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中國農業保險製度將呈現出中間擴散型演化的趨勢
在諾思的製度變遷模型中,國家理論和產權理論是兩大支柱。在國家理論中,諾思抽象掉了地方政府行為,集中考察國家與產權主體在製度變遷中的博弈過程。這一理論假說很難真實地描述我國現階段的製度變遷過程。事實上,隨著放權讓利改革戰略和財政分灶吃飯體製的推行,地方政府具有了獨立的行為目標和行為模式,從而在向市場經濟的漸進過渡中扮演著主動謀取潛在製度淨收益的“第一行動集團”的角色。
在中國市場化漸進式的增量改革中,隨著政治、經濟、文化等資源和權力的分化和擴散,導致國家(主要是中央政府)所控製的政治、經濟、文化等資源減少,對社會經濟管理活動的控製力削弱以及國家(中央政府)在地方政府、企業的博弈中的力量相對下降,並伴隨著意識形態控製的減弱,產生國家權威碎裂化(戴長征,2004);伴隨國家權威碎裂化的過程,地方政府所控製的政治、經濟、文化資源增加,在與中央博弈過程的實力和談判地位增強,並成為追求地方政治經濟利益的獨立性行動集團,可能為轉變為農業保險製度變遷的第一行動集團。
地方政府地位、實力和製度變遷主體角色的變化,可能導致中國農業保險製度演化、變遷的方式從供給主導型向中間擴散型轉變,製度變遷主體的變化、製度變遷與演化方式的變化會對中國農業保險製度未來的演化趨勢、發展走向產生深遠影響。
這種影響體現在:隨著市場化改革推進,中央和地方政府實行分稅製和財政分灶吃飯等體製改革,中央為調動地方政府推動改革和發展的積極性,放權讓利,賦予地方政府進行製度創新的相應權力和資源,將部分改革決策權、政策製訂權下放給地方政府,如允許地方政府根據改革進程和地方經濟發展製訂地方性農業保險發展政策,建立農業保險公司,開發、設計地方性、區域性農業保險產品等。獲得了製度創新的相應權力和資源後,地方政府為推動地方經濟發展,以實現地方政府租金最大化的經濟目標和政治代理人(地方政府官員)政績最大化的政治目標,地方政府就有動力、有條件去推動農業保險製度創新,實施農業保險製度創新活動,推動農業保險發展。另一方麵,中央通過放權讓利改革賦予地方政府一係列權力和資源,使地方政府成為具有獨立利益目標的行動團體,在將經濟發展作為考核地方政府官員唯一硬指標的激勵和壓力下,將促發地方政府之間的競爭。具有獨立的政治經濟利益的異質性地方政府之間,為獲得更多發展資源(引入更多保險公司到地方,引入更多資金),必然開展市場層麵、製度層麵、政策層麵等多個層麵的競爭與合作,例如為促進本地保險業和農業保險發展,引入國內外的保險公司,給予保險公司財政、稅收等優惠支持政策,以推動本地的農業保險創新和發展。
因此,放權讓利改革,使地方政府成為具有追求獨立的最大化的政治經濟利益主體,成為農業保險製度變遷的第一行動團體,成為農業保險製度創新主體,使得中國農業保險演化可能從供給主導型向中間擴散型轉變,進而對中國農業保險製度的演化趨勢和發展走向產生深刻影響。
8.2.5差異性、區域化:未來中國農業保險演化的一個特征
中國是一個地域遼闊、自然氣候特征分布複雜、地區社會經濟發展差異大的農業大國,東中西部之間、地區之間,在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農業生產結構、自然氣候、地理環境、風險分布等方麵存在著很大差異。這些差異不僅是農業保險製度非均衡產生的原因,也是農業保險區域性產生的主要原因。如地區間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導致財政支持農業保險能力的差異,進而導致區域差異化的農業保險供給能力和農業保險需求水平;地區間社會、文化、曆史等製度環境和非正式製度的差異,導致了農戶農業保險需求意願的差異化、區域化,例如東部發達地區,農戶的教育水平較高,政府的保險知識教育、宣傳力度比較大,農戶對保險知識了解較多,農業保險需求意願也較強烈,而在西部地區,環境閉塞,信息不暢,政府宣傳不到位,農民對農業保險缺乏了解和認知,對農業保險缺乏投保意願;自然災害分布、氣候條件分布的差異導致農業保險保障責任的區域化,如東北地區主要災害風險為旱災和凍災,農業保險保險責任也主要是旱災和凍災,而四川地區主要災害風險是澇災、風災,保障責任主要是澇災、風災;農業生產結構、種養結構的差異化,導致農業保險險種體係的差異化和區域化,如新疆的棉花是主要種植作物,棉花保險就成為主要農業保險險種,而四川、湖南等生豬養殖大省,生豬保險就成為四川、湖南等省農業保險的主要險種。從我國東中西部之間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來看,也存在很大差異,這種差異是導致保險和農業保險發展不均衡,農業保險經營存在區域性的主要原因。無論在保費收入規模、保險機構數量,還是在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上,各區域之間總體上呈現出由東向西遞減之勢,保險業發展的區域差異,必然帶來農業保險產品及其創新能力的差異。從農民抗災能力、農民收入水平、保險意識、金融製度的發達程度、地方財政實力等幾個方麵來看,從農業保險供求角度來看,農業保險發展存在區域性和非平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