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嚴峻的新挑戰(3 / 3)

乾隆十三年(1748年),蘇州發生了一次災荒,米商們把大米囤起來賣高價,糧價大漲,老百姓買不起。於是,有一個叫顧堯年的讀書人,就率領著很多老百姓,來到官府請願,請求地方官采取措施來控製糧價。為了表示自己對朝廷的恭順,顧堯年還特意“自縛雙臂”,讓人用繩子把自己的雙臂捆起來,跪到大堂上為百姓請願,說明自己完全是朝廷的順民,沒有他意。乾隆聽說了這件事之後,因為參與這件事的老百姓很多,乾隆非常害怕。他說:“因近日聚眾之案甚多,特命刑部定議,立即正法。”(《清高宗實錄》)也就是說,最近,聚眾之案很多,這個苗頭不好,一定要嚴厲鎮壓。因此他命令蘇州的地方官,把顧堯年等幾個為首的人,杖斃於大堂之上,就是在公堂之上活活打死。乾隆處理這類事情的一貫方針,就是槍打出頭鳥,帶頭鬧事的人,不管有理沒理,一定要從嚴處理。

在這樣的背景下,第二次南巡路上有人指使災民攔禦轎這件事,在乾隆眼中,就成了對大清統治的嚴重威脅。有組織地試圖扳倒朝廷命官,這樣的事絕不能鼓勵。但是河南夏邑確實有大災,地方官確實隱瞞災情,救災不力,必須得到應有的處理。怎麼把握這個度呢?乾隆為了難了。

經過左思右想,乾隆最後做出了這樣一個決斷:

第一,嚴肅處理地方官。圖勒炳阿和知縣孫默都革職,等待進一步審訊處理,以儆戒其他敢於隱瞞災情的官員。

第二,反映情況的人也得到處分。彭家屏被立刻勒令回家,以後不得幹預公務。攔禦轎的劉元德以及背後資助他的段昌緒、劉東震三人,交給山東巡撫從嚴審辦,繼續審查背後有沒有其他主使,對他們要嚴肅處理。

乾隆這麼做,是對兩邊各打五十大板,誰都不放過。完事,乾隆還下了一道意味深長的諭旨給河南老百姓:

傳諭各百姓等,巡撫、知縣之罷斥,乃朕遣人密加訪察,自為整飭官方起見,初不因彭家屏之奏,亦不因一二刁民之遮道呈訴也。若因此遂致增長刁風,挾製官長,則是自幹罪戾,不能承受國家惠養之恩矣。(《清高宗實錄》)

意思是說,要告訴天下老百姓,這起案子的處理,是因為我洞察一切,為了整頓官紀主動派人暗訪發現的,並不是因為彭家屏的奏報,也不是因為“一二刁民”來攔轎反映情況。如果以後誰效仿這幾個“刁民”,以下犯上,隨便告官,那麼必然要受到朝廷的嚴懲。

這道諭旨再次反映了乾隆一生堅持的政治原則,是權操於上,不可下移。絕對不能以下犯上。所以乾隆在諭旨中接下來又如此告誡百姓:

州縣乃民之父母,以子民訐(jié)其父母,朕豈肯聽一麵之詞,開挾製之風。辟如祖父雖愛其孫,必不使其恃恩反抗父母,此等刁風斷不可長!(《清高宗實錄》)

就是說,州縣官員是民之父母,過去都說父母官嘛,那麼這樣一比,皇帝自然是老百姓的祖父了。祖父當然是疼愛孫子的,但是也不能溺愛,要講究方式方法。如果遇到孫子和自己的父母做對,明智的祖父會怎麼做呢?顯然,他絕對不會助長培養孫子以下犯上的惡習。所以,孫子跑到祖父麵前來告發自己的父母,即使有理,祖父也不能明確表態支持。

因此,普通老百姓作為孫子輩,即使受了父母的委屈,也隻能含冤忍受,相信英明的祖父有一天發現父母的錯誤加以懲治。而不應該主動跑到祖父麵前,來說父母的不是。

所以,乾隆決定要把“孫子”就是這幾個老百姓,交給自己的“兒子”處理。因此他才把跑到山東攔轎的劉元德以及背後主使的段昌緒、劉東震交給地方官審辦。他知道,自己的“兒子”十分明白怎麼處理這幾個“孫子”,才能使他們記住下次不要再以下犯上。

果然不出乾隆所料,他的“兒子”賑災不行,但是處理“孫子”造反,卻十分能幹。劉元德被乾隆交給山東巡撫之後,山東巡撫當即發文給夏邑,命夏邑縣立刻把出錢資助劉元德的秀才段昌緒和武生劉東震抓起來,遞解到山東。

這個時候,革職的命令還沒有從省裏傳下來,孫默還是夏邑縣令,但是他已經知道自己的烏紗馬上就要掉了,因此他非常清楚如何辦理這個案子,才能挽回自己的命運。山東巡撫命他抓人,但是他不光是抓了人,還親自帶領人馬,前往秀才段昌緒家,對段家來了一次徹底的大抄家。他命令屬下把段家所有帶字的東西,所有書籍和文章,片紙不留,一律帶回來讓他細細檢查。

為什麼抓了人還要抄家呢?因為孫默非常清楚,乾隆皇帝對於批評朝廷的言論非常重視。這些秀才們愛舞文弄墨,平時一定會寫些日記文章之類,而這些文章之內保不齊會有一兩句對朝廷的牢騷怨望之語。如果找到一兩句他們咒罵朝廷的證據,那麼這個案子的性質就變了,皇帝的注意力也會被轉移,自己很可能就會脫身。

果不其然,衙役們在段昌緒的臥室之中搜出了幾頁很不尋常的文書,什麼文書呢?吳三桂起兵反清時的檄文抄本。我們知道,吳三桂是清初的三藩之一,在八十年前的康熙年間,起兵造反,發布了反清的檄文,這篇檄文內容當然是痛罵清朝的統治,在當時廣為流傳。那麼,這麼多年後,你段家仍然保留這樣的文章,這不是大逆是什麼?

孫默如獲至寶,飛馬把這一“成果”彙報給圖勒炳阿。圖勒炳阿一看也大喜過望,又添油加醋了一番,說這事涉嫌謀反,十分嚴重,然後以八百裏加急的文件報給乾隆皇帝。

乾隆對此非常重視。一方麵,他對任何政治上的反清苗頭都視如大敵;另一方麵,在前些天對夏邑事件各打五十大板後,他已經感覺十分不妥。因為各地密報已經傳上來,說普通百姓扳倒巡撫這件事像長了翅膀一樣,已經傳遍了大清各省,成了全國各地街談巷議的頭條新聞,甚至有不少地方的人聽到這個消息,都準備要進京告狀。

乾隆皇帝於是斷然采取了如下措施:

第一,夏邑縣知縣孫默以及圖勒炳阿能偵破這樣的反清大案,“尚屬能辦事之員”。立了大功,不必革職,仍留原任。

第二,命圖勒炳阿徹查這個大案,特別是要查清這個檄文到底從哪裏抄來,背後有沒有其他情由。乾隆在上諭中還莫名其妙說了這麼一句:“命圖勒炳阿前往彭家屏家查抄,以查彭家是否亦藏此道偽檄。”顯然,乾隆皇帝仍然懷疑彭家屏與此案有關,即使無關,他也一定要將他特別討厭的那個已經還鄉又幹預公事的二品大員彭家屏牽連進這個案子中,狠狠處理一下,才算罷休。果然,審查結果證明,彭家屏雖然沒有吳三桂偽檄,但是卻存著幾本明末野史,比如《潞河紀聞》《日本乞師記》《豫變紀略》等等。這些野史都是什麼內容呢?記載的都是明末清初的時候,各地反清鬥爭的情況。在乾隆看來,這些內容對清朝統治都是非常有害的。

乾隆對這個結果基本滿意,他認為證據已經夠了,可以定案了,於是決定,把私藏吳三桂反清檄文的段昌緒“從寬”斬立決。對於彭家屏,乾隆以其私藏逆書之罪,“從寬賜令自盡”,讓他自殺了。

不光讓彭家屏自盡了,對於彭家屏的財產,乾隆也不放過。彭家屏家裏有幾千畝土地,對這些土地,乾隆皇帝的處理手法十分出奇,他命令地方官,把這幾千畝土地全部分給夏邑的貧民。乾隆的意思顯然是,既然你願為貧民出頭,那麼就把你的土地分給他們,了了你的心願吧!估計這樣一處理,以後就再沒有人敢向彭家屏學習,隨便擾亂社會秩序了。

那麼,通過以上處理,乾隆對底層百姓鬧事展示了自己強硬的一手。如果僅此一手,我們說,乾隆是一個非常不講理的皇帝。不過,乾隆畢竟是乾隆,他還有另外一手。不久之後,乾隆又使出了他柔軟的一手。他命令,夏邑縣曆年所欠的農業稅一律免除,乾隆還派人深入這個縣,調查此地連續多年遭遇水災,到底是什麼原因,準備通過興修水利的方式加以根治。在整個事情處理完後,他又把圖勒炳阿調進北京,體麵地解除了他的巡撫之職。夏邑縣令孫默最後仍然被革職了,以為其他官員之誡。

這就是乾隆皇帝處理地方矛盾的一貫方式,那就是,既處理帶頭鬧事者,最後又會全力解決百姓實際問題,以防百姓造反。

那麼彭家屏的這個案子,在曆史上,一般都被歸為“文字獄”,稱為“彭家屏私藏野史案”。確實,乾隆皇帝處理他以及段昌緒等秀才,表麵上的理由,都是他們收藏“反清”文件和書籍。但是實際上,這並不是乾隆製造這起大案的主要動機。乾隆醉翁之意不在酒,他的主要動機,是打擊敢於帶頭鬧事的人,對日益動蕩的底層社會,不斷強化控製。這其實是他的危機意識的一個表現。在乾隆中期,還有很多人像彭家屏那樣,受到乾隆相當離奇的處理,由此形成了乾隆中期的許多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