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最近這樣的曆史,銀行係統十之八九會繼續易於受到造假、篡改賬目和詐騙的侵犯。盡管如此,商業銀行對轉型中的俄羅斯經濟運行依然重要。犯罪分子將極力反對擴大西方銀行在俄羅斯的服務範圍,這些西方銀行已經獲得了在俄羅斯營業的許可,但是,隻有實力強大的西方銀行才能給俄羅斯銀行造成清除此類行為的必要的競爭壓力。

再看一下資本外逃。1999年估計每月有高達20億美元逃離俄羅斯,主要是流向了西歐,俄羅斯銀行頻繁卷入這些交易。俄羅斯專家將資本外逃定義為:國內外以盧布為主的財富通過非正常商業交易方式向以外彙為主的財富轉移,合法與非法行為都包括在內。例如,由於對俄羅斯銀行缺乏信心而將錢存在國外並不違反什麼法律,為了逃稅而將錢寄往國外大概就是非法行為了。通過各種銀行賬戶洗清從毒品交易中得來的錢是通向監獄的門票。還有,俄羅斯人用美元而不是盧布在家儲藏現金的偏好被認為是國內的資本外逃,盡管絕大多數情況下其動機並不是要違法。

大概最常見的非法資本外逃形式是俄羅斯產品的西方購買者將實際交易款項的一部分放到俄羅斯廠家在國外銀行的賬戶裏。然後,俄羅斯的銷售商按照申報的交易額納稅,這些申報的交易額比實際的交易額低得多。另一種方式是由俄羅斯機構將非法所得的資金在海外投資,在那裏累積利息。

資本外逃正消耗著俄羅斯的投資資本,並使收支平衡問題嚴重惡化。高科技活動需要這樣的投資資本,不幸的是這些資本已逃往國外。還有,當俄羅斯政府因稅收流失而不能獲得充足的收入時,外國合作夥伴也被他們的政府勸阻不要對俄羅斯投資。

財政基礎設施是基本的要求。需要更加嚴厲的法律來控製國際交易,對易貨貿易征稅和要求出口收入立即送交國內將有助於減少資本外逃的誘因。

由著名俄羅斯經濟學家提出的一個大膽而敏感的建議,是呼籲對在西歐開立了包含非法收入的銀行賬戶的俄羅斯人實行特赦。如果外國當局質疑錢的來源,在這些國家開立了銀行賬戶的所有人提款時就會遇到困難。外國當局在允許這些資金在其國內進一步劃撥之前,時常求助於俄羅斯政府提供信息。俄羅斯經濟學家的計劃呼籲俄羅斯政府書麵保證被外國銀行扣作抵押的基金的合法性,不論這些基金的來源如何,以換取其中的50%以滯納稅的形式交還俄羅斯政府。

經濟違法犯罪的增加與技術發展的很多方麵相交叉。至於大型企業,非法交易自然資源是主要的經濟犯罪形式,而小企業主則經常遇到財產失竊和行賄。1997年的一份令人膽寒的報告說:

有組織犯罪控製著私營企業的40%、銀行的50%~85%、國有公司的60%。在莫斯科,有組織犯罪據稱已控製了商業房地產的50%和商店、大型零售店和服務業的80%。

這一局勢經過了如下幾個發展階段:

●1985—1992年——“改革”期:犯罪集團的根紮得比以前任何時候都深,包括對創業初期的合資企業和合作飯店提供資金基礎來勒索保護費。

●1992年——真空期:組織嚴密的大型犯罪集團開始出現,設立銀行並夯實了他們的財政基礎。

●1993—1995年——私有化期:一個適合深藏的犯罪集團的跳蚤市場有所發展,接管了該國大部分的科技能力,同時謀殺案大量上漲,到1995達到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