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中國農業保險製度均衡、非均衡及其演化(5)(1 / 3)

(一)政府主導型農業保險製度供給

“在任何關於長期變遷的分析中,國家模型都將占據顯要的一席”,“國家規定著產權結構。國家最終對產權結構的效率負責,而產權結構的效率是導致經濟增長、停滯或經濟衰退。”“國家作為製度的供給者、實施者和對製度變遷方向、規模起決定性的作用,國家構成了(政府)製度變遷的三支柱之一。國家是製度的最大供給者,國家提供憲政秩序、法律製度等基本的製度安排。國家作為一種壟斷性的製度安排具有其他的競爭性製度如市場、企業所不具有的特征和優勢。”國家的獨特地位決定了它在製度變遷中具有特殊的角色定位。國家屬於自然壟斷的範疇,國家具有強製性、壟斷性以及規模經濟的天然優勢。所以,國家一旦形成,就能利用其優勢幹預和推動製度變遷,對製度變遷發揮著獨特的、舉足輕重乃至決定性的作用。

國家及其政府“壟斷暴力潛能”上所具有的比較優勢,決定了國家及其政府主導的農業保險製度供給和創新就成為農業保險供給的主要方式,決定了農業保險製度演化的方向、過程和路徑。國家(政府)具有追求政治經濟利益最大化的傾向,國家及其政府供給和創新農業保險製度的收益包括獲得農業和社會經濟穩定發展的經濟收益與獲得廣大人民尤其農民支持,實現社會穩定、鞏固社會統治的政治利益。在中國特定政治傳統下,在政府目標函數的效用偏好排序中(在特定曆史時期),政府對維護社會穩定、鞏固政治統治的政治利益的重視要強於對純經濟利益的看重。社會經濟穩定發展不僅可以保障政府財政收入最大化,而且也是確保政府獲得人民的最大支持和擁護、維護政治統治合理性、合法性的經濟基礎。而作為確保農業持續穩定發展的保障機製,農業保險製度可以確保政府經濟利益和政治利益雙重利益最大化的目標。由於政府所具有的“暴力潛能優勢”,政府在認識到農業保險製度創新的收益遠遠大於其成本時,會動用高效率的行政組織,集中力量迅速啟動農業保險供給和創新,推動農業保險製度迅速變遷,通過製度的“正反饋機製”和“製度網絡效應”等機製,在規模報酬遞增作用下,實現農業保險製度創新在廣闊空間的擴散,形成有績效的製度演化路徑。

中國幾千年的政治文化傳統塑造了民眾對政府的高度認同、順從和政府的強大政治權威,這種特殊的政治文化傳統是有效降低農業保險製度的行動團體和各利益集團在就製度變遷進行協調、談判並達成協議的交易成本的一種重要的非正式製度。在這種政治文化傳統下,所形成的一定集權式政治製度安排和強大政治權威是農業保險演化方向、路徑和速度的重要影響因素。當這種政治製度與經濟製度實現有效的耦合和互動時,能有效降低農業保險製度供給、創新的成本,並通過報酬遞增、正反饋機製和製度網絡效應實現製度創新迅速擴散,打破均衡,實現製度非間斷性變革,實現農業保險製度變遷收益的內部化和最大化。這種製度收益包括通過農業保險製度與農村金融製度、土地製度、農村公共產品機製等製度間有機耦合,推動農業現代化發展,增強抗風險能力,促進農業市場化、規模化發展,實現小農生產製度根本變革,提高農業生產率,實現農民福利最大化,穩定農業基礎,實現社會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經濟收益;在社會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基礎上,實現民富國強和社會財富的公平分配,從而獲得最大多數民眾的支持和擁護,以確保政治統治的合理性、合法性,實現政治利益最大化。

但是由於有限理性、信息不完美、機會主義,政府也存在失靈,尤其是製度失靈。因此,並不能保障農業保險製度能始終處於有績效的演化路徑,從而農業保險製度變遷的低效甚至無效的製度“鎖定”就有可能存在。盡管國家對社會經濟的長期繁榮負責,國家權力構成了有效產權安排和經濟發展的一個必要條件,但國家又是導致無效的產權安排和經濟衰落、停滯的一個重要根源,這就是有名的“諾思悖論”(North Paradox)。

首先,國家及其政府不僅是推動農業保險創新和供給的重要力量,也是導致農業保險停滯的重要根源,中國農業保險演化的曆史也驗證了這一點。在一個不確定的未知環境裏,國家(政府)關於農業保險製度環境的認知和信息也是有限和不完全的,這種信息不完全所導致的認知偏差,尤其是對農業保險製度創新的成本——收益認知偏差、對政治經濟利益的認知偏差,會導致政府的錯誤行為選擇和決策:當存在製度創新潛在收益時,不啟動製度供給,當製度陷入鎖定狀態時,不能及時進行認知和行為決策修正,擺脫製度無效和低效的鎖定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