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約定,主要是為了交流的方便,當然,也有個怎樣更確切的問題。比如,心理醫生與心理谘詢師的工作是不同的,心理醫生可以在門診處方開藥,心理谘詢師則不能。再如,心理谘詢的工作對象絕大多數是正常人,叫作“患者”或“病人”是不合適的,而且也影響心理求詢者的心態,增加顧慮。又如,“來訪者”的概念雖然比較中性,卻隻適用於當麵的門診谘詢。對於選擇通信谘詢或電話谘詢的,就不好叫作“來訪者”了。
那麼,究竟什麼是心理谘詢呢?對此,中外很多學者給出了自己的定義。這些幾乎難以盡數的定義,雖然都從不同角度揭示了心理谘詢的特征,卻說法不盡相同,而且多是具體的描述。如果用最少的話來概括,可以這樣說:心理谘詢就是,谘詢師協助求詢者自己來解決心理問題的互動過程。
由這個定義,我們不難看出心理谘詢的特征。
首先,心理谘詢是助人自助的過程,這是最本質的特征。谘詢師不能代替求詢者解決問題,而是依據一定的心理學理論,運用一定心理學技術,來影響求詢者,協助求詢者自己拿主意,進行自我救助。
其次,心理谘詢通過人際互動過程產生影響,而不是依靠醫學或藥物手段。所謂人際互動,是谘詢師和求詢者之間信息的雙向交流過程,包括語言的和非語言的溝通方式。
最後,心理谘詢的內容是心理性的。就是說,心理谘詢的理論和方法是心理學的,所要解決的問題是心理學的,所要達到目標也是心理學的。對於並非心理學的問題,隻能說“心有餘而力不足”,是不能包攬的。
說到這裏,還需要區別幾個概念。
先要區分心理谘詢與思想教育。
在我國,由於人們對心理谘詢了解得不夠,在生活中常常把心理谘詢混淆於思想教育。比如,常有人找到我說,請您給我們這個孩子谘詢谘詢。這就是把“谘詢”當作“教育”了。所以有這樣的混淆,一來,心理谘詢與思想教育確實都是涉及人的心靈工作的,具有某種聯係;二來,在我國現階段,教育係統中通常往往把心理谘詢工作隸屬於德育工作。但是,二者在理論基礎、工作目的、工作內容、工作方法等很多當麵,都有本質的不同。這,在我們了解了心理谘詢之後就不言而喻了。
還要區分心理谘詢與心理治療。
在人們的生活中,心理谘詢與心理治療更容易被看成一回事。這是因為,二者同屬於臨床心理學範疇,在理論依據、最終目標、倫理要求等方麵存在相似性,特別是在臨床實踐中又常常交互使用。比如,為了更好地進行心理谘詢,有時需要先對求詢者進行放鬆治療;為了更好地進行心理治療,有時需要對求醫者運用心理谘詢技術,來調整心態。所以,作為心理谘詢師,不僅要掌握心理谘詢的技術,還要掌握心理治療的方法。本書最後一章就是為此而安排的。
盡管如此,我們還是需要弄清,心理谘詢與心理治療是兩類不同性質的操作過程。首先,最本質的區別在於,互動關係是否帶有強製性。心理谘詢的互動關係,是“協助”,是谘詢師和求詢者之間的協助關係,是平等協商互助互長的關係。在心理谘詢中,谘詢師啟發求詢者自己看到解決問題的幾種可能性,最後通過協商,幫助求詢者自己決策,選擇解決問題的方法,也就是讓求詢者自己拿主意。在心理治療中,就不能這樣了。心理治療的互動關係,是“矯治”,是雙方遵照執行治療方案,有時沒有商量的餘地。比如采取某種治療方案,隻要當事人同意了,就要按照治療計劃執行。再有,二者的對象和方法不同。心理谘詢主要針對的是正常人,著重處理正常人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心理問題,一般時間較短,不用藥物。心理治療的對象主要是心理疾病患者,一般時間較長,有時還要輔以藥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