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心理谘詢的原則(2 / 3)

二、中立性原則

這裏的所謂“中立”,是就價值觀而言的。什麼是好,什麼是不好,生活中每個人都有各不相同的價值取向。期望大家有一致的價值取向,或者期望別人和自己的價值取向一致,是不現實的。谘詢師以自己的價值取向,去評論甚至去批判求詢者,是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的。

堅持中立性原則,就是谘詢師以一種非評判性的理解、接納和尊重的態度,來對待求詢者的行為表現、情緒反應、生活態度和價值觀念。我們說谘詢師對求詢者的思想和行為,不作價值評判,不作幹預,是說谘詢師不能扮演道德家的角色,不能對求詢者的問題進行簡單的是非對錯的評價,而能保持一個中立的態度,不給求詢者出主意,給求詢者一個選擇的自由。這種非評判性的態度,有助於營造一種寬鬆的和諧的谘詢氛圍,消除或緩解求詢者的緊張不安及無助感,有助於求詢者體驗到關心和支持,對谘詢師產生信任,對獲得幫助產生希望。這樣,谘詢關係就會朝著良好的方向發展,達到預期目標。

對此,卡爾·羅傑斯曾經做過形象的比喻:“當看到日落時,我們不會想去控製日落,不會命令太陽右側的天空呈橘黃色,也不會命令雲朵的粉紅色更濃些,我們隻能滿懷敬畏之情觀望而已。”對求詢者的非評判性的中立態度,就好比望日出那樣。

當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觀。谘詢師在自己的生活中,什麼好,什麼不好,不可能沒有自己的價值取向。在實際的心理谘詢中,也必將有價值導向。比如,引導求詢者進行認知調節的過程中,要改變求詢者的不合理信念,就明顯存在價值的導向。再有,即使是無意之間,谘詢師也會顯露出自己讚同什麼,不讚同什麼。不可能有什麼絕對的中立。因此,我們說保持中立性的態度,首先是承認人們的價值觀是多取向的,價值觀的一元化是不現實的。這就要求,在承認谘詢雙方人格平等的前提下,谘詢師理應尊重求詢者的人格和價值觀,擴大自己的包容性,培養自己接納不同價值觀的能力,對有些價值觀可以先擱置起來不作評價。即使是需要對求詢者進行價值導向,比如對青少年的心理谘詢,因為他們的年輕特征,就必將有價值導向,這種價值導向也應該是非強迫性的。谘詢師不能強硬地推銷自己的價值觀,更不能強製求詢者改變自己的價值觀。就是說,中立性原則不是一定不要價值幹預,而是以一種中立的寬容的態度,來引導求詢者走向健康的人生。

堅持這個中立性原則,是為了接納和尊重求詢者。如果谘詢師簡單盲目地對求詢者進行價值評判,就會產生對求詢者不接納的態度和情緒。這必將破壞雙方的關係,壓製求詢者的自由,削弱其自主性和獨立性。因此,給求詢者以選擇的自由,這既是倫理上的要求,也是目的上的要求。

關於這一點,我們來看看下邊這個案例。

求詢者說:我的兩性關係確實比較混亂,在許多場合,經常抵抗不住性的誘惑,最近兩年了。

谘詢師A:不成熟的性生活歸根結底並不能解決問題,隻能讓你的生活陷入悲劇和困擾,不是嗎?何況還會使人感染艾滋病!

谘詢師B:因此,在性問題上你放任自己,這也是困擾你的問題。看來,以前那樣的做法並沒有讓你感到快樂,是這樣嗎?

上麵的案例中,谘詢師B就沒有進行簡單的是非判斷,也沒有寬恕和縱容,而是抓住了求詢者的自我體驗,幫助他進一步反省自己,給求詢者留有足夠的餘地,讓其自己進行探索。

為了保持中立,谘詢師在和求詢者談話時,不要輕易發表自己的意見,特別是評論性的意見,應保持非評判性態度。這種非評判性,不僅體現在語言裏,還體現在表情和行為上。即使在進行認知調節的時候,引導求詢者領悟其原有的不合理認知方式,也不在於責難和批判,而在於引導和調整。

下麵這個案例很好地說明了這一點。

一位年輕的女性,由於父親手握重權,從小嬌生慣養,養尊處優,受人矚目,生活在光環下,而放棄了自我發展和提高。後來,其父出事了,權力沒有了,光環沒有了,大家對她不再矚目了,她接受不了這種反差,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谘詢師沒有任何的道德說教,而以中立的態度傾聽和理解。經過溝通,女性領悟到其實不過是失去了本來不屬於自己的額外的一些東西,人生本來應該靠自己,靠自己腳踏實地,勤學上進。可以想見,如果谘詢師隻是進行簡單的是非對錯的道德評判,必將使心理谘詢難以奏效,甚至讓女士放棄谘詢關係。

谘詢師之所以要保持中立,不替求詢者拿主意,讓求詢者自主選擇,是因為每個人都有向上向善之心,都有自救的潛能。就心理谘詢實踐看,堅持中立性原則,有助於求詢者經過谘詢作出積極的選擇,走出困擾,走上坦途。比如,陷入兩性感情困擾的中學生,麵對老師家長不要“早戀”的訓戒往往逆流而上,而經過心理谘詢,在體現中立性原則的溝通中,大多數都自主作出了積極的選擇,告別了感情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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