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市場化導向的改革,打破了高度封閉的、靜態的社會經濟環境和製度環境,推進了社會經濟體製的不斷改革和製度環境的不斷變革,推動了人力、資本、信息的流動,增強了政府、保險公司、農民等各個主體之間的經濟聯係,推動了市場交易規模、交易範圍的擴大。製度環境的持續變化(如城鄉統籌試點、新農村建設、財政分灶吃飯、農村土地製度改革試點等所帶來的製度環境變化),擴大了地方政府、保險公司、農民及其合作組織實施創新的行為選擇空間,增加了創新帶來的收益,降低了創新的成本,進而可能誘發農業保險各個層麵的創新,如農村基礎行政改革和經營製度改革,推動合作組織、農業龍頭企業發展,可能誘致基於合作組織、龍頭企業為組織基礎的農業保險經營組織形式創新;土地製度改革,推動農業規模化經營,可能會影響農民的農業保險製度需求,形成農戶需求行為的分化,進而誘發針對不同類型、不同特征、不同經營規模農戶的差異化、多元化農業保險產品開放和設計,促進農業保險產品創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分稅製、財政分灶吃飯等財政體製改革,對於地方政府在農業保險製度演化的角色、地位和作用將產生影響,地方政府的角色、地位的改變,地方政府所發揮的作用將對未來中國農業保險製度的演化方向產生深遠影響(這種影響可能會體現在保險公司產權結構、保險公司組織模式、農業保險經營模式、保險產業結構、農業保險發展政策等多個方麵)。
8.2.3創新周期性使農業保險製度演化呈現非平衡性和間斷躍遷性
創新是一種群體性行為,而非個體性行為,創新包括技術創新、產品創新、工藝創新、市場創新、組織創新等多個層麵、多個維度的創新,創新是多層麵和多個主體的競爭與合作的協同創新。
農業保險創新通常表現為:製度創新,如農業保險法的製訂、修改,農業保險金融、財政稅收支持製度的完善;技術創新,如巨災債券、巨災期貨、巨災期權等金融衍生工具應用於農業巨災風險管理;產品創新,如農業種植結構變化所形成的新型農業保險,農民需求結構的變化所產生的一切險、多重風險和收入保險等新型農業保險產品;組織創新,如專業化農業保險公司,“6+1”等經營模式創新。中國農業保險製度的創新是製度創新、技術創新、組織創新、產品創新等多個維度的創新,是異質性的地方政府、保險公司、農民競爭與合作所實現的協同創新。創新是實現中國農業保險製度持續演化的動力。
創新是一種階段性的行為,從上一次創新結束到下一次創新啟動,有一個時間間隔,我們稱之為創新周期。創新周期的長短影響到中國農業保險製度演化的路徑、過程。創新周期的長短受到一係列因素的影響,如憲政秩序安排、經濟體製、產權結構、文化傳統、市場環境、製度主體的權力結構、偏好特征和目標函數等一係列複雜因素,憲政秩序、經濟體製、產權結構、文化傳統等都屬於農業保險創新與演化的製度環境。
製度環境是不斷變化的,製度環境變化的頻率可能很慢也可能很快,變化的範圍,可能是其中的單項製度變遷,也可能是多項製度變遷,甚至還有可能是整體製度安排的變遷,變化的強度,可能很劇烈,也可能很平緩。製度環境變化的頻率、範圍和強度又取決於不同的利益主體(或利益集團)的權力結構、偏好特征、目標函數、力量對比和他們之間的互動博弈。反過來,製度環境的變化又影響著政府、保險公司、農民等主體和利益集團的博弈關係,影響著他們的創新行為決策,進而影響著中國農業保險製度未來演化的走向。製度環境的改變、製度主體博弈關係的變化,影響著創新周期,使得中國農業保險製度未來的演化趨勢和走向不是平衡的、線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