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農業保險產品創新要緊密配合國家農業發展戰略、保險和農業產業發展政策,促進農業結構調整,推進城鄉保險業協調發展,推動傳統農業現代化轉型
從中外農業保險製度發展的比較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農業保險製度的功能不僅僅在於轉嫁農業風險、分攤損失,還在於農業保險製度還是推動傳統農業現代化,增進農民和全體社會福利的重要製度安排,是農業現代化的助推器。在城鄉保險業失衡和城鄉統籌協調發展的背景下,農業保險產品創新,還有助於完善保險產業結構,推動城鄉保險業和農村社會經濟協調發展,推進新農村建設。
因此,農業保險產品創新要圍繞我國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要站在農村經濟建設全局的高度,自覺服從和服務於農村社會經濟發展。要圍繞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規模化、現代化進行產品創新,以農業保險產品創新推動農業結構調整,促進我國傳統農業向產業化、規模化、集約化的現代農業轉型。圍繞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的變化趨勢進行產品創新,服務於國家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農業產業發展政策,為推動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發揮農業保險的積極作用。要緊密圍繞我國保險業產業發展政策和城鄉保險業協調發展的目標進行農業保險產品創新,通過創新,完善保險產業結構,促進保險業運行績效的提高和城鄉保險業的協調發展。把農業保險製度構築成保障我國農村社會經濟持續發展的穩定器和推動傳統農業現代化轉型的助推器。
(二)農業保險理賠機製的科學設計和完善
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理賠機製是農業保險發揮分散農業風險,分攤災害損失,保障農業生產和農村社會經濟穩定作用的體現。科學、合理的農業保險理賠機製有助於合理確定災害損失程度和農業保險補充標準,合理界定保險公司、農民之間的責任邊界,增強農民防災抗災的意識,改進農業生產條件,促進農業生產技術水平和產出水平的提高;有助於保障農民在遭受災害損失後,及時獲得充分補償和風險保障,保障農民不會因災致貧,保障農業再生產過程不因災害而中斷,促進農業生產的持續穩定發展;通過合理界定損失分擔責任和賠付水平,才能保障農民和保險公司的權利得到維護,義務得到遵守,不僅有助於增強保險公司、農民重合同、守信用的信用意識,還有助於培育農民和保險公司遵守保險法等相關法律製度的法律意識,而良好的信用文化、法律精神、契約傳統等非正式製度是農業保險製度持續演化、穩定發展的“軟件”。
建立科學、合理的農業保險理賠機製,需要從提高技術、完善組織、創新機製等幾個方麵入手。
首先,應改進農業保險查勘、定損、理賠的技術。由於農業保險的經營涉及複雜的經營技術和知識,在農業保險查勘、定損、理賠各個環節中,都涉及到複雜的地理、動植物、氣象、水文、醫學、農業等技術和知識。因此,設計科學、合理的理賠機製,首先就需要加強對這些相關技術的研究,加強這些相關知識的學習和積累,還要加強這些相關技術和知識在農業保險查勘、定損、理賠過程中的應用,例如借助氣象衛星、導航定位技術等先進技術提高農業保險定損、理賠的工作績效和技術水平,而這個環節恰恰是目前農業保險發展的一個軟肋。筆者在四川眉山、簡陽等地進行實地調研、考查時,基層理賠人員就反映了由於母豬耳標技術不完善,加大了母豬保險的定損、理賠難度,增加了理賠成本。
其次,加強對農業保險基層業務員、代辦員、理賠員的教育培訓,建立一支高素質、高效率的農業保險理賠隊伍,奠定建立科學、合理理賠機製的組織基礎。農業保險查勘、定損、理賠等繁瑣、複雜的具體工作都是由基層代辦員、業務員和理賠員等工作人員去完成的,他們直接麵對農戶,他們的技術水平、職業道德和服務態度,影響著農民對於保險公司和農業保險的評價、看法和態度,影響著農民對於農業保險的需求;他們所掌握的技術、知識水平、職業道德素質,直接影響著農業保險查勘、定損、理賠工作的效率,最終影響著農業保險製度的有效運行。因此,必須加強對基層代辦員、業務員、理賠員等基層一線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加強基層工作人員風險管理技術、理賠技術的培訓,加強基層工作人員對於動植物養殖、農學、氣象、水文、地質等知識的學習和掌握,加強基層工作人員職業道德、職業操守的教育,培養一支高素質、高水平、高效率的農業保險基層查勘理賠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