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中國農業保險製度的演化路徑(7)(1 / 2)

在中央精神和政策的導向和激勵下,在製度創新環境日益寬鬆的背景下,各級地方政府、保險公司進行了新一輪的農業保險製度創新,包括農業保險經營模式的創新、農業保險組織形式的創新、農業保險險種體係的創新、農業保險巨災風險管理技術的創新,形成了產品創新、技術創新、組織創新、經營模式創新等多個維度、多個層麵的創新高潮,初步探索出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經營模式、兵團保險公司自辦模式、政府與保險公司聯辦模式、共保體模式、商業保險公司代辦模式、引入外資保險公司的經營模式等5種主要的經營模式。保險公司的產權組織形式、產權主體也日益多元化,形成了國有股、國有控股、外資、中外合資等多種產權組織形式,既有中央政府出資,還有地方政府入資,此外還有民營資本、外資等。如上海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出資方,既有代表中央政府的國資委、保監會,還有上海市政府和各區縣地方政府,產權主體多元化。農業保險財政補貼的範圍,也從傳統的種養兩業險擴大到蔬菜、棉花、油菜等經濟作物和農機具、農房等險種。尤其城鄉統籌和新農村建設啟動以來,中央加大了對農村的公共投入和財政支持,如免除了農業稅和農村義務教育附加,減少(免除)家庭聯產承包的政府和集體提留,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加大農業生產技術的研究、開發、推廣的投入,提高農產品統購價,普及農村義務教育等。政府政策支持、公共投入增加,一方麵切實減輕了農民的負擔,增加了農民的收入,增強了農民對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農民對農業保險需求增強,激勵保險公司擴大農業保險經營,進行農業保險創新。另一方麵,改善了農業生產的自然生態環境,一定程度上降低、抑製了自然災害的影響,使得保險公司進行農業保險製度創新的成本得以降低,減少了創新的投入成本,增加了創新的收益。此外,政府對農業保險宣傳力度的加大,也推動了農業保險知識在廣大農民的普及,增強了農民對於農業保險的了解和認同,降低了農業保險製度創新的認知成本、學習成本,使創新能得到迅速擴散,從而實現農業保險的快速發展,農業保險製度拐入高效路徑持續演化。

7.2.2中國農業保險製度演化的創新與擴散模型

(一)中國農業保險製度創新與擴散的一般模型描述

“內在製度的演化過程,其途徑是創新和變異、接受和抵製,使接受者達到一些臨界多數從而使它們被授受為具有規範力量的共同體準則。”考察中國農業保險製度的演化過程,就是這樣一個機製在起作用,對西方人而言,這是一個現代農業保險的製度輸入與移植的過程,對中國人而言,這是一個學習、模仿與本土化的過程。當這種模仿製度變革行為的頻繁出現足夠多次,就會在共同體內形成一個臨界點,新的規則就演化出來。正是由於創新與擴散機製的作用,中國農業保險製度創新的成本得以大大降低,並使得農業保險製度呈現出階段性、間斷性、非平衡性和多結果性的演化特征。正如拉坦所說:“引入製度創新的可能性,不管它是通過擴散過程,還是通過社會、經濟與政治程序所進行的製度轉化,它們都會進一步降低製度變遷的成本。”中國農業保險製度演化的創新與擴散機理及其過程,我們可以通過構建一個農業保險製度演化的創新與擴散模型來加以闡釋。

這一模型邏輯是:農業保險製度變革與創新,都會產生推動者和抵製者,雙方都會進行成本一收益分析,如果農業保險製度變革和創新的成本大於收益,那麼變革和創新的參與者將越來越少,帶來的影響是具有變革思想和創新意識的人數減少,即熊彼特式的“企業家”越來越少,信念發生動搖或被邊緣化,學界、政府對農業保險製度變革和創新的宣傳和重視力度減弱、數量減少直至消失。上個世紀30年代中國農業保險試點失敗、創新停滯的原因就在於:當時的時代背景下,農業保險才剛剛形成,人們對這種新生事物和新製度還缺乏更多的認識和了解,保險公司缺乏具體經營、開辦農業保險的經驗,政府對農業保險認識不深、重視不夠、宣傳不到位,導致包括農民在內的大多數人對於農業保險都持觀望的態度,沒有認識到農業保險製度創新可能帶來的收益。由於創新不是個體行為,而是一種群體行為,如果支持創新的人數沒有達到製度變革的閥值,如果相關知識、技術、人才的積累沒有達到一定的水平,創新行為不會發生,創新即使產生也很難推廣和擴散。因此,如果支持、讚同和推動農業保險製度創新的人數非常少,其結果必然是農業保險製度變革失敗,製度創新陷入低潮,製度環境維持原樣。如果農業保險製度變革與創新的收益大於成本,將有越來越多的讚成者轉變為參與者,形成了創新擴散理論中所謂的早期大多數,早期大多數(第一行動集團)的形成將進一步促使農業保險的宣傳、普及和推廣,推動農業保險產品創新、技術創新和組織創新,農業保險多個層麵的創新將推動農業保險製度創新呈現出呈螺旋式擴展的演化趨勢,最終全新的農業保險製度形成,並被人們普遍接受和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