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農業保險性質以及市場失靈

郭曉航教授(1986)在國內首次提出農業保險屬於政策性保險,國家應該從政策性這一角度考慮給予農業保險適當的支持;李軍(1996)從財政學角度分析了農業保險的性質,指出農業保險是準公共物品,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和明顯的公益性,並從供給和需求的正外部性兩方麵闡述了農業保險市場失靈的原因;郭鴻飛(1996)提出農業保險是具有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障兩種性質的政策性保險;劉京生(2000)從商品性和非商品性角度討論了農業保險的性質,指出農業保險具有商品性和非商品性二重性;庹國柱、王國軍(2002)、龍文軍(2004)等主要從農業保險的外部性以及農業保險經營中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角度,闡釋農業保險政策性的觀點。張躍華(2004,2007)則引入效用最大化假設,從農業保險的外部性的視角進一步完善庹國柱等學者提出的農業保險政策性的觀點。朱淑芳(1988)、申曙光(1991)、劉京生(1996)等認為可以通過組織製度創新來解決農業保險市場失靈問題,比如成立農業合作(互助)保險。

(三)農業保險的功能定位

關於農業保險的作用、功能的研究,庹國柱(1987)是較早對此進行研究的學者,對農業保險的地位、作用、功能進行一定闡述。

目前對於農業保險的功能定位主要有三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農業保險是國家進行農業風險管理的主要手段;第二種觀點認為農業保險是一種收入再分配方式;第三種觀點認為農業保險是一種社會管理方式。

(四)農業保險的製約因素

這一問題一直貫穿於農業保險問題的研究過程中,王育憲(1990)、楊國亮(1994)、沈達尊(1994)、郭永利(1996)、李軍(1996)、郭鴻飛(1997)、庹國柱(1997)、任巧巧(2002)、謝家智(2003)、王祺(2003)、桑海燕(2004)等大部分學者都就這一問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歸納起來主要有:製度環境與法律環境的缺失、宏觀政策不完善、農業產業化水平低、技術人員和管理經驗的缺乏、農業保險的雙重正外部性、賠付率過高、農戶保險意識的缺乏等。

(五)農業保險的區域化問題

庹國柱,丁少群(1994)、劉長標(2002)對農作物保險的區劃研究以及費率計算進行過較係統的研究,他們研究認為農業保險的費率厘定不同於一般的財產保險,農業保險費應運用指標圖重疊法劃分保險區域,結合正態函數對各保險區域的費率進行厘定,庹國柱、丁少群認為農業風險區劃是農業保險成功運作的重要技術基礎;邢鸝(2003)對我國區域農作物保險存在的主要問題、影響因素以及基於區域分化的政策農業保險的相關發展政策進行了研究;謝家智(2004)從我國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的區域化、災害損失的區域化以及農業生產布局的區域化幾方麵進行了論述,指出基於地區社會經濟、災害風險分布、自然資源的差異的農業保險區域化發展模式是農業保險的內在要求,是農業保險有效運作的重要基礎。

(六)製度經濟學和博弈論角度的農業保險分析

馮文麗(2004)運用福利經濟學和製度經濟學的相關理論剖析農業保險製度非均衡、製度變遷的條件、範圍、主體、方式,並提出了我國農業保險的製度選擇及其相應的機製設計;胡秋明(2004)從分析我國農業保險長期滯後的製度根源著手,指出農業保險的高關聯性、農業保險中存在的逆選擇和道德風險以及農業保險運營的高成本是影響其向縱深發展的原因。龍文軍(2002)中運用博弈理論對農業保險的相關利益主體(政府、保險公司、農戶)間的行為利益關係進行了分析,強調主體間的互動是農業保險發展的關鍵。

0.2.2國外研究現狀

農業保險起源於歐洲,1791年德國就有商業保險公司承保雹災等農業自然災害風險,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期美國一些私人商業保險公司也開辦過農業保險業務,但由於種種原因導致這些農業保險的試驗或實踐都沒有取得成功。20世紀30年代經濟危機引發的“大蕭條”導致“政府不作為”的自由競爭市場理念受到普遍質疑,使得凱恩斯的幹預主義思想登上曆史舞台。在此背景下,西方國家的政府發展理念開始發生轉變,政府幹預主義受到了普遍歡迎,並逐步取代傳統的自由競爭理念而占據主導地位。30年代美國“羅斯福新政”推出了一係列刺激需求,減輕危機的政策,其中很重要的一項就是農業發展支持政策和新政農業計劃,農業保險發展政策構成了“羅斯福新政”農業發展支持政策的重要一環,農業保險經營逐漸由商業化經營轉變為政策性運作。在上個世紀50~70年代,美國、加拿大、日本、法國、西班牙等西方發達國家的經濟獲得快速發展,進而推動了農業保險快速發展,逐步形成了各自具有特色的農業保險製度,泰國、印度、菲律賓等發展中國家在獲得政治和經濟自立後,農業保險也獲得長足發展,形成了發展中國家有代表性的農業保險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