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中國農業保險製度的演化路徑(5)(2 / 3)

(二)農業保險試辦到停辦:創新停滯的演化階段

從1949年到1982年的這個階段,中國農業保險製度經曆了從試辦到停辦的曲折變遷和非平衡性演化。由於創新環境的巨大變化,導致中國農業保險製度創新停滯和發展緩慢,並最終被停辦。新中國成立後,由於諸多原因導致中國與西方發達國家關係惡化,不得不一邊性地倒向蘇聯,後來中蘇關係惡化,最終導致中國與西方發達國家和蘇聯等國家的對立,導致中國的國門再次走向封閉。日益封閉的社會經濟環境阻斷了中國與西方發達國家的科學文化交流,中斷了學習發達國家現代金融保險知識、先進科學技術的進程。另一方麵,政府對保險的宣傳普及,對保險知識的傳播的重視力度不大,導致農業保險製度創新缺乏來自知識積累層麵和技術創新層麵的支持,而陷入創新低潮和創新停滯。現代科學知識和保險知識未能得到有效、廣泛地傳播和普及,導致廣大農民等絕大部分民眾未能形成良好的保險知識素養,難以樹立現代保險和農業風險管理理念,對農業保險缺乏認同和有效需求。由於缺乏來自需求的動力,農業保險產品創新、技術創新、製度創新最終陷入停滯,這是農業保險被停辦的一個重要原因。

這一階段農業保險製度創新停滯、擴散阻斷,不僅由於農民對農業保險缺乏認知、缺乏需求,而且政府(主要是中央政府)對農業保險也缺乏支持意願,保險公司(主要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對農業保險缺乏供給意願。

政府對農業保險缺乏支持意願體現在:首先,中央政府和高層領導人認為農業保險對於促進農業穩定發展的作用不大,導致對農業保險不太重視。這不僅體現在農業保險缺乏一個相應的監督管理機構和職能部門,而且保險也缺乏一個相應的監督管理機構,保險的監督管理從屬於金融(主要是由中國人民銀行履行監督管理職責),而金融體係又服務、服從和從屬於計劃經濟體製下的財政體製。由此,可看出金融保險在計劃經濟體製下的地位和作用;其次,當時的政治經濟體製、製度環境和發展戰略也決定了政府不可能給予農業保險更多重視和支持。新中國成立後,由於長期動亂導致國家積弱積貧,麵對西方國家和前蘇聯的敵視和封鎖,致使中國實現獨立自強的工業化發展戰略顯得更為緊迫和重要。為在中國這樣一個落後的農業國迅速實現工業化、現代化,實現趕超西方發達國家的發展戰略,國家(政府)不得不采取壓榨農業發展剩餘、榨取農業積累、犧牲農民利益來推進工業化,從而導致政府不可能對農業保險、農村金融等支持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政策和製度給予更多支持。另一方麵,在計劃財政、政策金融體製下,由於農業保險保費積累所形成的農業保險基金缺乏現代金融體係(包括現代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投資金融、證券市場)的支持,無法迅速、有效地轉變為國家建設的資金來源,從而導致農業保險沒有農村政策金融作用大,而借助農村金融這個“抽水機”,政府直接將農業資金積累和發展剩餘轉移到城市和工業,這是政府最終停辦農業保險,而仍然保留農村金融體係的重要原因。最後,由於農業保險製度與計劃經濟體製的製度環境相衝突,導致政府為維護計劃經濟體製和社會主義“一大二公”等政治經濟製度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權威性,政府不僅不支持農業保險製度創新,甚至還阻斷農業保險製度的創新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