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來叩門的英國人(2 / 3)

那麼,派出使團和中國人談什麼呢?談怎麼擴大外貿關係。英國人迫切需要和中國增加貿易量。因為過去的一百年,是英國經濟發展特別迅速的一百年。從1698年至1775年,英國的進口商品增長了百分之五百,出口商品增長了百分之六百。特別是從1733年,也就是乾隆即位的前兩年(雍正十一年)開始,英國開始了工業革命,英國的紡織品、鋼鐵產品及其他工業製成品質量迅速提高,行銷全世界。但是,這些東西到中國,卻賣不動了。英國從中國進口增長是很快的,短短五十年間,英國從中國進口的茶葉增長了三倍。但是出口卻沒什麼變化,除了賣給清朝皇室幾座自鳴鍾之類外,英國本土出產的東西,卻很少能在中國打開銷路。

因此,當時來到廣東的英國商船,船上隻有百分之十是貨物,另外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銀子。英國人隻能用現金來買中國的茶葉。中英貿易發展非常不平衡。

那麼,在全世界都受歡迎的英國工業品,為什麼在中國打不開銷路呢?英國人認為,是清朝的貿易體製,給了英國商人太多的束縛。

那麼,清朝英國商人要受到哪些束縛呢?

清代對外商的束縛主要有三個方麵。

第一方麵,生活上非常不方便。

清代實行一口通商,全國隻有廣州一個城市可以接待外商。外商每年,隻有在貿易季節,就是每年的五月到十月,才可以待在廣州。另外半年,他們或者回國,或者待在澳門,不許停留在廣州。而且待在廣州期間,不能攜帶家屬。

在廣州,他們也不能住到廣州城內,隻準住在城外一條叫“十三行街”的街裏頭。這條“十三行街”兩頭都派人把守,禁止外國人隨意出入。外國人隻能在每月初八、十八、二十八三次,由清方組織,外出到指定地方參觀學習一次。平時就得在街裏老老實實幹熬著。

而且外商出門,隻能步行,不許坐轎,以示他們社會地位低人一等。特別是清政府嚴禁他們同普通中國人交往,特別是不許外國人學漢語。中國人要是敢於教外國人讀書,那是死罪。比如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兩廣總督李侍堯發現一個叫洪任輝的英國商人,不聽清政府的命令,擅自到寧波去做買賣,抓起來一查,這個英國人不光會說漢語而且還會讀漢字。李侍堯大吃一驚,當成一個大案要案來查,最後發現是一個叫劉亞匾的中國人教他漢語。於是李侍堯最後,以“教授夷人讀書”罪,把劉亞匾砍了頭,把洪任輝關了三年,期滿驅逐出境。所以後來直到嘉慶年間,英國傳教士馬禮遜來到廣州,想找個中國人學習漢語,還要把棉被蒙在窗子上,擋住燈光,來保護他的中文教師。這是生活方麵的諸多限製。

除了生活方麵,更大的不方便是外貿體製方麵。

清朝政府不但沒有外交部,也沒有專門管理外貿事務的政府機關,大清王朝的所有外貿事務,都委托由“十三行”這個民間機構進行管理。

那麼什麼是“十三行”呢?所謂“十三行”,是清朝政府指定的十三家中國商人,專門負責與外國人做生意。外國商人到了中國後,所有的貨物都隻能先賣給十三行,由十三行再去轉賣。不管這十三行給的價格多低,你都得賣他們。采購所有東西,都必須經過十三行,不管他們給的價格多高。如果他們在中國遇到什麼困難,也不得直接找清朝政府反映,隻能通過“十三行”提出請求。外商居住廣州,一舉一動都要接受十三行的管理。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有一個英國商人感覺在廣州生活太受氣了,自己偷偷跑進廣州城,想直接找地方官員反映情況,結果地方官不由分說,把他捆起來,送回來,交給十三行處理。所以十三行就成了一個半官半商的不倫不類的機構,經常欺負外商。

與此同時,廣州海關還經常對外國商人敲詐勒索。

我們剛剛說過,清朝政府不屑於與外商發生關係。不過,清朝官員對外商帶來的銀子卻非常感興趣。清代的廣州海關是眾所周知的肥缺,為什麼呢?因為他們的貪汙腐敗,非常厲害。外國商船到了廣州後,要想靠岸,每條船就要交給各級官員以下禮金:

官禮銀六百兩;

通事禮銀一百兩;

管事家人丈量開艙禮銀四十八兩,小包四兩;

庫房規禮銀一百二十兩,貼寫十兩,小包四兩;

稿房規禮銀一百一十二兩,掌按貼寫四兩,小包二兩八錢;

單房規禮銀二十四兩,貼寫二兩,小包一兩;

船房丈量規禮銀二十四兩,小包一兩。

總巡館丈量樓梯銀六錢,又規銀一兩;

……

(海關監督尤拔世所訂《粵海關改正歸公規例冊》)

這些錢,加一起,總計一千九百五十兩白銀。

清朝的廣州海關為什麼敢這麼明目張膽地勒索外商呢?原因很簡單,就是我們剛說過的,外商不得直接與清朝政府發生聯係,必須通過十三行,這實際上就取消了外商反映問題的權利。所以外商在清朝海關官員眼中就成了一個個待宰的肥羊,無論他們怎麼樣痛宰,都無法發出聲音。

說到這,可能有人比較奇怪。清政府為什麼把外商管成這樣呢?

這裏麵有兩方麵的原因。一個是自古以來的輕商觀念所致。古人認為商人是四民之末,外夷又是人類之末,官員直接出麵與外商打交道,就失了天朝上國的體麵。

另一個更根本的原因是清代的外貿體製,不是為了發展經濟,而是為了政治目的。所以清政府一方麵與外國開展貿易,另一方麵,很重視“華夷之防”,要把外貿規模控製在最少限度之內,以免給自己的鐵打江山添任何麻煩。

清政府的這種對外防範心態在當年的“紅溪事件”中表現得很明顯。乾隆五年(1727年),在印尼發生了荷蘭殖民者屠殺巴達維亞,也就是今天的雅加達中國華僑的“紅溪事件”。那一年九月,荷蘭士兵瘋狂屠殺巴達維亞華僑,縱火焚毀華僑住宅,搶劫華僑財物,大屠殺持續了半個多月,殺死了一萬多名無辜華僑。鮮血把巴達維亞城的所有溪流都染得通紅,所以人們把這次慘絕人寰的屠殺事件稱為“紅溪之役”。

第二年,福建巡撫把這個事報告給了朝廷,請示朝廷怎麼處理。那麼乾隆皇帝是什麼態度呢?

乾隆下了一道聖旨,說:“內地違旨不聽召回,甘心久住之輩,在天朝本應正法之人,其在外洋生事被害,孽由自取。”(《清高宗實錄》)就是說,這些華僑本來都是在國內不安分的人,他們違法私自出洋,本來就是應該被處分的,所以在國外被屠殺是自找倒黴,我不管。

所以,清政府對外一貫是這種態度,因此才從嚴控製商業,以免影響國內穩定。然而,這種想法,與英國的國力崛起形成極大反差。

在這個背景下,英國政府決定向中國派出使團。英國人認為,乾隆皇帝是一位偉大的東方君主,因此應該是一個通情達理的人,也許這麼多年來他一直被廣州海關所欺騙。一旦了解了真相,英明的乾隆皇帝應該會下令改革外貿體製。

所以英國此次遣使的第一個目的,是請求清政府改革外貿體製。

第二個目的,英國期望能勸說乾隆皇帝開辟更多新的更方便的港口來進行貿易,比如開放珠山、寧波和天津。

第三個目的,如果前兩項要求都能順利達到的話,他們還打算蹬鼻子上臉,再提出一個更過分的要求:請清政府像當初明朝把澳門給了葡萄牙一樣,也給英國人一個小島,讓英國商人堆放貨物,並長年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