這些措施都是吳起做過的。甚至商鞅的“燔詩書而明法令”,也是抄襲自吳起的“破橫散縱,使弛說之士無所開其口”。因此,我們可以說,商鞅變法不過是吳起變法的升級版和擴大版。

那麼,為什麼在戰國諸國中,隻有秦國的變法取得了徹底的成功,其他國家的甚至是楚國變法的效果都遠遠不如秦國呢?

這正是因為秦國的落後。

法家是作為周代禮樂文化的反叛者出現的。禮樂文化追求的是典雅、寬容、仁愛、穩定,這種文化性格適合和平年代,在生死存亡的戰爭年代就顯得刻板、遲鈍和顢頇。相比之下,法家文化直接、痛快、高效。法家推崇製度理性,要用製度而不是道德來解決問題,這個思路應該說比儒家更為高明。“法家學說主要是政治科學與社會科學,它就像馬基雅維利的學說一樣,是在理性主義、現實主義、經驗主義的立場上審視政治與國家的產物,……蘊含了足夠豐厚的現代性。”[1]法家改革者打破一切條條框框的勇氣,不避鋒芒、敢為人先的魄力和摧陷廓清、翻天覆地的氣勢,確實也讓人感覺振奮。呂思勉說:“法家之學,在先秦諸子中,是最為新穎的。先秦諸子之學,隻有這一家見用於時;而見用之後,居然能以之取天下;確非偶然之事。”[2]

然而法家文化是有嚴重缺陷的,它精於算計而不擇手段,雖然高效但是殘忍。

主導楚國變法的名將吳起在政治上的崛起,就是通過著名的“殺妻求將”來達成的。《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載:“齊人攻魯,魯欲將吳起。吳起取齊女為妻,而魯疑之。吳起於是欲就名,遂殺其妻,以明不與齊也。魯卒以為將。將而攻齊,大破之。”

吳起是魯國人,娶了齊國女子為妻。後來齊國和魯國交戰,吳起因為“善用兵”而為人舉薦,然而妻子的國籍成了吳起登壇拜將的障礙。“魯疑之”,擔心吳起不盡力。於是吳起毅然殺掉妻子,用妻子的頭顱換來了自己的功成名遂。

因此法家提倡的是一種赤裸裸的功利主義文化。[3]

法家學派的另一個嚴重問題,是它的思考完全圍繞著“君主利益”這個圓心,而不顧及其他階層的利益。因此法家變法的基本思路,就是把民眾當成君主的工具,通過嚴刑峻法,把百姓都變成亦兵亦農的斯巴達式戰士,把國家改造成一架高效的戰爭機器。

所以法家和儒家的思維方式在很多方麵是針鋒相對、完全相反的。比如儒家認為,民眾是國家的主體,也就是《尚書》所說的“民為邦本”,國家是為民眾而存在的。法家卻認為,君主是國家主體,或者說,國家的存在是為君主服務的。所謂“君上之於民也,有難則用其死,安平則盡其力”,就是說,百姓對君主有什麼用呢?作戰的時候,可以貢獻生命;和平的時候,可以貢獻勞力——這就是百姓存在的意義。

儒家學說認為,君主應該爭取民心,獲得民眾發自內心的支持。民眾的感受就是上天的感受,所謂“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老百姓滿意,君主才能繼續做下去。法家卻堅決反對這一點。韓非子在《顯學》篇中說道:

今不知治者必曰:“得民之心。”欲得民之心而可以為治,則是伊尹、管仲無所用也,將聽民而已矣。民智之不可用,猶嬰兒之心也。……為政而期適民,皆亂之端。

意思是說,不懂得政治的人才會說要爭取民心,如果要獲得百姓的支持後才能施政,那麼要政治家有什麼用?人民都像無知的嬰兒一樣,政府要他們吃點小苦以謀求永久的大利,犧牲一代人的幸福換來國家的長治久安,他們竟然全然不能了解。如果治國的時候聽取老百姓的意見,那國家必然要陷入混亂。

儒家認為有恒產才有恒心,“民之為道也,有恒產者有恒心,無恒產者無恒心,苟無恒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中產階級是社會的穩定器,因為他們有不大不小的“恒產”,所以心態很平穩。一個人如果沒有自己的財產基礎,那麼他就會“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就會走上歪門邪道。

商鞅卻說,治國之要訣是“弱民”和“勝民”。也就是壓製、打擊民眾,削弱民眾的力量。為什麼呢?商鞅說:“民弱國強,國強民弱,故有道之國,務在弱民。”(《商君書·弱民》)意為隻有民弱了國才能強,隻有讓民眾既愚昧又貧窮,這個國家才能強大。

這是基於什麼邏輯呢?商鞅在《算地》中說:

技藝之士資在於手;商賈之士資在於身。故天下一宅,而圜身資。民資重於身,而偏托勢於外。挾重資,歸偏家,堯舜之所難也;故湯、武禁之,則功立而名成。

有手藝的人靠手藝致富,做生意的人靠經商發財,這樣他們都有所依靠,不把官府當回事,國家就不好管理,隻有先讓他們窮下來,賤下來,弱下來,他們才會尊重權力,把官員當回事,“民辱則貴爵,弱則尊官,貧則重賞”。

商鞅在《賞刑》篇中還說:

所謂壹教者,博聞、辯慧、信廉、禮樂、修行、群黨、任譽、清濁,不可以富貴,不可以評刑,不可獨立私議以陳其上。堅者被(破),銳者挫。……然富貴之門,要存戰而已矣。

要消滅民眾中那些知識麵廣的、聰明的、有信義講廉恥的、有禮樂修養的、喜歡結黨的、追求名譽的人,這樣的人,不能讓他們獲得富貴。

因此,儒家認為“倉廩實而知禮節”,法家卻認為知禮義是沒有必要的。商鞅認為中產階級對更高的精神理想的追求是可怕的,因為這樣他們就不會畏懼權力。

所以治國首先要讓百姓窮下來,失去生存的基礎,讓他們乖乖地聽從權力的指揮,遵循國家政策導向。所以“治國能令貧者富,富者貧,則國多力,多力者王”《商君書·去強》。治國的人如果能隨便讓窮人富起來,富人窮下來,那麼證明這個國家有力量,有力量的國家才能稱王。

儒家認為,要任用知識分子,選拔賢人去治理國家,韓非子認為,這也是大錯特錯的。因為這些聰明人頭腦太活躍,不容易統一指揮。“儒以文亂法,而俠以武犯禁。”“故舉士而求賢智,為政而求適民,皆亂之端,未可與為治也。”知識這個東西雖然有用,但是副作用太大,因此隻好割愛。“故遣賢去知,治之數也。”把賢能和有知識的人趕走,這是治理的必需。

那麼,用什麼人治民呢?

為了弱民,《商君書·去強》提出要“以奸民治”:

國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亂,至削;國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強。

用有良心的人去治理奸惡之徒,這個國家必亂。用奸惡之人去壓製那些有良心的人,國家才能強。

換句話說,就是要用黑惡勢力來統治民眾,讓民眾屈從於流氓統治,接受任何不合理的現狀,這樣民眾才能越來越懦弱,越來越屈從強權。

因此,法家文化完全是建立在人性惡的基礎上,一提起性惡論者,大家都會想到霍布斯。因為霍布斯有一句名言:“人對於人是狼。”然而在人類文化史上將人性惡推到極致的,正是法家。

秦暉先生說,如果你認真讀霍布斯,你會發現,霍布斯的性惡論是有條件、有限定的,主要講的是陌生人之間的關係。霍布斯沒有說過,熟人、親人之間也相互是狼。

可是,韓非子卻這樣說過。

韓非子的原話是什麼呢?“夫以妻之近與子之親而猶不可信,則其餘無可信者矣。”意思是你不要相信任何人,連你的老婆孩子都是在成天算計你。你寵愛某個妃子,但是你知道這個妃子怎麼想嗎?她正成天盼著你早死,因為她現在正在受寵,她的孩子有可能成為繼承人。可是如果你再活幾十年,她年老色衰,你就會移情別戀,她的孩子也被冷落了,所以她沒事就琢磨著怎麼給你下毒。妻子是這樣,兒子也是這樣。如果你立了一個太子,你以為他會感謝你嗎?恰恰相反,他巴不得你早點死,他好早點接班。

這才是徹底的性惡論者。韓非子認為,人性本惡,百姓自私自利而且愚蠢,所以最高統治者不能相信任何人,隻相信三樣東西:法、術、勢。“以法刑人,以勢壓人,以術馭人。”

所謂“法”,就是指嚴刑峻法,嚴酷地對待百姓,運用好賞罰這個利益杠杆:不聽話的,狠狠打擊;賣命的,就給高官厚祿。所謂“術”,就是權術。韓非子說:“君以計蓄臣,臣以計事君,君臣之交,計也。”皇帝出於算計,任用大臣。大臣們也是出於算計,才給皇帝服務。所以皇帝和大臣的關係,就是相互算計的關係。君臣之間,“一日百戰”,一天需要玩100次心眼,因此皇帝一定要精於權術。所謂勢,就是嚴刑峻法造成的一種威勢,一種恐怖氣氛。這樣就可調動起所有社會資源,達到富國強兵的目的。

這樣的理論,與貴族文化的性格反差太大了,在有著禮樂文明基礎的其他國家很難徹底推行。這就是法家理論在其他國家都遇到了重重阻礙,變法都進行得不徹底的主要原因。

但是秦國的民族性卻與法家文化一拍即合。這一點古人早已指明,《淮南子·要略》謂“秦國之俗,貪狠強力,寡義趨利。……孝公欲以虎狼之勢而吞諸侯,故商鞅之法生焉”。秦國的風氣是貪婪、狠猛、殘暴,所以才出現了商鞅之法。

[1]喻中:《法家的現代性及其理解方式》,《山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8年1月。

[2]呂思勉:《中國政治思想史》,中華書局,2014,第41頁。

[3]法家隻求實用,不講原則。商鞅曾把禮樂、孝悌、誠信、仁義、非兵、羞戰,列為有害國家的“六虱”。他說,隻有杜絕了“六虱”,國家才能強盛。

第十一章

秦國崛起的秘密

秦國是一個蠻夷化程度很深的國家。從西周時代起,中原的諸侯國就認為秦國是蠻夷之邦,認為它是異類,稱之為“秦夷”,說它是“戎狄”。秦“辟在雍州,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狄遇之”,列國開會的時候都不叫上秦國。

確實,秦國在很多地方和中原諸侯國不一樣。首先是它沒文化,李斯所謂“士不產於秦”,荀子說秦國“無儒”,沒有深厚的禮樂文化傳統。所以秦國的人才包括商鞅、韓非、李斯都是從外麵招聘來的,沒有本國培養出來的;其次,秦國不實行嫡長繼承製,沒有嚴格的宗法製,“擇勇猛者而立之”(《春秋公羊傳·昭公五年》),老百姓生活當中“父子無別,同室而居”(《史記·商君列傳》)。所以這確實是一個沒啥文化的落後地方。

秦國的發展曲線是春秋列國中最為特別的。其他國家的發展史都是一個逐漸中原化的過程,比如楚國,雖然一開始也是蠻夷,但是後來不懈地吸收中原文化,成功地成為一個禮樂之邦,文化非常發達,甚至變得比中原國家還講究。

但是秦國的發展路線與楚國相反,秦國在一開始也曾經努力中原化,但是中間因為一次偶然事件掉了頭。

秦穆公時,西戎的使者由餘前來拜訪,兩人之間發生了一次對話。

秦穆公問:“中國以詩書禮樂法度為政,然尚時亂,今戎夷無此,何以為治,不亦難乎?”中原國家有詩書禮樂,現在尚且亂成一鍋粥,你們西戎沒有什麼文化,治理起來是不是更難啊?

由餘本是晉人之後,因為投身於西戎而被重用,因此,他非常熟悉中原文化和遊牧文化的區別。由餘笑著回答道:“此乃中國所以亂也。夫自上聖黃帝作為禮樂法度,身以先之,僅以小治。及其後世,日以驕淫。阻法度之威,以責督於下,下罷極則以仁義怨望於上,上下交爭怨而相篡弑,至於滅宗,皆以此類也。夫戎夷不然。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懷忠信以事其上,一國之政猶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聖人之治也。”

在由餘看來,詩書禮樂,正是中原國家混亂的原因。因為中原文化發展的規律是國家富強後統治者必然驕奢淫逸,下層則以禮義的標準來要求上層,導致國家上層和下層分裂,造成內亂。而草原民族文化則不然。草原地區物質文化不發達,貧富差距也不大,他們沒有民主觀念,沒有權利意識,能吃苦,以絕對服從為天職,具有高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因此上下一心,都很團結。

這一席話說得秦穆公如夢初醒,深以由餘為賢,遂聘由餘為賓客。從此之後,秦國的立國戰略發生根本性變化,它不再致力於向中原發展,而是向戎狄發展,“益國十二,開地千裏,遂霸西戎”。

吞並了大量羌戎人口,大力吸收戎狄文化之後,秦國的文化麵貌發生了明顯變化。考古發現秦文化中的屈肢葬、土洞墓、繭形壺、鏟形袋足鬲等一係列獨具特色的文化因素,中原其他國家沒有,但是西北一些少數民族卻有。[1]

這種吸收是有意識的行為,是為了競爭的需要、生存的需要。西北少數民族的強兵良馬成為秦軍隊的有生力量;與西戎的融合,給秦人的軀體注入更多粗獷和野蠻,決定了秦人狼一樣的性格。

因此,在戰國七雄中,秦國文化是最獨特的。秦國百姓和遊牧民族一樣,停留在“淳樸忠厚”的半野蠻狀態。與中原散漫的農業文明比,秦國文化具有紀律嚴明、上下一致的軍事化作風:“秦中士卒,以軍中為家,將帥為父母,不約而親,不謀而信,一心同功,死不旋踵。”

在戰國七雄中,秦國文化是最野蠻、最缺乏人道主義精神的。正在中原國家漸漸廢止殉人的野蠻風俗的時候,秦國卻變本加厲。考古發現,秦武公死時(前678年),殉葬者66人;秦穆公死時(前621年),殉葬者居然多達177人,創了曆史之最。

戰國七雄中,秦國也是最功利的,隻求物質利益,不重精神價值。秦國文化的簡單直接,我們從這個故事中就可以看出:

秦國宣太後執政期間,韓國曾向秦求救。宣太後在朝堂上對韓國使者大談性生活:“我從前服侍先王時,先王把大腿壓在我身上,我很難受;先王把身子壓在我身上,我卻很愉悅。為什麼呢?因為承寵交歡,我嚐到了甜頭。韓向秦求救,要拿什麼讓秦不覺得沉重,而感到愉悅呢?”

政治高層在外交場合聊起性來這樣開放而直接,這在其他國家是不可想象的。

法家思想因此在秦國如魚得水。

商鞅在秦國打擊商業,“廢逆旅”,廢除旅店,禁止商人隨便出行;“一山澤”,將山川湖澤等自然資源收歸國有,禁止農民以此謀生。[2]

民眾什麼都不能做,能做什麼呢?隻有兩件事,耕與戰。你或者上戰場,為國家獻出生命;或者努力種地,把收獲的一大半糧食充作軍糧。

如果你既不想耕也不想戰,怎麼辦?進監獄。商鞅製定了極為殘酷的法律,民眾稍有違反,就割鼻斷腳。《鹽鐵論》形容秦人的苦況說:“商鞅之任秦也,刑人若刈菅茅,用師若彈丸;從軍者暴骨長城,戍漕者輦車相望,生而往,死而旋,彼獨非人子耶?”商鞅治下的秦國,殺人如斬草,用兵如彈丸,秦國人或者從軍,或者運糧,死亡極眾。

這樣,國家的汲取能力大大提高。商鞅通過變法,把整個秦國變成一家農場和一座軍營,所有秦國人都成了戰爭機器中的零件和合格的螺絲釘。[3]

這樣一種體製當然會引起民間社會的反彈,為統一思想,控製輿論,商鞅不僅燒了書,還規定,民眾“不得議”國家的政策: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衛鞅曰:“此皆亂化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城。其後民莫敢議令。

除了“不得議”,商鞅還建立了互相監視的“告奸”製度。儒家主張“父為子隱”,而法家卻鼓勵親人之間相互揭發,秦律甚至規定妻子告發丈夫,妻子的財產可免遭抄沒;丈夫告發妻子,妻子的財產可以用來獎賞他。這樣做的目的就是使人人自危,“構造怨仇而民相殘”。因此商鞅說:“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為棄惡蓋非,而不害於親,民人不能相為隱。”

這一套嚴酷的反人道的製度,在其他國家難以推行,但是在秦國卻很快落地生根,良好運轉。秦國通過改革,建立起一個由國家來全麵壟斷、控製和調動社會資源的新係統,很快獲得了其他國家無法獲得的龐大兵源和巨額的軍費。

弗朗西斯·福山的《政治秩序的起源》說:

與其他軍事化社會相比,周朝的中國異常殘暴。有個估計,秦國成功動員了其總人口的8%到20%,而古羅馬共和國僅1%,希臘提洛同盟僅5.2%,歐洲早期更低。人員傷亡也是空前未有的,羅馬共和國在特拉西梅諾湖和坎尼會戰中,總共損失約5萬軍人,而……中國的數字簡直是西方對應國的10倍。

動員如此高比例的人口,進行高密度的殘酷戰爭,秦國百姓付出了極為慘痛的代價。不過這一切的背後除了壓力也有動力,因為秦國的軍功是按人頭計算的,殺敵一人晉爵一級,《商君書·境內》中說:

能得甲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除庶子一人,乃得入兵官之吏。

隻要拎著敵人的腦袋來,就可以邀功請賞,一個腦袋意味著一級爵位、一頃良田、九畝(當然,秦國的畝比今天的畝要小很多)宅基地、一個仆人,還有機會進入政府或軍隊中充當下級官吏。

法家的特點是說話算數,絕不含糊,“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如果你殺敵殺得多,真的可以平步青雲,獲得榮華富貴。

前有軍功爵位為賞,後有嚴刑峻法為罰,在沒有其他選擇的情況下,秦人隻好“勇於公戰”,“民聞戰而相賀也”。整個社會陷入對戰爭的狂熱之中。“民之見戰也,如餓狼之見肉,是以三軍之眾,從令如流,死而不旋踵。”

商鞅建立的這種國家結構雖然在文化上落後,政治上殘酷,但在軍事上卻有效。秦國舉國上下,步調一致,紀律嚴明,令行禁止,雷厲風行。隻要國君一聲令下,民眾便猛獸般地撲向敵人。這樣的“虎狼之國”,哪裏還有對手?

“正如野蠻的斯巴達人摧毀了高度文明的雅典城邦,後來亞曆山大的帝國又否定了作為西方文化之根的希臘文明,秦國掃平了齊楚燕韓趙魏六國,建立了秦國。”[4]原本默默無聞的秦國最終統一天下,證明了法家文化在這片土地上取得了最後的勝利。

起自邊緣的周人創建了完整的“封建與天命”政治結構,同樣起自邊緣地區、充分吸收了草原文明的秦人,也創立了一個決定2000年文明基本結構的新製度。

[1]徐良高:《中國早期文明研究中的幾個問題》,《中原文物》2006年第2期。

[2]為了把農民捆綁在土地上,商鞅還明令“民無得擅徙”,這是束縛了中國人幾千年的“戶籍製度”的起源之一。

[3]韓非子在《五蠹》篇中說:“故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無私劍之捍,以斬首為勇。是境內之民,其言談者必軌於法,動作者歸之於功,為勇者盡之於軍。”這個理想在秦國真的實現了。

[4]陳明:《從殷周之變到周秦之變——論中國古代社會基本結構的形成》,《社會學研究》1993年第2期。

第十二章

中國統一與歐洲分裂

百家爭鳴當中,諸子百家一直在相互攻訐,而且罵得很厲害,比如孟子就攻擊墨子的思想是“禽獸”思想。

但是百家在思想上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追求“大一統”。所有的學派都呼籲趕快實現國家的重新統一,都認為天下沒有共主是不正常的,這會讓人心神不寧,必然導致天下混亂,戰爭連綿,民不聊生。

孟子征引孔子的說法:“天無二日,民無二王。”(《孟子·萬章上》)麵對“天下惡乎定”這個問題,孟子說“定於一”(《孟子·梁惠王上》),唯一的途徑是統一天下。

墨子則主張建立一個絕對君主專製的大一統國家。他的政治夢想是“尚同”(《墨子·尚同》),建立一個層級鮮明、紀律嚴厲、絕對整齊劃一、消滅個性和多樣性的社會。這樣才能“集中力量辦大事”,使國家富強安定。

老子認為,宇宙的本質是“一”,統一會解決一切問題。他說:“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侯王得一以為天下正。”(《老子·第三十九章》)

法家則是對大一統政治製度貢獻最多的一個思想流派。韓非子認為“一棲兩雄”“一家二貴”“夫妻持政”(《韓非子·揚權》)是禍亂的原因。

但是,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希臘時代的思想家卻紛紛反對統一。

希臘在曆史上一直沒能統一。希臘版圖由無數個小小的碎片構成,那些林立的城邦在數世紀中一直動蕩不安,這種形勢和春秋戰國十分相似。不過,希臘人對“統一”從來沒有熱衷過。希臘人極為推崇城邦獨立自治製度,小國寡民的城邦,是他們所能夠想象的唯一的國家形式。為了抵禦共同的敵人,希臘的曆史上出現過微弱的聯合呼聲,不過建立大一統的政治統一卻從未使他們動心。

亞裏士多德在批判柏拉圖時指出,“城邦的本質就是許多分子的集合”,倘若過分“劃一”,就是“城邦本質的消亡”。希臘人容忍並且享受分裂狀態,因為在他們看來,過大的國家不利於公民民主的實行。城邦領土的過度擴張,便意味著公民集團的擴大,意味著公民與國家間關係的疏遠以及公共生活的鬆懈甚至完全喪失,這正是希臘人反對政治統一的根本原因。

為什麼會有這樣截然不同的思想呢?

一個重要的原因還是地理環境不同。

與中國的總體環境相似,上古時代的黃河中下遊一帶也處於相對封閉的環境當中。往北,是無法耕種的草原;往南,是難以開墾的森林;往東,是無法跨越的大海;往西,則是不利農耕的高原。隻有中原,是一馬平川的黃土。在這樣封閉的環境之中,人們很容易形成世界大同、資源有限的觀念。

中國的農業文明非常早熟,人口增長得也很快,新石器時代後期,各個文明區就已經開始了對土地、水源這些資源的爭奪。

我們翻開司馬遷厚厚的《史記》,出現的第一個人物是誰呢?就是黃帝。黃帝被尊為中華“人文初祖”。中華民族的曆史,是從黃帝時期開始敘述的。

司馬遷認為,自從神農發明了農業之後,人們才走出蒙昧。不過,由於天下沒有共主,“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各個部落成天打仗,天下一片大亂,百姓生活動蕩不安。

司馬遷的這個說法是有考古學的依據的。考古發現,從史前的仰韶時代到邦國林立的龍山時代,戰爭連綿不絕,規模宏大。這一時期,先民墓地中無頭墓、無屍墓、身首分離墓,以及身帶刀傷、箭傷的屍體大量出現。大量的防禦性城池也是在這一時期首次出現。

這其實就是《史記》開篇所說的“諸侯相侵伐”與“暴虐百姓”。這個時候,黃帝出現了,成為自己部落的領袖。

當時有一個很強大的部落叫炎帝部落,憑仗自己武力出眾,欲征服其他部落。那些部落不服,都投靠到黃帝部落以求保護。於是黃帝整軍備戰,與炎帝大戰於阪泉之野,“三戰,然後得其誌”。炎帝戰敗,俯首稱臣,遂與黃帝組成炎黃部落聯合體。

炎黃部落聯合到一起後,實力更加強大,就開始征討其他不服者。黃帝發現南方的九黎族桀驁不馴,於是聯合炎帝,共同征服了九黎族的首領蚩尤。這場戰爭發生在涿鹿之野。相傳這場惡戰規模巨大,慘烈異常,以致“流血百裏”,“血流漂杵”,最後殺得“九隅無遺”。

縱觀黃帝的一生,就是戰鬥和征服的一生。隻要有不服從自己的部族,黃帝就要領兵征伐。“天下有不順者,黃帝從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嚐寧居”,黃帝一輩子都在領兵打仗。在兩次大勝之後,黃帝又先後征服了東方的太皋,西方的少昊,北方的顓頊,樹立了自己的絕對權威。“五十二戰而天下鹹服”,通過武力確立了自己的最高領袖地位。“諸侯鹹尊軒轅為天子,代神農氏,是為黃帝。”即使在平定天下之後,黃帝仍然保持著一位征伐者的警惕,“遷徙往來無常處,以師兵為營衛”,身邊總是帶著巨大的扈從部隊,以保衛自己的安全。

戰爭的結果是一部分部落被消滅,更多的部落選擇臣服。通過戰爭,黃帝把原來各自為政、混戰累世的眾部落變成了一個以黃帝部落為首的部落聯合體。中華民族的雛形由此形成。

我們讀《史記》的《五帝本紀》,能有些什麼啟發呢?

第一,黃帝是以統一華夏的豐功偉績而被載入史冊的,也就是說,他是秦始皇之前統一中華的第一人。他的最大成就是實現了統一。

第二,中華民族追求統一的心理,起源是非常早的。《五帝本紀》告訴我們,分裂帶來的是無窮無盡的戰爭和痛苦,隻有統一能帶來和平與發展。

第三,《五帝本紀》告訴我們,中華民族的曆史,就是一部武力之下出政權的曆史。《史記》告訴我們,中國曆史上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炎黃大戰”。中華民族的兩大始祖黃帝和炎帝,都是“職業軍人”。中國曆史上的這個“第一次統一”,和中國曆史上以後的曆次統一,都是靠武力完成的。“槍杆子裏出政權”這個規律,從黃帝時期就已經確立了。

讀到這兒,你也許會問,你說黃帝靠武力奪取資源和領地,難道那個時代不都是如此嗎?那個時代,世界各地都存在原始部落,這些部落不都是靠戰爭慢慢聯合起來的嗎?

還真不是這樣。

與中國不同的是,希臘原始部落間雖然也經常發生衝突,卻沒有演變出中國從黃帝到堯舜禹時期“諸侯相侵伐”的規模巨大的統一戰爭。他們之間偶爾發生戰爭,但是大部分時期是和平的。

為什麼呢?最主要的原因是地理環境不同。希臘內部多山,崎嶇的山路阻擋了人們建立大一統政權的雄心。希臘海岸線漫長,麵對資源貧乏的困境,希臘人首先想到的是把眼光投向大海,泛舟出海,尋找更適合居住的肥沃土地,或者興起利潤豐厚的航海貿易,而不是向山嶺那邊的另一個部落發動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