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驚天大案(2 / 3)

所以,在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腐敗就如同細菌遇到了適合的溫濕度和酸堿度,以驚人的速度,發展起來了。僅僅十多年的時間,也就是從乾隆三十多年,到乾隆四十多年,乾隆王朝就完成了從前期紀律嚴明到後期貪腐遍地的轉變。“甘肅捐監冒賑案”就是這種轉變的典型代表。

“甘肅冒賑案”反映出乾隆中後期,腐敗形勢出現了幾個新特點。

一是腐敗的全麵化。以前乾隆朝處理的貪汙官員,大部分都是中低層官員。但是到了乾隆朝晚年,腐敗官員由低層向高層發展。在乾隆前期,因為腐敗而被處理的三品以上大員,不過三五個人。而乾隆中後期二十多年間,三品以上地方高官被處理的,達到二十多人。乾隆皇帝在退位的前一年自己也說過這樣一句氣話,他說,“各省督撫中廉潔自愛者,不過十之二三”(《乾隆起居注》六十年八月)。也就是說,各省的總督和巡撫,能真正保持廉潔的,十個裏不過兩三個。高級官員隊伍中居然出現王亶望這樣毫無底線的人物,就說明當時乾隆朝的腐敗已經蔓延到了最高層。這是第一個新特點。

第二個新特點,是窩案迅速增多,腐敗呈集團化公開化的趨勢。

乾隆早期,官員們貪一點錢,也是藏著掖著,生怕別人知道。到了乾隆晚年,大家對腐敗已經不以為恥,習以為常了。辦一件事,升一次官,枉一回法,需要多少錢,大家都有心照不宣的價碼。

而且為了自保,這些貪官結成了利益同盟,出現了很多“窩案”“串案”。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除了這個案子,朝廷還一連查出了五起貪汙大案,比如山東巡撫國泰虧空案、閩浙總督富勒渾勒索錢財案等,和甘肅冒賑案一起,在曆史上統稱為乾隆後期六大案。這幾起案子,都和“甘肅冒賑案”一樣,“辦一案,牽一串;查一個,帶一窩”。一個人犯事,會挖出幾十名上百名同犯。

所以“甘肅捐監案”是一個很好的標本,從它身上,我們可以看到乾隆朝政治體製的許多致命問題。

首先是監察機製形同虛設。

本來,有清一代,放賑的過程有著嚴格而細致的規定。為了防止有人冒領賑災款項,朝廷規定,在給災民們發放糧米的時候,主管官員必須親自到場,每日發放完畢後,要親自在賬單上簽字畫押。同時,整個賑災完事後,要把發放了多少錢多少米,具體多少人領取,這些人都叫什麼名字,寫到一張大榜上公布,讓老百姓來一起監督。然而在“甘肅冒賑案”當中,朝廷所有的這些規定都如同一紙虛文,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

更為重要的是,王亶望這個貪官的大名,早已經是盡人皆知,卻從來沒有人敢於向上反映。當時甘肅省民間有一句順口溜,叫做“一千見麵,二千便飯,三千射箭”。意思是說,你要是送一千兩銀子給王亶望,不過能見上他一麵;要是送兩千兩銀子,王大人賞臉的話,可能會留你吃一頓便飯;送三千兩銀子,王大人高興,就會和送禮的人一起拉拉弓,射射箭,健健身,以表示關係更近了一層。

所以你看,王亶望貪汙已經把自己貪成了民謠順口溜的主角,就是說,王亶望是個大貪官,這不光官場中人知道,連老百姓也是盡人皆知,但是多年以來,卻從來沒有人向乾隆舉報揭發過。其實原因也很簡單。一個是當時,地方上的主要官員在各地確實能一手遮天;再一個,乾隆從嚴管束老百姓,讓他們不敢隨便舉報自己的地方官。所以如果不是王亶望利令智昏、自我暴露,說不定以後會一直平步青雲,真實麵目永不暴露。

在所謂盛世之中,發生了這樣的案子,可以說已經丟盡了乾隆的臉,可事情並沒有到此為止。由這個案子,又引發了另一場更讓乾隆丟臉的笑話。

處理完王亶望案,按說乾隆皇帝應該非常氣憤,全麵反思自己。然而,晚年的乾隆已經無心全麵振作。他自欺欺人,認為這個案子隻是甘肅一省的現象,並不意味著全國各省都如此。

因此處理完這個案子,乾隆不但沒有整頓官場紀律,反而關心起了另一件事情。什麼事呢?原來,這個王亶望,也是以精於辦貢聞名,每年都會給乾隆送很多好東西。在王亶望案被處理的前一年,正是乾隆皇帝七十大壽,王亶望曾經向皇帝進獻了一份厚禮,禮物幾乎件件精美絕倫,其中有一對玉瓶和一座玉山子,是純正的羊脂白玉,玉料極佳,而且造型別致,雕工一流,乾隆是非常喜歡。隻不過,皇帝收受禮品,有退貢的成例,進九回三,不能全收,所以反複掂量來掂量去,乾隆最後忍痛割愛,又把這兩樣東西退給了王亶望。退了之後,乾隆心裏卻有點後悔,經常想著這兩樣玉器。

這回,王亶望案一爆發,乾隆皇帝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通過抄王亶望的家,這兩樣東西又可以回到他的手裏了。

所以乾隆趕緊命地方官到王亶望家裏去抄家,一抄,果然是收獲不少,珠寶玉器不計其數,一共裝了五百六十五箱,然後按乾隆要求火速送到了北京。

乾隆皇帝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悅,趕緊讓人把東西抬到自己麵前,打開箱子,一一驗看。然而,看來看去,卻始終沒有找到那對玉瓶和那座玉山子。而且乾隆還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就是抄來的這些珠寶,大多數是設計老套,做工一般的大路貨,“大率不堪入目”,令乾隆是大失所望。

這是怎麼回事呢?乾隆百思不得其解,於是命人把浙江省抄家官員記錄的第一手檔案,也就是抄家底冊呈上來,一樣一樣細細查對。不對不要緊,一對之下,乾隆是大吃一驚。原來,抄家冊上寫著的一百多件最好的珍寶,根本沒有運到北京來。而抄家冊上麵沒有的東西,送到皇帝麵前,卻多出了八十九樣。

很顯然,是有人把老王家的財寶調了包了!

這簡直是有史以來從沒聽說過的奇聞!誰這麼膽大,敢當著皇帝的麵偷皇家的寶物?

氣急敗壞的乾隆命令自己信任的大臣阿桂星夜趕往浙江,會同當地最高官員,閩浙總督陳輝祖一起,查辦此事,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乾隆認為,這樣荒唐的事情,很有可能是經手的小官,甚至可能是衙役,沒知識沒文化,不知道官場上規矩的森嚴,一時利欲熏心,無知者無畏,做了如此愚蠢的事情。要是一般的官員,都會知道這是掉腦袋的大事,誰敢這樣膽大妄為?

然而,阿桂查出來的結果,又一次讓乾隆皇帝大跌眼鏡:見財起意調皇帝的包的,不是別人,竟然是當地最高官員,堂堂閩浙總督陳輝祖!原來從王亶望家裏搜出的這些寶物實在太精美絕倫了,陳輝祖一見之下,垂涎三尺,利令智昏。這個人,想來也是平日裏做各種壞事做多了做習慣了,膽子比誰都大,居然敢打起皇帝的主意來。他弄一些破東西送到京城糊弄皇上,自己把這些好東西都留下來了。不過他調包時候呢,大大咧咧,粗心大意,竟然忘了修改抄家底冊,以致露了馬腳。

這個陳輝祖,本來是世家出身,他的父親做過兩廣總督,乾隆對他是非常信任,很早就把他提拔起來了。沒想到,這個所謂“世受國恩”的地方大員,竟然做出這樣的事。乾隆在上諭中說:“是王亶望所為,係明火執仗,而陳輝祖竟同穿窬(yú)行徑矣。朕於此事不勝慚懣。”(《清高宗實錄》)就是說,王亶望的所作所為,是明火執仗,從我愛新覺羅家明搶。而你陳輝祖呢,是偷偷摸摸,從我愛新覺羅家暗偷。我怎麼挑來挑去,挑了你們這兩個活寶呢,真是氣死我了!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陳輝祖被賜令自盡。

正如這個案子所反映出來的,乾隆晚年,朝中是大案迭出,怪象不窮。對於這些案件,乾隆皇帝當然痛心疾首。每出一個大案,他也都全力以赴進行處理,處理起來,手段往往還很重,一殺就是幾十人。但與此同時,他並沒有上升到製度層麵來考慮問題,他堅持認為,這些案件,都是個案,處理完了,大清王朝就又回複清靜了。乾隆為什麼會這樣想呢?很簡單,當一個人進取心減弱,陷於享樂之中不能自拔時,他總是會產生一種自欺欺人的心理,偏執地相信那些讓自己能更放心地去繼續享受的理由,而不願意清醒過來麵對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