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創新也是“一種被個人或其他采納單位視為新穎的觀念、時間或事物。”創新的傳播過程包含了四個主要因素:創新(新事物或新思想)、傳播渠道、傳播時間和社會係統。創新的采用者可以分為先行者、早期采用者、早期大多數、晚期大多數和落後者,對創新的態度是決定創新采用者類型的主要因素。而擴散是創新通過一段時間,經由特定的渠道,在某一社會團體的成員中傳播的過程,它是特殊類型的傳播,包括知識、技術、信息與新觀念等。創新在係統內的擴散過程是先從先行者到采用者,從早期的少數,再到成熟期的大多數,最後是落伍者。這樣,一個創新與擴散的過程便告完成。而當新的知識、新的信息、新的觀念產生並取代舊的知識、信息和觀念時,又開始一個新的創新與擴散的過程,如此反複,形成了持續的創新與擴散的動態過程。
創新可以分為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組織創新、製度創新等幾個維度,它們之間存在緊密的依存關係。根據馬克思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的二元論,我們可以認為,技術屬於馬克思的生產力範疇,而製度屬於生產關係的範疇,而組織則指聯結二者的媒介和橋梁。因此,生產力發展實質是技術創新的過程,而生產關係變革則是製度的變遷與演化。其中,製度創新是重要的創新類型,是主要的創新形式。“製度創新是指能使創新者獲得追加利益即潛在利益的現成製度的變革。”製度創新是實現新舊製度替代、變化的製度變遷過程的動力。推動製度創新的內在動因在於個人、團體和政府等製度主體之間以及與製度環境之間的互動關係和相互作用。
中國農業保險製度的演化過程,就其本質而言,是創新與擴散的過程。組織、技術、製度等層麵的創新與擴散是實現中國農業保險度動態、持續演化的動力,創新的周期性、擴散的間斷性導致中國農業保險演化呈現出波折起伏的階段性、非平衡性、非線性性特征。
(一)近代西方保險的傳播與現代農業保險製度初步形成:農業保險製度演化的萌芽、創新初生
首先,中國農業保險製度的形成,是在西方現代保險製度、科學技術傳入中國後,國人在學習西方現代技術、現代科學知識、現代文化的基礎上,通過模仿而創立的。從創新采用者和製度行動主體的角度而言,西方保險公司、西方的商人等是現代保險、現代金融等經濟知識、經濟理論、商業文化、商業倫理的原創者、傳播者和製度植入者和製度創新者,他們是現代保險和現代農業保險製度的先行者。從19世紀40年代西方保險公司和商人在中國通商口岸建立保險機構,開展保險業務,傳播保險知識,到20世紀30年代中國民族保險公司正式開辦農業保險業務這個階段,是中國現代農業保險製度演化的萌芽階段,從20世紀30年代到1949年這個階段是中國現代農業保險的初步形成和探索發展階段。當西方的現代保險等經濟理論、知識、技術、理念、商業文化在中國的傳播經過一段時間,通過民間學者、知識份子、商人和政府等多種渠道的傳播,通過國人與西方保險公司、商人的交流與學習,國人的現代保險知識、經營技術、商業理念的積累達到了一定水平,為中國現代農業保險製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礎。當中國本土的民族保險公司不斷產生並開始經營和開辦農業保險,中國農業保險也從傳播、萌芽階段發展到初步形成和探索發展階段,中國的民族保險公司及其政府借助本土優勢取代了西方保險公司和商人成為中國農業保險製度演化的推動者、主導者,中國的民族保險公司和中國政府也從初期的學習者、模仿者轉變為創新者和主導者。這一階段中國農業保險製度的演化是向西方學習和模仿的階段,是現代保險、現代金融、現代科學技術和現代商業文化傳播從而帶動現代風險管理製度變革與現代農業保險製度創生的階段。
在中國農業保險製度萌芽、初步形成的演化過程中,西方保險公司、商人、學者對現代金融、保險、科學技術、商業文化等在中國的傳播發揮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在“睜眼看世界”、“師夷長技以製夷”的近現代中國,他們是先進的西方科學技術、知識文化的傳播者、播種者和原創者,按製度變遷理論來說,他們是製度演化的第一行動團體,按羅傑斯的話來說,他們是創新的“先行者”。而中國的一些開明官員、學者、商人等政治精英、經濟精英、文化精英無疑是“早期采用者”。由於他們所處於的地位優勢、權力優勢、知識優勢、話語優勢,他們最早接觸和學習西方的現代保險、金融、科技等現代知識,他們的思想觀念最早受到西方先進文明的衝擊和洗禮。他們是中國近現代最早接觸、了解甚至掌握這些先進知識、科學技術和現代文化的先知,也是近代推動中國農業保險製度創立等一係列製度變革的首倡者和先行者。此外,由於他們更為熟悉和了解中國的製度環境,以及他們所擔負的國富民強、複興中華的使命感,即熊彼特所說的“企業家職責”、“企業家使命”,使他們站在了農業保險製度創新與社會變革的前列,並取代西方的保險公司、商人成為中國農業保險製度的第一行動團體和創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