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節 家庭療法操作技術(1 / 1)

一、家庭療法的特點

家庭療法是以家庭為對象的一種心理療法。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針對個人的心理障礙,找出致病的家庭因素,引導求詢者與家庭成員共同克服和消除不良因素,使求詢者症狀得以減輕和改善。一種是針對家庭的關係障礙,找出家庭成員關係障礙的原因及其表現,恢複家庭的自然秩序,維持良好的家庭功能。

家庭療法的理論基礎,是人際交往理論。主要適應症為家庭成員的情緒障礙、品行障礙、學業障礙與心身障礙、心身疾病,以及各種類型的家庭關係障礙。有些看似子女個人的心理問題,往往存在親子關係方麵的原因,也需要借助家庭療法。

二、家庭療法的操作

先來談針對家庭成員個人心理障礙的家庭療法。

這種情況的家庭療法,主要是通過求詢者和家庭成員一起討論導致心理障礙的各種家庭因素,特別是家庭成員之間交流方式和互相作用方式,然後給予適當的解釋和指導。從而來排除不良家庭因素對求詢者的影響,調整家庭內部的平衡變化與進展,改善家庭結構係統,使求詢者的良好行為能得到家庭的鼓勵,不良的行為能在家庭中得以抑製。再輔以其它心理療法,最終緩解和消除求詢者的心理障礙。這種情況的家庭療法,必須有步驟地進行。先通過討論找出問題,找出不良的家庭因素。然後,在討論中製定家庭幹預的具體計劃。最後,通過家庭生活來實施計劃,並不斷檢驗家庭實踐的效果。

下麵,重點談談針對家庭關係障礙的家庭療法。這種情況的家庭療法,主要應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明確家庭關係障礙的幾種類型。

一般說來,家庭關係障礙有三種類型:一是發展性障礙。如夫妻有了孩子後感情分配發生變化,子女成人後在交友、戀愛、擇業上,與父母發生矛盾等引起的家庭關係障礙。二是交往性障礙。比如,父、母、子女三方在交往時,因其中兩者發生矛盾或衝突而第三者袒護一方,幾代同堂家庭產生糾葛時,各自袒護自己喜愛的人等,而引起的家庭關係障礙。三是自我中心障礙。如父親專斷,母親橫蠻,子女成為家中小霸王而父母難以管教等,引起的家庭關係障礙。在這三種類型中,以子女與父母的關係發生問題最為常見。如果家庭關係障礙僅涉及夫妻關係問題,一般可以采用上述的婚姻療法。如果夫妻關係問題牽涉到與子女的相互關係時,就不僅要進行婚姻治療,而且也要進行家庭治療。

其次,要特別注意幾個問題。

一是注重感情彌合,不要追究責任。家庭治療的關鍵是要恢複由愛情、親情等構築起來的情感關係,而這隻能通過互相諒解、互相謙讓才能做到。如果谘詢師熱衷於明辨是非,判定責任,反而更傷感情,於事無補。二是注重抓住“現在”,不要糾纏“過去”。家庭治療的目標是解決“現在”的家庭關係問題,如一味糾纏“過去”,不僅會重新勾起“過去”的心理傷痕,使“現在”的問題更難解決,而且還有可能引起新的家庭矛盾,使問題更加複雜。三是注重強調“優點”,不要渲染“缺點”。家庭關係惡化,往往是彼此隻看到對方的“缺點”造成的。這就要通過合理的解釋讓各方重新認識彼此的“缺點”,因為有的缺點事實上未必是“缺點”,或未必沒有積極因素。在這個基礎上,再引導各方去回憶相互的“優點”和“好處”,從而淡化“缺點”,促進感情融洽。四是注重誘導,不要代作決定。家庭關係障礙最終隻能由家庭成員去解決。谘詢師隻能通過誘導,盡量去彌補家庭成員間的感情危機,而有助於家庭問題解決的任何決定,隻能由家庭成員理智地作出。

最後,開好家庭討論會。

對家庭關係障礙進行家庭治療,應以家庭討論的形式進行。在討論前,不但要使家庭成員都接納參與討論的谘詢師,把谘詢師看作自己人,而看作仲裁者或調解者。谘詢師事先最好分別與家庭的每個成員,都單獨交談一次,讓每個家庭成員在討論時,盡量從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心平氣和地客觀地看待問題。

這樣的家庭討論會,一般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谘詢師與家庭關係障礙的關鍵人交談。其他成員在旁靜聽,不插嘴,從而反思自己以往在家庭談話中的態度與方式,認識到自己可能存在的問題。

第二階段,谘詢師與其他家庭成員交談。家庭關係障礙關鍵人在旁靜聽,不插話,使其了解其他家庭成員的作法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進而反思自己過去的行為也未必都有道理。

第三階段,在谘詢師的主持下每個家庭成員彼此對話。不追究過去責任,而是向前看,從新的角度討論如何在家庭中營造正常的對話氣氛,各自應采取什麼態度和方式,才能使家庭變得更加和睦,更加充滿歡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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