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中國農業保險製度創新及演化趨勢(4)(3 / 3)

(三)建立農村信貸與農業保險的耦合互動機製

農業保險和農村信貸在運行機理、功能、作用方麵的相通性,農業保險本身也是農村金融體係的組成部份,保險機製與信貸機製有機結合,可以推動農村金融一體化發展,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係,實現農業保險與農村金融的相互促進、協同演化。農村信貸與農業保險的耦合機製主要是將保險公司對農戶的風險評估、業務辦理與銀行對農戶的風險評估、業務辦理建立高度的相互關聯度,實現信息共享、業務耦合,有效控製運行風險,降低運行成本,提高運行績效。農村金融與農業保險有機耦合,推動農業保險與農村金融的相互促進、協同發展,形成農業發展製度合力,發揮農業發展製度的整體效應。

(1)建立農業保險與農村金融互動的耦合機製

可以在保險公司與銀行之間成立一個協作機構,機構人員由保險公司的保險員、銀行的信貸員和農戶代表(也可以加上村集體有關人員)組成。該機構對農業保險業務和農村信貸業務進行捆綁辦理,開發一係列集風險保障、資金融通、投資於一體的“一攬子”農業保險產品、農村金融產品,不僅可以有效降低經營成本,獲得混業經營的規模優勢,還可以更好地發揮農業保險和農村金融的風險保障功能、資金支持功能的作用。

(2)構建農業保險、農村信貸綜合經營的農業金融投資控股公司

筆者在成都調研時,成都的相關領導也向我們表達了成立集農業保險、農村金融、投資、農業流通服務於一體的農業金融控股投資公司的想法,而成立集金融、保險、農業流通、營銷等於一體的綜合性農業金融控股投資公司也是農業保險經營模式、組織機製的重要創新。這是具有可操作性的,上海已經進行了這種創新和嚐試。成立綜合經營農業保險、農業信貸、投資的農業投資控股公司,既經營農業保險業務,又經營農村金融業務,通過農業保險為農業發展提供風險保障,穩定農業產出,降低農業經營風險、農業信貸風險、投資風險,擴大農業信貸資金規模,吸引和引導更多金融資本、信貸資金等資源流向高風險的農業產業,夯實農業發展的基礎,推動農業產業化、規模化發展,實現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跨越發展。

8.1.7農業保險監督管理製度創新

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穩定運行、持續發展,在發揮市場微觀調節、經營主體自主發展的基礎之上,必須發揮政府的宏觀調控、有效監管的職能作用,實現微觀運作機製和宏觀調控機製的緊密結合。政府作為國民經濟的宏觀管理者,作為國民收入的分配者,負有對市場經濟的運作進行比較的幹預,對市場經濟主體進行有效監管的職責,以有效矯正市場失靈,保障市場機製在農業保險資源配置中基礎作用的發揮,保障農業保險的穩定運行和持續發展。

(一)整合監管資源,構建農業保險綜合監管製度

農業保險製度係統包括農業、保險、金融、財政等各個環節,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監管機製,涉及到保險監管、農業監管、金融監管、財政監管等職能監管,政策性農業保險監管機製的構建,必須有效地協調和整合保險監管、農業監管、金融監管、財政監管等職能監管,整合監管資源,優化監管結構,構建一個整合以上職能監管,最大限度發揮政府監管效能,保障農業保險穩定運作、有序演化的綜合監管機製。

在目前的政府職能監管體係、監管職能分工的基礎之上,改革現行的監管體製,建立農業、保險、金融、財政等職能監管部門經常性監管聯係會議製度,協調各職能部門對農業保險的監管,共建監管平台,共享信息,各職能部門相互配合、支持,發揮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綜合監管作用。在條件成熟時,建立一個以農業、保險為主導,包括保險、農業、金融、財政的跨部門綜合性監管部門,整合農業、保險、金融、財政等職能監管和監管資源,減少監管的空白帶,減少監管職能的重疊、交叉,避免因部門利益、職能衝突而導致監管失效,充分發揮政府監管為農業保險穩定運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