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隨著政權更迭,人民政府獲得合法性的政治統治地位,並得到了人民大眾的擁護和支持。在清除了一切舊勢力後,人民政權樹立起強大的政治權威,形成了對社會的強大控製力。盡管當時,完善的市場機製的培育和形成還非常滯後,市場的作用非常有限,但政府利用政治權威和強大社會資源整合能力,替代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並以政府命令、計劃指令為手段指導和推動農業保險的發展。行政命令支配下,為配合農村經濟的恢複和發展,鞏固土改成果,農業保險在短短的2年時間內迅速在全國推開,可謂是高效率的權威政府帶來的一個經濟奇跡。因此,我們不得不肯定,在當時特殊的曆史環境和時代背景下,高度集權的政府以行政命令恢複因長期戰亂而遭受嚴重破壞的生產力,有效整合社會資源,促進社會經濟恢複和發展中,是富有效率的。但是以政府完全取代市場,以行政命令完全取代價格機製,不僅無助於市場機製的培育和健全,而還扭曲市場機製的作用,導致了農業保險資源配置的低效甚至無效。政府違背客觀規律,違背社會經濟發展實際,以人民公社來取代農業保險和農村市場關係,期望能在生產力水平落後的小農經濟基礎上建立高度發達的共產主義,這隻能是一個無法實現的“烏托邦”。因此,計劃經濟時代,農業保險的開辦和迅速發展,得益於政府的強大政治權威和高效的行政命令。但當政府決定取代市場的作用,用行政計劃卻市場機製,建立人民公社,農業保險也不得不停辦。盡管市場機製存在諸多缺陷,但它仍然是農業保險資源配置的基礎機製、有效機製。
1982年,在政府支持下,農業保險恢複。隨著計劃經濟體製向市場經濟體製轉軌,在市場機製推動下,農業保險獲得了快速發展。但是隨著政府發展重點的轉移,政府降低了對農業的重視力度,減少了對農業保險等農業發展政策的支持力度,任由市場機製支配農業保險運行。由於農業保險的特性,市場機製導致農業保險資源的配置常常難以達到帕雷托最優,政府缺位、市場失靈導致農業保險發展陷入停頓。2004年新一輪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啟動,中央1號文件明確了農業保險的政策性地位,政府在農業保險發展中的作用增強,在中央政策激勵下,地方政府的積極性也得到有效調動,形成了農業保險試點的高潮。但在政府政策導向作用下,市場機製的作用也不能被忽略。政府的過度幹預、大包大攬,不僅不能提高農業保險運行效率,還將增加農業保險運行成本。因此,政府和市場的作用都是有邊界的,政府與市場需要適當的分工,政府的角色應當是製訂政策、健全製度、加強監管、合理引導,培育和健全市場機製,在政策的合理引導、有效約束下,充分發揮市場在農業保險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市場機製得到健全和發展,才能通過市場價格機製、競爭機製的作用,調動市場微觀主體——保險公司、農民的積極性,推動農業保險製度創新,推動農業保險交易關係的拓展和農業保險經營規模不斷擴大,以創新、分工——合作推動農業保險製度的變遷和演化。
第二節中國農業保險製度演化是一個製度的創新與擴散過程
7.2.1中國農業保險製度演化過程中的創新與擴散
按照熊彼特的觀點,所謂“創新”,就是“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數”,也就是說,把一種從來沒有過的關於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的“新組合”引入生產體係。“企業家”的職能就是實現“創新”,引進“新組合”。所謂“經濟發展”也就是指整個資本主義社會不斷地實現這種“新組合”而言的。創新包括以下五種情況:(1)引進新產品;(2)引用新技術,即新的生產方法;(3)開辟新市場;(4)控製原材料的新供應來源;(5)實現企業的新組織。按照熊彼特的看法,“創新”是一個“內在的因素”,“經濟發展”也是“來自內部自身創造性的關於經濟生活的一種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