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驚天大案(1 / 3)

乾隆皇帝晚年,官場風氣也發生了很大變化。一粧自大清王朝建立以來從未有過的貪汙大案在這個背景下發生了。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地處西北腹地的甘肅省向乾隆皇帝請示,甘肅這些年連年大旱,百姓衣食無著,因此請示朝廷,在當地開展捐款賑災運動,準備給那些捐得多的富戶,每人獎勵一個“監生”的資格。

什麼叫“監生”呢?原來清代國家的最高學府,叫國子監。它相當於當時全國唯一一所國立大學,因此能取得它的畢業證是很光榮的事情。有的時候,朝廷缺錢,為了鼓勵老百姓捐款,往往就獎勵給捐款者一個監生,也就是國子監畢業生的資格。

我們說過,乾隆對救災曆來很重視,於是就批複說,這是件好事,你們去辦吧!

乾隆沒想到,就是這個批複,後來竟然成了一起史上最大貪汙案的通行證。

當時甘肅省主管財政的布政使,叫王亶望。就是那個愛吃驢肉絲、愛吃活驢肉的那個人。這個人是通過捐納——也就是買官——當上的官,所以特別會鑽營,也特別會想歪點子。通過捐“監生”來救災這個事就是他來主辦。他辦這個事,可不是真的為了災民考慮,而是要收回買官的成本,而且還要獲取暴利。

所以乾隆皇帝一批複,王亶望就熱火朝天幹了起來。他規定,五十兩銀子一個監生文憑。因為價格不高,手續簡便,所以很快籌集到了一大批銀子。不過銀子到了手,他可沒有拿來買糧食賑災。幹什麼了呢?他跟其他地方官員一起,瓜分了。不到三年時間,甘肅省一共收到捐監銀兩六百多萬兩。王亶望自己留了一半,三百萬。剩下的三百萬,參與這個事的其他官員們分了。

當然,王亶望他們不是直接把銀子拿回家了事。清代財政製度,對於捐款的收支,是有嚴格的要求的。所以王亶望要求當時的甘肅全省各府各縣,每年都要上報災情。甘肅地處西部,王亶望就讓各縣都報旱災,還專門給各縣列了個表,你這個縣,說今年報大旱,要花二十萬賑災。他那個縣,今年報中度旱情,要花十萬兩。就這樣,通過全省知府知縣各級官員的配合,編造了連續幾年的災情,編造了一個非常細致的賬本,細到了我這個縣十萬兩銀子,都花到哪些人身上,這些人的名字,每家幾兩,都記載得清清楚楚,後麵還有這些人的簽名畫押,所以上報到戶部,大家包括乾隆皇帝都沒起疑心。

那麼這個包裝得如此嚴密的事情後來是怎麼敗露的呢?是王亶望這個人自己折騰出來的。

怎麼回事呢?王亶望這個人非常精明,他是一雞二吃,假賑災這個事,不光成了他撈錢的手段,還成了他升官的階梯。為什麼呢?他把這個事包裝成了他的一大政績。在貪汙大量銀兩的同時,王亶望不斷上奏朝廷,說他辦理捐糧事宜,救了多少多少災民,災民如何如何流著淚感謝皇帝、感謝朝廷。這樣的奏折哄得乾隆是心花怒放。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五月,因王亶望辦理捐監救災“有功”,乾隆一道諭旨把他從甘肅調到了浙江,升任巡撫。從荒涼的西北邊陲調到東部最繁華的省份做一把手,王亶望心花怒放,也躊躇滿誌。他覺得自己真聰明,太有辦法了,太是個當官的材料了,按我這個勢頭、這個打法,幾年後進京,當大學士、做軍機大臣,那都指日可待。

所以他馬不停蹄開始琢磨下一步的事。為了快些升官,他拚命花錢鋪路。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皇帝第五次南巡中發布指示,要進一步把浙江海塘修好修結實,防止海水倒灌。原來浙江沿海,很多地方地勢低窪,經常引起海水倒灌。所以朝廷在海邊興修石塘,造福百姓。為了在乾隆麵前表現自己,快點把海塘修起來,王亶望一次性捐款五十萬兩用做工程費用。

結果,這一次捐款,引起了號稱“精明天子”的乾隆的注意。要知道,雖然此時乾隆皇帝已經稱不上勵精圖治,但也不是說他就像曆史上其他的昏君一樣萬事不管了。所以王亶望的這個舉動讓乾隆起了疑心。

乾隆想,一個巡撫,一年的工資,加上養廉銀,不過兩萬多兩白銀。你到浙江才三年,怎麼就一下子能拿出五十萬兩?這裏頭可能有問題。於是派大臣阿桂調查。

一調查,事情很快水落石出。阿桂彙報說,不光是王亶望貪汙,關鍵是甘肅省全省,上到總督巡撫下到知府知縣與這個事都有牽連。比如陝甘總督勒爾謹,是王亶望的直接上司,王亶望辦的這些事,他都一清二楚,而且也收了王亶望的錢。至於甘肅各府各縣,更是積極配合王亶望做了假賬,一個縣也沒落下。所以這是團夥作案。

調查結果彙報上來,乾隆皇帝是大吃一驚。他說:“甘肅此案,上下勾通,侵帑剝民,盈千累萬,為從來未有之奇貪異事。”(《清高宗實錄》)就是說,全省官員上下勾結,團夥貪汙,總數六百萬兩,這樣的大案,大清王朝建立一百多年來,還從來沒有出現過。

乾隆皇帝下令,將王亶望立即正法。除了王亶望,相關人員都處理。陝甘總督勒爾謹,賜令自盡。參與這個事的縣級以上官員,一共一百零二人。這些人的罪名,要按大清律,都應該殺掉。但很現實的一個問題是,如果真的那樣辦,那麼一下子就把甘肅全省官員基本全殺光了。這震動也太大了。所以乾隆皇帝最後長歎一聲,殺了一半,把五十六名貪得相對更多的知府知縣砍了頭。

這個案子後來被稱為“甘肅捐監冒賑案”,它因貪汙數量之大、延續時間之長、牽涉官員之多、懲處罪犯之眾,被後人稱為“清朝第一大貪汙案”。

那麼,我為什麼花這麼多時間,來詳細地說這一個具體的案子呢?這是因為,這個案子,在乾隆朝晚年,非常有代表性。它的發生,與乾隆本人作風變化直接相關。

本來,在中國傳統社會,想要杜絕貪汙現象,可以說,就如同想讓大海停止漲潮落潮一樣,根本不可能。為什麼呢?因為傳統財政製度,有兩個特點:一個是沒有嚴格的審計監督機製,可以鑽的空子到處都是,貪汙對任何一個智商正常的人來說,都不是一件難事。第二是大部分朝代,特別是明清兩朝,官員的薪水都非常低,有的時候低到無法維持基本生活的程度。比如明代著名的清官海瑞,嚴守朝廷的規定,工資之外的錢,一分也不拿。結果怎麼樣呢?結果他必須在官衙中,自己開了一塊菜地,才能不至於被餓死。在這種情況下,官員隻能或多或少貪汙一點,所以明清兩朝的貪汙現象是非常普遍的。

不過這種貪汙,也是會受到一些力量的製約,所以通常不會發展到太嚴重的程度。哪些力量呢?第一是儒學的價值觀。傳統時代的官員從小讀“四書五經”長大的,小時候受到的教育對一個人的一生是有著很大影響的,對官員們的人格操守形成了一個基本的約束。第二個力量,就是皇帝的警惕性,讓官員們不敢太明目張膽地貪汙犯罪。

我們說,乾隆中前期,貪汙腐敗並不嚴重,正是因為這兩條在發揮作用。然而,到了乾隆晚年,這兩條基本上都失效了。第一,乾隆這個人,不斷壓製臣權,致力於把大臣變成隻會辦事的奴才,於是乾隆朝的官員們漸漸放棄了對人格理想的追求。第二,乾隆晚年,凡事務從寬厚,對官員的管理越來越寬。這樣,貪腐就失去了約束。

乾隆朝晚年的貪腐創了曆史紀錄,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乾隆盛世的經濟發展,為腐敗提供了巨大空間。乾隆中前期,清朝經濟一直高速成長,人口從一億增長到近三億,GDP總量也占到了世界第一位。蛋糕做大了,那麼可以搜刮的基數也比以前擴大了好幾倍。地方官員手裏的錢多了,貪汙起來,手筆也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