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歐洲與中國的交錯(2 / 3)

重犁需要更大的牽引力,牛的力量就顯得不夠了。到10世紀時,歐洲莊園發明了一種挽具,套在馬的肩部,讓馬也能輕鬆愉快地拉犁,結果生產效率大增。16世紀一個法國作家曾經計算過,一匹馬一天的工作量是牛的3~4倍。正是因為馬大量地被用於耕地,13、14世紀後,歐洲原來的荒地大量被開墾,糧食產量迅速提高。

此外,歐洲人還發明和改進了很多利用水力和風力的工具,比如水車和風車[8],其中有些技術,比如水車,在羅馬時代就已經有了,但是直到中世紀才大規模地應用。

林恩·懷特(Lynn White)在《中世紀的技術與社會變遷》(Medieval Technology and Social Change)一書中說,中世紀最輝煌的成就,不是什麼哥特式教堂,也不是什麼經院哲學,而是畜力、水力、風力取代了人力,使歐洲生產效率大為提高。

這些技術革命帶來什麼後果呢?“12世紀,法國隻有約二分之一、德國隻有三分之一、英格蘭隻有五分之一的土地被耕種,其餘的都是森林、沼澤地和荒地。……到1300年時,法國的耕地麵積比今天還要大。”[9]

結果是推動了經濟的迅速發展和人口的增加。以英國為例,1086~1300年,英國GDP提高了10倍以上,人口從大約110萬人增加到330萬人。[10]也就是說,財富增長是人口增長的3倍,在人口迅速增長的同時,還實現了迅速富裕。

我們在前麵講過,西方農奴和農民的負擔是非常穩定的。“一個佃戶的地租往往長達200年或250年保持不變。”農奴們每年收獲的糧食大大增長,但是交的租稅卻保持不變,“佃戶每交給領主1個便士,就往自己口袋裏放進6個便士”。這就意味著農奴變得越來越富,經濟地位大為增長,從農奴成長為農民。[11]

更為主要的是,經濟的發展為商業複興和文藝複興奠定了基礎。羅馬教廷的專製、野蠻和黑暗不亞於其他專製政權,而這種黑暗正是建立在人們的貧窮基礎之上的。直到經濟發展之後,人們才有力量開始從愚昧中走出來。“11世紀後,隨著經濟的複蘇與發展、城市的興起與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逐漸改變了以往對現實生活的悲觀絕望態度,開始追求世俗人生的樂趣。而這些傾向是與天主教的主張相違背的。在14世紀城市經濟繁榮的意大利,最先出現了對天主教文化的反抗……於是他們借助複興古代希臘、羅馬文化的形式來表達自己的文化主張。”[12]這就是著名的文藝複興。

傳統的觀點是,中國一直遙遙領先於西方,一直到工業革命結束,也就是19世紀初,西方才超過了中國。

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

清華大學李稻葵等人通過對中國古代經濟長時間的研究[13]發現,1300年,歐洲部分地區已經領先於中國。

他們認為,在北宋時期,中國人的生活水平處於頂峰,確實領先於歐洲,然而中國農業幾千年大致保持同一水平,沒有出現過質變,發展曲線是比較平直的。而西方從中世紀後期開始,經濟曲線迅速升起,到了1300年,也就是元朝建立之後不久,中國人的生活水平就已經落後於意大利地區。到1400年,也就是明代建立不久,又被英國超越了。到了1750年,也就是中國“康乾盛世”的頂峰,中國從整體上已經遠遠落後於西歐了。[14]

當然,在14世紀,中國人和西方人生活水平的差距還不算太大,歐洲人生活條件雖然優於中國人,但他們的食物中肉食比重並不算高,一大塊麵包加一碗濃湯就能讓辛苦了一天的歐洲農夫心滿意足。

但是隨著經濟的質變,歐洲人與中國人生活水平的差距已經越來越大。16世紀時,英國一個農民家庭每年生產的糧食是5007公斤,而中國明代農業最發達的地區江南,一戶農民也不過生產2173公斤。也就是說,中國最富有地區戶均糧食產量不到英國的一半。

14世紀和15世紀,也就是大約中國的明朝時期,英國普通農民主食中小麥比例增加,逐漸取代大麥和燕麥;農民已經可以定期地喝到啤酒,酒的消費開始成為農民飲食的一部分,許多村莊出現了永久性的啤酒館。

肉食也逐漸增多,這帶動了鄉村屠戶的生意發展。[15]

我在《饑餓的盛世》一書中引用過18世紀工業革命前期,英國漢普郡農場的一個普通雇工一日三餐的食譜:

早餐是牛奶、麵包和前一天剩下的鹹豬肉;午飯是麵包、奶酪、少量的啤酒、醃豬肉、馬鈴薯、白菜或蘿卜。晚飯是麵包和奶酪。通常在星期天,人們才吃上鮮豬肉。[16]

這是工業革命早期的情況,到工業革命完成之後,英國農民的生活水平又進一步提高。中等農戶的消費清單上每天還要加上2.3加侖脫脂牛奶,1磅奶酪,10.5品脫淡啤酒。在經濟條件較好的約曼,還會多出黃油和糖各半磅,還有1英兩茶。

而在同時期的中國,普通農民是“瓜菜半年糧”,平時隻能粗糧淡飯,勉強維持溫飽,青黃不接的時候還要挖一些野菜才能度日。

歐洲曆史上的黑暗、愚昧和殘酷,觸目皆是。羅馬帝國的昏君荒淫暴虐的花樣並不比商紂王、隋煬帝少;羅馬教廷的酷刑也同樣令人毛骨悚然;英國曆史上同樣不乏血腥變態的國王;社會生活方麵,歐洲也長期髒亂差。

但是從中世紀後期開始,歐洲不論是物質文明還是政治文明都出現了迅速發展,發展的結果不是量變而是質變。而從13世紀起,中國的政治文明卻基本是反向發展,因此,雙方差距越來越大。

乾隆晚年,英國派出馬戛爾尼使團到達中國。來到中國前,歐洲人認為中國是一個富庶而強大的國家,如同馬可波羅說的那樣,黃金遍地,人人綾羅綢緞。然而到了中國之後,他們卻驚訝地發現,中國的大部分普通人都遠比歐洲人窮困。

英國使臣們在後來寫的回憶錄當中說,朝廷雇用了許多老百姓來到船上,為英國人端茶倒水,掃地做飯。英國人注意到這些人“都如此消瘦”。“在普通中國人中間,人們很難找到類似英國公民的啤酒大肚或英國農夫喜氣洋洋的臉。”這些普通中國人“每次接到我們的殘羹剩飯,都要千恩萬謝。對我們用過的茶葉,他們總是貪婪地爭搶,然後煮水泡著喝”。“不管是在舟山還是在溯白河而上去京城的三天裏,沒有看到任何人民豐衣足食、農村富饒繁榮的證明……不管是房屋還是河道,都不能跟雷德裏夫和瓦平(英國泰晤士河邊的兩個城鎮)相提並論。事實上,觸目所及無非是貧困落後的景象。”“生活在水上的悲慘的中國人一向處於半饑半飽的狀態,樂於以任何食物為食,即使是腐爛了的也不放過。”[17]

英國人之所以對中國人的生活水平感到如此震驚,主要是因為那時中英兩國人均GDP已經有了巨大差距。李稻葵等人的研究認為,北宋時期的中國要比英國富裕得多,但在那之後,英國人均GDP開始不斷增長,而中國人均GDP卻不升反降,特別是清代因為人口迅速增長,人均GDP更以每年-0.34%的速度衰退,到1840年左右,中國的人均GDP隻是英國水平的15.04%。[18]劉逖也認為中國近代後期人均GDP是反向發展的,1600年,中國人均GDP大約為白銀4.5兩,到1840年下降到了約3.4兩。[19]

中英人均GDP對比圖

注:此圖來源是李稻葵、金星曄、管漢暉《中國曆史GDP核算及國際比較:文獻綜述》一文,製圖為胡列箭。為了對比方便,我去掉了別的數字,隻保留了中英對比。他們以1990年美元購買力平價為基準進行換算,得到可以用於國際比較的GDP數據。[20]雖然縱軸上的具體數字可能有問題,但是這張圖所反映的曆史趨勢還是大致正確的。

[1]參見王順君《歐洲貴族真的擁有過“初夜權”嗎?》,發表於微信公眾號“搜曆史”。

[2]王曉德:《天主教倫理與拉丁美洲不發達的文化根源——兼與新教倫理對美國發展作用的比較》,《拉丁美洲研究》2006年第4期。

[3]斯塔夫裏阿諾斯:《全球通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第188頁。

[4]同上。

[5]斯塔夫裏阿諾斯:《全球通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第135頁。

[6]轉引自應誌豪《從衰落走向複興——8—14世紀西歐商業發展研究》,碩士學位論文,華中師範大學,2004。

[7]查理大帝還要求他的莊園中要有“鐵匠、金匠、銀匠、鞋匠、旋工、木匠、刀劍匠、漁夫、造胰工人,能造啤酒、蘋果酒、果酒以及其他飲料,能烤麵包與點心的工人……”。

[8]風車的出現需要扇葉具有更好的力學結構,因此,風車的發明得益於帆的技術進步。634~644年左右,波斯人發明了立軸式風車,隨後傳入歐洲,又發展出水平軸的樣式。

[9]斯塔夫裏阿諾斯:《全球通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第280頁。

[10]謝豐齋:《中西方的經濟差距何時拉開?》,《史學理論研究》2012年第4期。

[11]同樣,中國周代鐵器普及導致生產力增長,但是井田製稅率還是不變。因此,農民在種公地之餘,有時間大量開墾荒地,獲得大量私田,收入大幅增長。正是這種情況導致後來魯國的初稅畝改革。

[12]弗裏德裏希·希爾:《歐洲思想史》,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

[13]進行這項研究的是清華大學的李稻葵、北京大學的管漢暉和牛津大學史蒂芬·布勞德伯利(Stephen Broadberry)等人組成的團隊。

[14]1750年即清乾隆十五年。雖然中國部分地區,比如江南地區和歐洲最富裕地區的生活水平相距還不太遠,但整體上落後了。

[15]侯建新:《工業革命前英國農民的生活與消費水平》,《世界曆史》2001年第1期。

[16]同上。

[17]約翰·巴羅:《我看乾隆盛世》,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7。馬戛爾尼使團到達天津口岸後,當地官員給使團的船隻送來大量的補給,其中有活牛、活豬、活雞、活鴨,在運送過程中,經過碰撞,有些豬和雞死掉了。過了幾天,食物變質,他們就扔到海裏去了。這個時候他們發現了一個意想不到的情景:英國人的船隻附近,很多天津人跑來看熱鬧,這些中國人一看洋人的船上扔下了死豬、死雞,好幾十人不顧生死遊到船邊來爭搶。英國人立刻明白了,中國人的生活水平很低,連這些已經變質的死豬死雞都要搶,可見他們是生活在饑餓當中。

[18]脫胎於英國劍橋大學與美國哈佛大學的“加州學派”,以提出道光年間中國GDP占世界的32%而引人注目,這一學派的代表性人物麥迪森認為,宋代中國的人均GDP是450美元,當時是領先世界的,從元到清又提高到600美元。然而16世紀中葉,意大利人均GDP已經達到1600美元。現在包括中國學界在內,學者們一般都認為麥迪森在數據運用和統計技術上存在很大問題,對宋以後中國的人均GDP數字估計得太高。

[19]劉逖:《1600—1840年中國與世界GDP的核算與對比》,《經濟研究》2009年第10期。

[20]參見Broadberry和Guan Li發表在2018年12月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的文章。

第三十三章

“自治城市”:誕生資本主義的容器

經濟的發展不光改善了歐洲人的生活水平,更重要的是促進了商業的發展。

羅馬帝國擁有大量的城市,有四通八達的道路,有許多可以航行的河流,地中海成為羅馬的內湖,因此地中海周圍的貿易非常繁榮。

然而“蠻族入侵”破壞了全國性的市場,連接全國的道路被林立的小邦阻斷,莊園一個個建起,城市成為廢墟,商業完全凋零。法國中世紀史專家喬治·杜比(George Duby)說:“在900年時,城鎮幾乎完全從歐洲大陸上消失,而商業活動事實上等於零。”各地封建主不得不完全依靠自給自足的莊園經濟。

直到中世紀後期,隨著經濟的發展,糧食出現大量剩餘,人們開始追求更高層次的消費。“貿易再次開始,貨幣流通加快,城鎮又一次形成。”[1]商業再次複興,國王們從商業發展中看到了好處,因為可以從商人身上收到大量的稅收。各國紛紛製定鼓勵商業的政策,商業在歐洲各地蓬勃發展起來。

“盡管從事商業的人隻占總人口的一小部分,但中世紀後期商業的巨大發展,對整個社會產生了重要的影響。”[2]

最顯著的影響是商業城市的又一次大麵積出現。

如果從人口和體量來看,中世紀再度出現的歐洲城市都不大,有20000人口的城市就算很大的了。不但沒法跟中國比,也沒法和同時期的印度和中東的城市比。

但是歐洲城市有著世界上其他地方城市沒有的特點,那就是“自治”。

城裏的商人腰纏萬貫,莊園裏的貴族們卻缺錢,特別是沒有現金。因為莊園經濟是自給自足的,基本不用貨幣,大部分莊園裏的農民一年到頭一個硬幣都不用花就能正常生活。甚至很多人從出生到死亡,根本就沒見過錢長什麼樣。貴族需要大量的錢買武器和奢侈品,然而手中沒有現金。

當然,貴族有特權而商人沒有。貴族的特權對商人形成種種難以忍受的限製和約束。“每個封建主,上自公爵和伯爵,下至子爵和小城主,包括國王本人也不例外,對經過領地的一切商人小販,課以重稅。”[3]各地還流行著一些蠻不講理的“習慣法”,比如“觸地法”,凡是裝在車上的貨物和其他物品,一旦落到地上,則歸當地領主所有。如果貨車傾倒,則全車貨物都要歸領主所有。[4]

有錢卻討厭束縛的城市商人,和有特權卻缺錢的地方貴族,如同螺絲和螺母,一拍即合,當時的歐洲,出現了一個世界曆史上其他地方很少見的現象,那就是城市居民們聯合起來,付給貴族一筆錢,像購買貨物一樣,從貴族手中買到了城市若幹年的“自治權”。

亨德裏克·威廉·房龍(Hendrik Willem Van Loom)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介紹了這一過程:一位公爵大人因為欠了意大利銀行家的巨額高利貸,百般無奈,不得不向城裏人要求一筆貸款。商人們商議後答複說“同意”,說他們樂意幫助公爵擺脫困境。“但作為345金鎊的交換,他是否能給他們一個書麵許諾(另一份特許證),許諾他們,市鎮居民,可以建立一個他們自己的、由城市裏所有商人和自由公民選舉出來的議會,前述的議會將不受來自城堡一方幹涉地管理市政事務。大人怒不可遏。但是他需要這筆錢,隻得同意並簽署了特許證……市鎮居民們還得到了一份新的,允許他們建造一所‘市政廳’及一座堅固的、可以存放所有特許狀、防備火災和偷盜的塔樓,其實那意思是防備將來大人和他的武裝隨從使用武力。”[5]

雙方簽訂特權證書後,密封於保險箱裏,把保險箱保存在市政廳的塔樓中。在歐洲少數沒有被毀壞的市政廳裏,我們仍然可以看到這些文件。這樣,城市的主人就由公爵變成了市鎮議會。

市鎮議會的出現,是借鑒了古羅馬的智慧。自治城市最早出現在11世紀的意大利。古代羅馬文化雖然被中世紀的宗教文化淹沒,但是在意大利並沒有被徹底遺忘。12世紀的奧托這樣描繪意大利北部倫巴底地區的城市:

在管理城市和維護他們的共和國的過程中,他們效仿了古羅馬人的智慧。他們熱愛自由,因此,為避免濫用權力,他們是由執政官而非指揮官的意誌統治的。他們中有三個等級:騎士、小貴族和平民百姓。

為了抑製傲慢,執政官不是從某一個而是從上述三個等級中挑選出來。為了防止他們覬覦權力,他們每年被輪換一次。[6]

1138年佛羅倫薩首次選舉執政官,就模仿古羅馬的方式。中國人相信天無二日,而古羅馬卻同時選出兩名執政官,任期隻有一年,防止專權。佛羅倫薩也是這樣,在4個城區各選一人,選出4名執政官,任期一年。和羅馬時期相類,自治城市最高權力屬於市民大會,如果對政府非常不滿,佛羅倫薩人可以舉行公民大會來改換政府。但是,由於人口眾多,不可能頻繁地舉行市民大會,隻能由市民們選出議員,組成城市議會。威尼斯的議會有300人,選舉產生一個由12人組成的內閣,來管理城市。[7]

意大利各地自治城市興起後,自然而然地學習佛羅倫薩和威尼斯的治理模式。隨著時間的推移,歐洲自治城市越來越多。從12世紀起,意大利、法蘭西、荷蘭、德意誌陸陸續續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共和國、半獨立國家、執政官製城市、自由市鎮。[8]這些城市的共同特點是由城市議會來管理城市。在議會的決議下,城市可以自己立法、組織軍隊、發行貨幣、決定如何收稅。

“自治”是解開資本主義之謎的鑰匙。

有一些曆史學家認為,中國在晚明和清代已經產生了“資本主義萌芽”,江南城鎮中出現了很多“資本主義性質”的手工業工場,如果中國正常的曆史進程不被西方列強打斷的話,中國也許會順利地走上資本主義道路,繼續領先世界。

比較有代表性的是呂振羽的說法:明清之際,中國都市資產階級經濟已經得到很好的成長,可惜這寶貴的蓓蕾還沒長成,就“遭受外來的強力襲擊——鴉片戰爭,把它絞殺於母胎之內”。

當然,也有很多人認為,資本主義是一種非常複雜的社會現象,不僅僅在於手工業工場數量的多少,更關鍵的是與之配套的政治、社會和文化。

約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說,資本主義“意味著一種價值體係,對生活的一種態度,一種文明”。黃仁宇說,“資本主義在曆史上展開時,表現為一種組織和一種運動”“資本主義帶著整體性”。楊師群說:“所謂資本主義萌芽是一個包括係統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麵基因細胞的有機結合體。”王家範概括得更為簡明扼要:“資本主義是一個整體性的曆史運動,而不是個別經濟現象。”

而在這個體係和運動中,“自治城市”是非常重要的一環,自治城市是培養資本主義萌芽的重要器皿。

自治城市的第一個核心特點是“自由”,它的所有居民都是自由人。

歐洲大多數城市的習慣法是,“如果一個農奴逃到城市,在那裏住了一年零一天而未被捕捉到,他便成為自由人。正如當時的俗話所說的那樣,城市的空氣能使人自由”。

英王亨利二世給予林肯城的特許狀中是這樣寫的:“任何人在林肯城的居留期達到一年零一日,而且已經照章納稅,……我將準許他與過去那樣,繼續以市民身份居住在林肯城中。”[9]

封建主的領地和莊園裏,有著各種各樣的規矩和束縛,但城市裏完全沒有。市民擁有一切自由權利,可以自由地選擇與誰結婚,可以自由地搬遷住址,可以自由地支配他的一切財產。[10]

自治城市的第二個核心特點是平等。

這些城市中,不管是市長、法官、貴族、教士或作坊主、商人,還是受雇傭的幫工、學徒,盡管貧富不同,但本質上都是公民,在法律身份上都是平等的,沒有任何人享有多於別人的特權。[11]“所有市鎮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權利。這是一個能繁殖的胚芽……市民中沒有一個人被允許有特殊權利。市民、工匠或商人均享有人身自由。”[12]

市民法律地位平等,這是資本主義萌芽的核心條件。資本主義本質上是反特權、反等級製的,因為經濟如水,隻有去除種種堤壩和障礙,在平等和自由的條件下,經濟要素才能流動起來。

經濟繁榮的城市有大量的工作崗位,極具吸引力。所以大量的農奴和農民來到城裏,大量自治城市如雨後春筍一樣在西歐沿海地帶生長起來。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封建主都願意把城市的自由賣給城裏人。因此,除了花錢贖買之外,城市獲得自治的另一種方式就是“武裝鬥爭”,通過戰爭打敗封建主,獲得自由。

到後來,這些自治城市還能夠聯合起來,挑戰國王們的政治權威:“當霍亨斯陶芬王朝的皇帝企圖強迫意大利北部的米蘭、布雷西亞、帕爾馬、維羅納等富庶城市納稅,並接受帝國管轄時,這些城市便組成倫巴第聯盟;聯盟在教皇的支持下,成功地進行了反對皇帝的戰爭。同樣,1350年,不來梅、呂貝克、斯德丁、但澤等波羅的海沿岸的90個城市組成了漢薩同盟,反對海盜,迫使外國承認它們的商業特權,實際上壟斷了北歐的貿易。”[13]教皇也數次與這些自由城市發生衝突,也曾將一些城市“開除教籍”,但始終無法改變這些城市的獨立之風。

中世紀後期,歐洲大陸的城市商人們憑借手中的巨額資金獲得了越來越大的社會影響力和權力,他們漸漸成為倫敦的市長、德意誌共和國自由市的參議員、荷蘭的州長。商人們得意揚揚地借錢給那些窮困潦倒的國王和貴族,讓後者不得不在他們麵前卑躬屈膝。商人的財富和他的政治權力是同步增長的。這是西方資本主義發展的一個重要基礎。

那麼,為什麼在歐洲能出現自治城市,而在其他地區,比如商業同樣廣泛存在的中國、印度和阿拉伯地區不行呢?

[1]卡洛·M.奇波拉:《歐洲經濟史》(第一卷),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160頁。

[2]斯塔夫裏阿諾斯:《全球通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第281~282頁。

[3]高德步:《世界經濟史》,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第140頁。

[4]參考應誌豪:《從衰落走向複興:8—14世紀歐洲商業發展研究》,碩士學位論文,華中師範大學,2004。

[5]房龍:《人類的故事》,吉林出版集團,2014,第130頁。

[6]轉引自劉耀春:《意大利城市政治體製與權力空間的演變(1000—1600)》,《中國社會科學》2013年第5期。

[7]楊師群:《明清城鎮不存在資本主義萌芽——與西歐中世紀城市的比較研究》,《浙江社會科學》2005年第1期。

[8]楊師群:《明清城鎮不存在資本主義萌芽——與西歐中世紀城市的比較研究》,《浙江社會科學》2005年第1期。

[9]郭守田:《世界通史資料選輯·中古部分》,商務印書館,1981年,第134頁。此處進行了白話翻譯。

[10]布瓦鬆納:《中世紀歐洲生活與勞動》,商務印書館,1985,第202~203頁。

[11]楊師群:《明清城鎮不存在資本主義萌芽——與西歐中世紀城市的比較研究》,《浙江社會科學》2005年第1期。

[12]布瓦鬆納:《中世紀歐洲生活與勞動》,商務印書館,1985,第201頁。

[13]斯塔夫裏阿諾斯:《全球通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第282頁。

第三十四章

古代中國對商人的防範

上一章我們提出了一個問題,除了歐洲,世界上很多其他地方商業也很繁榮,但是為什麼隻有在歐洲才能出現自治城市呢?

首先,歐洲畢竟存在過漫長的希臘-羅馬文明,它的曆史基因雖然一度潛伏,但是仍然對中世紀後期的曆史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其次,中世紀歐洲一直沒有建立起大一統的郡縣製度,以及龐大的官僚體係,因此,各地實際上隻能選擇自治,隻不過農村是封建主自治,而城市選擇了另一種自治方式。城市裏的事太紛紜複雜,封建主也不知道怎麼管,樂得拿錢了事。

最後,歐洲在曆史上不存在對商人製度性的刻意打壓,而在世界上其他地方卻並非如此。“城市權力的發展給歐洲商人帶來了地位和權力,這在歐亞大陸上是獨一無二的。在歐洲之外商人根本沒有機會上升到權威的地位。例如,在中國,政府的職位由學者占據;在日本,武士享有權力;在馬來亞地區和印度的拉吉普特邦,地方貴族管理政府,卻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是由商人占據要津。”[1]古代中國對商人的歧視非常直接而徹底,這決定了中國商品經濟的發展路徑不可能與西方同步。

亞當·斯密(Adam Smith)在《國富論》中說,人類有追求自利和喜好交易的天賦,這會導致市場分工的自發演進和市場秩序自身的不斷擴展。但是這一理論在中國不盡適用。在古代中國,“政治地位高於一切,政治權力高於一切,政治力量可以向一切社會生活領域擴張”。確實,如果說西方資本主義社會是金錢萬能,那麼中國傳統社會則是權力萬能。

因為權力的獨占性,所以曆代君主都對商人階層抱有戒備和歧視心理。戰國時期,中國的統治者們就十分敏銳地認識到,經濟力量會威脅政權的穩定。

管仲說:“萬乘之國有萬金之賈,千乘之國有千金之賈,然者何也?國多失利。……夫民富則不可以祿使也,貧則不可以罰威也。法令之不行,萬民之不治,貧富之不齊也。”一個萬乘之國如果出現了擁有萬金的大商賈,一個千乘之國如果出現了擁有千金的大商賈,這說明什麼呢?這說明國家的財富流失到個人手裏了。這是很可怕的,因為有些人變得太富,國君就沒法用利祿驅使他。有些人又太窮了,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刑罰也威懾不住他。這樣就會導致天下混亂。

因此,管仲提出了著名的“利出一孔”理論,即天下所有的好處,天底下所有的利益,都要從由權力這個“孔”出來,由君主來賜予。他說:“利出於一孔者,其國無敵。……故予之在君,奪之在君,貧之在君,富之在君。”經濟權力由國家統一掌握,這樣的國家才強大無敵;國君用政策來決定百姓的貧富和生死,百姓就擁戴國君如日月,親近國君如父母了。

在其他很多古文明當中,商業都是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動力。公元前3000年,中東的亞述人就開始簽訂商業合約,那個時候甚至出現了這樣的合夥協議書:14個人集資26塊黃金成立一個基金,交由一名叫阿穆爾伊斯塔的商人管理,這個商人也拿出4塊黃金加入。基金時效4年,收益的1\/3歸這名商人。

而羅馬人發明了法人製度,創造了公司的雛形。“在羅馬法中,人是指能夠擁有財產權,能夠起訴和被起訴的任何個體。”“用法律保護個人權利,明確所有權歸屬,這些正是自由交易和市場形成的前提。也許正基於此,很多學者才把發明公司的榮耀歸於羅馬人。”“羅馬的公司由合夥人共同出資,選舉管理人經營業務。”[2]

古希臘梭倫(Solon)改革貫穿著一個基本精神,就是“重商”。梭倫采取了一係列保護工商業的措施,他頒布法令:來雅典定居的外邦手工匠人可以獲得公民權,他還特別鼓勵手工業品的出口。這些經濟改革措施有力地促進了雅典經濟特別是出口的迅速發展。

而大致與梭倫改革同時代的中國法家變法,幾乎無一例外地“抑商”。商鞅製定了一係列歧視性規定,貶低商人的社會地位。他宣布“廢逆旅”,即廢除旅館,使外出經商的人沒有住處。他用重稅限製農民棄農經商,指出“重關市之賦,則農惡商,商有疑惰之心”,加重關市稅收,那麼農民就會討厭經商,商人也會有退縮之心。

因此中國多數朝代都對商人階層設置了歧視性規定。比如西漢“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不能穿絲綢,到哪兒都得步行。晉代為了侮辱商人,讓他們“一足著白履,一足著黑履”,一腳白鞋,一腳黑鞋,這樣奇怪的穿著,就是讓你看起來和正常人不一樣。前秦皇帝苻堅規定“工商皂隸不得服金銀、錦繡,犯者棄市”。規定商人不能穿金戴銀,穿綢裹緞,否則殺頭。唐代規定,商人及其子弟不能參加科舉。朱元璋則規定,在穿衣方麵,商人低人一等。農民可以穿綢、紗、絹、布4種衣料,而商人卻隻能穿絹、布2種料子的衣服。商人即使富可敵國,也沒權利穿綢子。

記得我中學時讀世界曆史,課本上有一段是講西方資本主義是怎麼發展起來的,說因為歐洲的國王們很窮,打仗辦事得向商人們借錢,錢借多了還不起,結果國王們就被新興的資產階級控製,不得不製定有利於資本主義發展的政策。讀了這些之後我大惑不解:君主怎麼會被商人控製?抄了商人的家,商人的一切不就都是君主的了嗎?西方的君主怎麼那樣笨?

其實我的想法是典型的中國人的思維方式。雖然私有製在中國起源很早,然而中國社會並沒有真正確立起“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概念,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天下的一切,都是皇帝的。因此在中國古代王朝,產權比較模糊,有的朝代允許土地自由買賣,但是有的朝代規定土地必須由國家來分配,比如北魏和隋唐的均田製。這兩種製度可以無縫切換,說明一切都在權力的任意控製下。

所以,傳統中國不可能產生完善的產權保護製度。中國古代皇權不尊重私人產權,表現在很多方麵。

第一,傳統時代的皇帝,喜歡以“遷徙富豪”的方式來控製地方勢力。我們讀史書,經常會看到“徙天下豪富實京師”這樣的話。確實,秦漢以來,皇帝經常通過把富豪遷到首都的方式,把地方上的強大家族連根拔起:“從秦以來,經常不斷地徙天下豪富於京師……這些豪富都是大的土地占有者,把他們遷離家鄉,定居京師,他們隻能攜帶走自己所有的動產,而不能搬移土地。結果,他們所擁有的大量土地,便被政府沒收。”[3]比如“始皇二十六年,徙天下豪富於鹹陽十二萬戶”(《史記·秦始皇本紀》)。漢武帝“徙郡國豪傑及訾三百萬以上於茂陵”(《漢書·武帝紀》)。明太祖建國不久,即下令遷江南民14萬戶到鳳陽(朱元璋一度打算以鳳陽為首都)。1391年,遷天下富戶5300戶到南京。1397年,又強迫各地富戶14300餘戶遷到南京。[4]

富人被遷徙到首都,意味著一大家人不得不放棄原來的生活方式,放棄大量的土地,更別提漫長的遷徙路上老弱人口的生病死亡。這些舉動用今天的眼光看,無疑是嚴重侵犯民眾權利的行為,但是曆代傳統史家習以為常,均認為是雄才大略的舉動,以為這樣才能長治久安。

第二,傳統時代皇室和政府的采購中,經常通過強買強賣的方式來占商人的便宜。白居易的《賣炭翁》描述的就是唐代官府“和買”的過程,1000多斤炭,半匹紅綃一丈綾就換走了:“一車炭,千餘斤,宮使驅將惜不得。半匹紅綃一丈綾,係向牛頭充炭直。”明代衙門“和買”時,也仍然如此,隻給一半的價格:“價但半給。如扇子值二錢者隻給一錢,他物類是,鋪戶甚苦之。”商人雖然抱怨,但是毫無辦法。這些現象,幾乎曆代都有,人們同樣習以為常:人家提著腦袋打下了江山,還不讓人家占點便宜麼?

第三,一遇財政困難,國家可以公開掠奪商人財產。比如《舊唐書·盧杞傳》記載:

河南、河北連兵不息,……乃……謀行括率,以為泉貨所聚,在於富商,錢出萬貫者,留萬貫為業,有餘,官借以給軍,冀得五百萬貫。上許之,約以罷兵後以公錢還……長安尉薛萃荷校乘車,搜人財貨,意其不實,即行搒捶,人不勝冤痛,或有自縊而死者,京師囂然如被賊盜。

因為戰爭頻繁,財政緊張,所以有人請皇帝下令,天下富商,每個人最多隻能留10000貫,多出來的,都要“借”給軍隊。皇帝同意之後,軍隊就開始公開搜捕商人,如果不交錢,就酷刑折磨,有人因此上吊自殺,整個京城如同被暴亂的軍隊搶劫了一樣。

在傳統時代,遇到財政困難,政府強迫富商捐款甚至扣發百官工資是經常上演的情節。比如晚清鎮壓太平天國的軍費,相當一部分就是這樣得來的。

除此之外,更別提國家政策朝三暮四,政策環境和法律環境極不穩定。

所以在傳統時代,財富不能給一個人帶來安全,因為它隨時可以被權力剝奪。權力可以讓一個人一夜暴富,也可以讓他一夜赤貧。漢文帝病了,長了個瘡,怎麼也治不好,鄧通就給漢文帝吸膿。漢文帝很感動,特許他可以冶銅鑄錢,鄧通遂一躍而富甲天下;過幾年,漢文帝死了,漢景帝上台,很厭惡這個靠拍馬屁上來的人,於是鄧通就“家財盡被沒收,寄食人家,窮困而死”。朱元璋時代一個有名的傳說是,江南首富沈萬三為了討好朱元璋,出巨資助建了南京城牆的1\/3,孰料朱元璋見沈萬三如此富有,深恐其“富可敵國”,欲殺之,經馬皇後勸諫,才找了個借口將其流放雲南。沈萬三客死雲南,財產都被朱元璋收歸國有。這個傳說雖然被曆史學家證明為杜撰,卻十分傳神地表現了朱元璋時代富人財富的朝不保夕的情形。

這就造成了一個中國特有的現象,在古代中國,如果想經商致富,就必須與權力結合起來,尋找權力的保護。“三代以下,未有不仕而能富者。”秦始皇開創新製度之後,中國人還沒有不依靠政治權力而能巨富的。

所以從春秋至清代,“大商人毫無例外都是與政治有密切聯係的尋租成功者”。“子貢……範蠡、段幹木、白圭諸人,類皆賴政府上之地位,而幹商販之新事業。”[5]子貢、範蠡、段幹木、白圭這樣著名的商人之所以成功,其實主要是因為他們有政治權力。

《漢書·貨殖傳》載:

(西漢)成都羅裒貲至千餘萬,……裒舉其半賂遺曲陽、定陵侯,依其權力,賒貸郡國,人莫敢負。擅鹽井之利,其年所得自倍,遂殖其貨。

羅裒大手筆行賄權貴,借他們的威勢來經商,所以才能巨富。

王毓銓研究明代私營工商業的發展發現,明代那些能賺大錢的大商人“不是一般的大商人,因為他們的商業活動不同於一般的商業經營。他們所憑借的主要不是資本而是封建特權和職權,他們所進行的完全不是公平交易而是用強豪奪,他們所獲得的基本上不是商業利潤而是豪奪的財富。隻有他們,如皇親壽寧侯張鶴齡,才能‘橫行江河,張打黃旗,勢如翼虎’。隻有他們,如勳臣翊國公郭勳,才能‘水陸舟車皆懸翊國公金字牌,騷擾關津,侵漁民利’”[6]。清代也是這樣。《紅樓夢》中的薛蟠是清代“皇商”的典型代表,清代鹽商無一不依靠政府給予的專賣權才能發財致富。

今天中國社會流行一句話,“經商要學胡雪岩”。高陽的小說《胡雪岩》也成為熱門的暢銷書,多次再版,銷勢不衰。

那麼,胡雪岩是怎麼成功的呢?一句話:官商勾結。在官場上找到了過硬的靠山,因此被稱為“紅頂商人”。

胡雪岩本來是錢莊的一個小夥計,為人精明強幹,很有心計。他看到困境之中的王有齡是一隻官場上的潛力股,因此投資於他,為此甚至不惜丟掉自己的飯碗,由此二人結成生死之交。王有齡後來官場發跡,胡雪岩利用王有齡的關係,開設錢莊,收獲了第一桶金。

後來,胡雪岩又看準時機,以精心的算計和巧妙的手段,靠上了左宗棠,進行大量的權錢交易,借官場勢力,成為天下首富。然而“紅頂商人”畢竟隻是權力和市場交媾的私生子。他成因為攀附權力,敗也因為攀附權力,最終成了左宗棠和李鴻章權力角逐的犧牲品。胡雪岩破產之後下場是很慘的,連基本生活都不能保障,在絕望中痛苦地死去。

中國商人的地位在人類曆史上是比較特殊的,很少有國家如同中國這樣,用“士農工商”的排位,將商人列為社會等級的最低一等,並且在生活享受標準、子孫讀書就業等方麵進行公開性的歧視。即使同樣處於東亞漢字文化圈的日本,因為沒有形成大一統的政治結構,商人地位也與中國不同。

埃德溫·賴肖爾(Edwin Reischauer)說因為中國經濟體量的巨大,本來能自然地產生規模巨大的民營企業,但是由於政府的刻意打壓,導致這樣的企業無法出現:“從財源上看,中國本來有希望出現新的事業,但是力量強大的中央集權政府課稅過重,吞噬民營事業以為國家壟斷的例子在曆史上屢見不鮮。這樣一來,個人和集團的自發熱情完全被政府熄滅,阻止和妨礙了創建高效率的強大企業。”[7]

日本的諸侯也不是不想把商人階層完全控製在自己的權力之下,任由自己操縱,隻是因為封建體製下集權不夠,統治者無力控製商人,甚至經常被商人控製。所以和歐洲一樣,日本也出現了“大阪商人一怒,天下諸侯驚懼”這種在中國完全不可想象的情景。因此,在諸侯割據的時代,因為政治權力的鬆散,日本傳統商品經濟程度反而很高,商人更有安全感,更願意擴大投資,更容易影響諸侯的政治決策。這是明治維新時期日本經濟實現順利轉型的一個曆史基礎,也是日本企業家精神的一個生長基礎。“把日本的商人,特別是富裕農民與中國比較時,他們比由政府征收企業和課以重稅的中國商人、農民具有更大的安定感,其結果培植了日本商人和富裕農民今天所謂的企業精神。他們肯於為產業和商業進行長期投資,反之中國商人和農民則醉心於通過高利貸和單純的商業交易,取得短期的利潤,同時大多把剩餘利潤用來購買土地,認為這才是唯一安全的長期投資方法。”[8]

這一點和歐洲很像,政府權力的渙散是歐洲商業精神生長的前提條件之一。賴肖爾說,歐洲缺乏強大的中央集權,因此也培養了高度的企業精神,讓人們敢於進行長期投資。所以他說,“歐洲和日本一樣,是從多樣性的封建體製和充分發展的社會結構的母胎中誕生的”,“在促進日本迅速近代化的諸因素中,有許多因素恐怕也是歐洲近代化的重要因素”。[9]

[1]斯塔夫裏阿諾斯:《全球通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第282頁。

[2]《公司的力量》節目組:《公司的力量》,山西教育出版社,2011,第10頁。

[3]傅築夫:《中國經濟史論叢》,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0,第108頁。

[4]蔡美彪等:《中國通史》(第八冊),人民出版社,1977,第14頁。

[5]錢穆:《國史大綱》(上冊),商務印書館,1994,第90頁。

[6]王毓銓:《王毓銓史論集》(上),中華書局,2005,第609頁。

[7]賴肖爾:《近代日本新觀》,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2,第41頁。

[8]賴肖爾:《近代日本新觀》,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2,第41頁。

[9]同上書,第43頁。

第三十五章

中國曆史上的官營傳統

在中國曆史上,阻礙民營經濟發展的,除了文化上的賤商因素外,還有官營工商業的傳統。

早在周代,中國就實行“工商食官”(《國語·晉語四》)製度。什麼意思呢?就是手工業和商業要國家來經營。當時的政府建立了大量手工業作坊,並設“工官”管理。工匠的吃住由政府提供,所謂“官廩之”。要按政府的要求生產各種東西,“物勒工名,以考其誠,工有不當,必行其罪,以究其情”(《禮記·月令》)。製造出來的東西上要刻上工匠的名字,如果質量有問題,就要治罪(後世明代的城磚,上麵也刻著工匠的名字,目的與此相同)。至於商人,“府藏皆有賈人,以知物價”。官府有專門的官商負責采買等事。

當然,關於周代的這些製度描述過於規整細致,顯然是經過了後世的加工,不見得完全可信。但是至少從春秋戰國開始,政治家們就不斷論述通過國家壟斷經濟控製民眾的意義。管仲除了“利出一孔”理論外,還提出了“官山海”的思路,即由國家來壟斷和經營自然資源(“山海之利”)開發的理論。他開創了鹽鐵專營製度,目的一是“塞民之羨,隘其利途”,即通過壟斷堵塞民眾致富之途,以控製國民經濟。因此他規定,所有食鹽都必須由政府統一收購,統一運輸,統一定價銷售,即“官收、官運、官銷”。據說齊國由是富強,稱霸諸侯。

漢代初期,一度奉行黃老無為之治,放鬆對民營經濟的管製。結果經過文景之治的休養生息,經濟迅速恢複,全國形成關中、巴蜀兩大商業城市群,成長出了一些全國性的商業大都會,著名的是“五都”,即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一大批大工商業主崛起,或經商,或開礦,家業萬貫,實力相當雄厚。司馬遷《史記·平準書》中說:“富商大賈或蹛財役貧,轉轂百數,廢居居邑,冶鑄煮鹽,財或累萬金。”就是說,富商大賈有的大量役使貧民,前呼後擁,車乘百餘輛,囤積居奇;有的冶鑄煮鹽,家財積累到萬金。這一時期,冶金業、製鹽業和鑄幣業都相當發達,工匠們用高爐煉鐵的方法已經非常普遍。西漢時期,中國“在生產技術的造詣上,在鋼的產量和質量上,比之18世紀英國工業革命時鋼鐵工業所達到的水平,並無遜色,但是中國卻早了兩千年……”[1]。這一時期市場經濟秩序的自發生成和擴展,似乎預示著市場規律會不斷衝破各地和各種各樣的“布羅代爾鍾罩”(the Braudel Bell Jar),從而導致中國的經濟增長、科技進步和社會繁榮。[2]

然而民營經濟的迅速成長,卻令政府非常緊張。《鹽鐵論》中這樣描述民間工商業的發展對政權的威脅:

今夫越之具區,楚之雲夢,宋之钜野,齊之孟諸,有國之富而霸王之資也。人君統而守之則強,不禁則亡。齊以其腸胃予人,家強而不製,枝大而折幹,以專巨海之富而擅魚鹽之利也。勢足以使眾,恩定以恤下,是以齊國倍而外附。權移於臣,政墜於家,公室卑而田宗強。今山川海澤之原,非獨雲夢、孟諸也。鼓金煮鹽,其勢必深居幽穀,而人民所罕至。奸猾交通山海之際,恐生大奸。

春秋戰國時期,之所以會出現王權削弱、公卿大夫力量增強的局麵,是因為公卿大夫掌握了“山澤之利”,開礦煮鹽使他們有了強大的經濟實力,最終獨霸一方,架空了王權。如果聽任民營經濟發展,大商人的勢力足以糾集大量民眾,就會挑戰官府權威。特別是開采礦藏的地點,往往都是高山大穀之中,在這些政府監控不到的地方,如果聚集數萬人,將嚴重威脅政權穩定。因此他們建議中央直接掌握社會的經濟命脈,以防不測事件發生。

所以漢武帝為了更好地控製社會,再一次實行大規模“鐵鹽官營”政策,將原由豪富占有的礦山和產鹽灘灶收歸國家,由官府直接組織鹽業和鐵器的產供銷。[3]當然,官營的另一個目的是獲得更多的財政收入,所以壟斷性的官營企業在漢代大量出現。

也因此,官營企業的弊端在漢代就已經顯露無遺。

我們先來看鐵器。據當時的曆史資料,鐵器官營在漢代覆蓋得非常普遍。這一方麵對私營冶煉業造成了毀滅性打擊,打斷了冶鐵業的良好發展勢頭,另一方麵也給民眾生產帶來極大不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第一,產品設計不合理。“縣官鼓鑄鐵器,大抵多為大器,務應員程,不給民用。”公共選擇學派認為,官僚主義的解決辦法必然使社會資源的使用效率降低。因為如果官營工商業的利益不能直接進官員的口袋,他們就沒有足夠的動力優化產品。事實也正是這樣,漢代的官營生產,為了自己方便而不是百姓方便,不考慮百姓各地需要的多樣化,產品統一規格,全國各地用一個模子生產,“多為大器”,又大又笨重。

第二,官府生產的東西質量差。因為工人,也就是“卒徒”,缺乏責任心,為了節省時間,常常不按規範操作,隻顧趕時間湊數量,所產“多苦惡”,質量嚴重下降,“民用鈍弊,割草不痛,是以農夫作劇,得獲者少,百姓苦之矣”。割草都割不動,嚴重影響生產效率。

第三,官營的商店,好壞不能挑選,拿給你什麼就是什麼。更可氣的是有時候走半天山路進城,還經常碰上“關板了”,或者雖然營業,但銷售人員開小差,常常找不到人,“善惡無所擇。吏數不在,器難得”。

第四,因為官產鐵器質量差,價格高,老百姓隻好退化到用木頭農具耕地,用手去除草,“貧民或木耕手耨”。然而一旦官鐵滯銷,政府就強賣強買,強迫攤派,《漢書·食貨誌》記載:“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器,苦惡,賈貴,或強令民買之。”這給百姓帶來沉重負擔。

除了工業官營,漢代商業也有一部分是官營的。這就是漢武帝時的“均輸平準製度”。漢武帝在長安設了一所“國立貿易局”,網羅天下貨物,“賤則買,貴則賣”,叫作“平準”。大體而言,就是憑借強大的國家資本,介入商品的流通買賣,既要打擊富商囤積居奇,以穩定物價,“萬物不得騰躍”,又要賺取差價發大財。

政策一出,官員權貴紛紛自告奮勇來為國家服務,為朝廷斂財。他們跑到街上,“坐市列肆,販物求利”,“因乘富貴之資力,以與民爭利於下”,不惜自降身份來當商人,憑借自己的地位和財力,與民爭利。結果“豪吏富商積貨儲物以待其急,輕賈奸吏收賤以取貴,未見準之平也”,物價越來越高。本想縮小兩極分化,但結果反而是權力與經濟相結合,官吏利用手中權力經商致富,促使社會分化更加嚴重:“公卿積億萬,大夫積千金,士積百金”,“今欲損有餘,補不足,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矣”。[4]再好的初衷,如果沒有合理的製度設計,最終得益的總是官僚權貴,受損的總是老百姓。

至於鹽業官營,也存在很多弊端,最主要的是生產、銷售成本都迅速上升,鹽價迅速上漲,老百姓吃不起鹽,“土梗淡食”,隻好退化到吃那些有點鹹味的土和草梗,或者幹脆不放鹽。

關於漢代鹽業經營的弊端,留下的具體記載不多,最透徹的討論發生在唐代。唐穆宗長慶元年(821年),韓愈與戶部侍郎張平叔爭論食鹽到底是由民間自由銷售好,還是由官營好。韓愈說,首先,民間自由銷售好處很多,不論多麼窮鄉僻壤,隻要有需求,商販就可以送鹽上門。而官營服務不可能這麼到位,偏遠山村沒法買到鹽。“鄉村遠處,或三家五家,山穀居住,不可令人吏將鹽家至戶到。”

而且最為關鍵的是,官府的吏役是“公家人”,是國家工作人員,是“幹部”,即使他們“送鹽下鄉”,去“送溫暖”,結果也勢必給百姓增加負擔。為什麼呢?因為吏役“到村之後,必索百姓供應,所利至少,為弊則多”。到了鄉裏,一定要鄉幹部招待,大吃大喝,臨走還要拿上各種土特產。這些費用,鄉幹部最後還是要攤派到百姓頭上。

其次,商人經營方式靈活,農民隨便拿什麼都能換到鹽。韓愈解釋說:“所在百姓,貧多富少,多用雜物及米穀博易。鹽商利歸於己,無物不取,或從賒貸升鬥,約以時熟填還。用此取濟,兩得利便。今令州縣人吏坐鋪自糶,利不關己,罪則加身不得見錢及頭段物,恐失官利,必不敢糶。”

因為民間商品經濟不發達,百姓手中現錢很少,所以習慣用農產品換鹽。商人什麼東西都要,雜物及米穀等都能換鹽,還可以賒銷,百姓非常方便。而官府賣鹽,經辦的吏役就沒有這樣體貼民情,他們“利不關己,罪則加身”,隻收現錢,百姓不敢賒銷。這樣,很多百姓就吃不上鹽了。

最後,凡事一經官府介入,就肯定要設定目標,建立考核,在極端情況下,官員為了完成任務,隻能強迫百姓購買。“若據口給鹽,依時征價,辦與不辦,並須納錢。”不管你買不買鹽,都得按人口交錢。交不上的話,就動用政府強力抓人,“官吏畏罪,必用威刑……百姓轉致流散”。百姓無錢還債,隻有逃亡一條路。[5]

從漢代到唐代的史料證明,官營工商業壟斷相對於民營自然經濟在很多方麵是倒退的。傅築夫說,正因如此,鹽鐵官營阻斷了中國民營工商業健康發展之路:“(國家)經營的目的並不是要發展這些工業,而是借以剝削消費者,以增加財政收入,同時達到重本抑末(即工商)的目的。這樣一來,最有大量發展可能的工業部門被政府壟斷,則一般商品經濟自然就難以發展了。”

事實也正是如此,漢武帝的鹽鐵官營等政策,嚴重打擊了“文景之治”培育出來的繁榮的民間工商業,不過政府確實因此獲得了大量的財政收入。因此,漢武帝的做法對後世中國社會曆史起到了示範作用,以後曆朝此類政策一再重複實施。“從而對中國社會內部市場經濟的自發擴展和經濟增長的斯密動力機製的形成,創生並沿存下來一種非常有效的束縛和製約機製。”[6]

漢代以後,各個朝代通常都很重視官營經濟,官營工商業在很多朝代都保持著龐大的規模。在北朝,專門從事手工業生產的工匠被編為伎作戶。在東晉和南朝也有大量官營手工業作坊和工場。北宋設有很多專門的政府部門,比如少府監、將作監、軍器監等來管理官營手工業。其中軍器監分東西作坊,下屬51作,擁有工匠7900多人。少府監分文思院、線錦院、染院、裁造院、文繡院等5個部門,其中僅文思院就領有42作,工匠之多,可以想見。[7]

當然,宋代仍然是整個中國商品經濟最為發達的一個朝代,在官營企業保持巨大規模的同時,民營經濟也非常活躍,創造了大量的財富。宋太宗時,一年的商稅總額達400萬貫,此後一直保持在1000萬貫上下,商稅成為國家財政收入的一項重要來源。

雖然民營經濟為國家財政做出如此巨大的貢獻,但是很多政治家仍然對民營經濟的發展持負麵的看法。比如王安石就這樣批評民營經濟的發展:“阡陌閭巷之賤人,皆能私取予之勢,擅萬物之利,以與人主爭。黔首而放其無窮之欲。”那些出身貧賤的商人都能操縱市場,獲得壟斷利潤,讓無數百姓來給他們服務,從而滿足自己的無窮欲望,過著窮奢極欲的生活,甚至比皇帝還要排場,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更主要的是,財富大量掌握在民間,而政府卻沒有錢花,這更讓手握權力的官員們心理不平衡。

因此到了王安石變法時期,王安石自然又一次瞄上了民間財富,打著“抑兼並”、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旗號,向民間的“大農”“富工”與“豪賈”等大的土地經營者和工商戶開刀,以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解決朝廷的財政困難。

他設置專門機構“市易務”,建立官營商業,希望由國家壟斷巨額商業利潤。然而“市易法”和王安石的其他新法一樣,在執行中很快變形走樣。主持市易務的官員呂嘉問一心追求政績,盡量創收,商人隻要出入城門,一二頂頭巾、十數把木梳、五七尺衣布,無不須先交稅金。官營商業動用一切手段打擊敢於和市易務爭搶買賣的市井商人,小則鞭笞,大則收監。

市易務雖然剝奪了大商人的壟斷權利,卻建立起官府的壟斷經營,在朝廷資本的支撐下,很快演變為最大的壟斷商,壟斷一切市場,以至連水果芝麻梳樸之類的小商品也不放過,“挾官府而為兼並之事也”。

這些嚴重損害了中小商人的利益。市易務獲得了巨額利潤,但汴梁市場日益蕭條,商戶零落,過往商旅都不敢進入都城,“競由都城外過河”,遠遠地繞行而去。

這些情景在漢代已經發生過,在宋代又一次完整重複。

王安石青苗法的本質也是由國家壟斷貸款市場,打擊民間的高利貸。初衷雖好,但是由官僚體係憑權力推行,結果自然是官員強行攤派貸款。富戶不願借貸,當地官府便結罪申報,加害於人;貧窮百姓還不上貸款隻好賣田賣地,以致民不聊生。

王安石變法確實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然而這些成績隻局限於“富國”,而不是“利民”。政府通過青苗法“歲收息三百萬貫”;市易息錢並市利錢“總收百三十三萬二千緡有奇”,據說通過變法獲得的財富“可以支二十年之用”。但核諸史實,這種累千巨萬的財富大部分是來自對民間財富的剝奪,民眾利益受到很大損害。

因此我們就能理解,為什麼會有傳統史家說“北宋亡於王安石變法”。王安石之後的北宋當政者,分為支持變法的新黨和反對變法的舊黨,兩種勢力陷入長期而激烈的黨爭。著名的“奸相”蔡京,是繼承王安石衣缽的著名新黨人物。他最初是王安石變法的得力幹將,當政以後也效法王安石,繼續通過搜刮民間財富的方式支撐朝廷財政運轉,為此改鹽法和茶法,鑄當十大錢。為了滿足皇帝的欲望,他又設應奉局和造作局,大興“花石綱”之役。這些舉措毫無疑問加速了北宋的滅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