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隻有借助共享平台經常交流信息,交換看法,才能溝通心靈。隻有心靈溝通,才能互相理解,互相謙讓,才能為對方著想,為整個婚姻著想。交流溝通的基本方法是多談心。比如,及時告訴對方自己知道的有趣的或與家庭有關的信息,讓對方了解和分享;及時把握對方情緒上的變化,並相互配合以達到精神體驗上的默契;經常以體貼關心的語言、表情和動作表示自己對對方的在乎;經常關心對方在精神和物質上的要求,並盡可能予以滿足等。這樣才能更加互相關心,更加鞏固婚姻。
在婚姻療法的操作過程中,谘詢師要特別注意幾個問題。
一是要主動調控,把握局麵。就是在谘詢過程中,谘詢師要積極地控製和處理夫妻雙方的不良情緒與行為。夫妻雙方作為一個互動群體,彼此的冷淡、激動甚至惡言相加,都會引發對方類似的情緒與行為。因此,谘詢師不能隻是被動地聽,然後再慢慢解釋,一定要主動關注,積極處理,以避免相互的惡性影響。否則,夫妻雙方一旦形成僵局,谘詢就難以繼續順利進行。
二是兼顧雙方,保持中立。所謂兼顧雙方有兩層意思:一要聽取雙方的看法,不能忽視任何一方,防止某一方毫無新意的滔滔不絕;二要使雙方谘詢會話後有同樣的滿意度,如果一方滿意度明顯高於另一方,則會更加不滿意另一方,這樣就不是成功的谘詢會話。谘詢師嚴格保持中立,就是要避免卷入導致雙方關係緊張的具體事件中而偏袒一方。任何偏袒一方的態度,都隻能引起夫妻雙方更大的爭執與衝突。
三是調整關係,避免包辦。谘詢師的工作重點,應放在調整雙方的關係上,而不能包辦代替作任何決定。調整雙方關係,也就是設法改善雙方不適應的反應,消除彼此的緊張關係。致於具體的決定,都隻能由夫妻雙方自己作出,谘詢師隻能幫助雙方分析各種情況的利弊得失,不能越俎代庖。
四是區別對待,靈活處理。在婚姻谘詢中,會遇到不同情況。一般來說,常常求詢者隻是夫妻中的一方,或者是一方先開始。這種情況,自然隻能把求詢的這一方作為主要幫助對象。必要的話,建議促使對方一同來訪。當然,理想的方式是雙方一同來訪。在雙方一同來訪的情況下,谘詢師就要注意溝通方式了。有些內容需要單獨會話,有些內容則要讓雙方在場。必須靈活處理,才能保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